第二天楼兰风先回去治疗,和宁檬约好了时间地点会合,他自己的车昨晚被扔在了刘庄。

户主信息很快就出来了,居然是个音乐老师!

老师名叫叶翔,四十一岁本地人,音乐学院毕业,当过老师,组过乐队,还出过专辑,只不过名声似乎没出京城圈。

早年那波玩音乐的多数混得挺惨,但是他还算好,别的出了名的音乐人是花钱在他家附近租房子玩音乐,而他就在自家的老宅里弄了一个音乐室。一边玩音乐一边等着拆迁开发,平地成为千万富翁。

老宅没变现之前毕竟还是要吃饭的,叶老师目前收了一些学生。

楼兰风说:“都这样了如果还不是他,那整个案子要推倒重来了。”

楼兰风问夏曦:“如果这次对了,咱们把他抓住了怎么办?交给谁?”

夏曦说:“交给谁都不合适,关监狱里他还不逮谁吃谁?一不注意能把一监狱的人都吃光了!”

楼兰风:“这种罪放哪都是死刑,还关什么关!”

夏曦:“知道你还问我?自己是干什么的自己不知道?就地正法啊!”

和宁檬会合后两人直接奔了过去。宁檬非常兴奋,一路卖嗲耍乖讨好楼兰风。

楼兰风想想也觉得落寞,自己的所有人际关系里,反而是和这个鬼上身的宁檬关系最亲近!

叶翔门口有个牌子,上写:空房外租。

上面还有个电话号码。

楼兰风拨通了电话,接电话的是叶翔,说他在家。

楼兰风检查了枪械,再三交代宁檬不要离开车,宁檬是见过楼兰风大开杀戒的疯狂的,也开始有些紧张,点头答应。

开门的叶翔整个人看上去整洁清爽,虽然也留着长发扎了一个马尾,却没有像很多玩音乐的把自己搞得脏兮兮一副邋遢要饭样,反而有点仙风道骨的味道。

楼兰风几乎第一时间就断定了是他,他的身上有股特别的腥骚气,混合着戾气,就像是一条大蛇!这是一股不同于人类的阴寒气息,平常人肯定闻不到,但是现在已经瞒不过楼兰风!

楼兰风脑子里很自然地跳出两个字:“妖人!”

他留着胡子,但经过相当仔细的修整,长不足半寸;目光平和睿智,特别是他的手指,修长洁白干净,看上去干燥而温暖,适合弹钢琴。

楼兰风觉得吃人的家伙如果不是长得特别油腻恶心,就该长这样,反正电影电视都这么拍,这叫人面兽心。

对于楼兰风的到来他丝毫不觉得奇怪,他说:“最近来看房的人不少,动辄就提三年、五年的约,这我没办法接受,我就外租一年,除了我自己这间音乐室,其他的房子随便用,但只签一年约。”

楼兰风说:“没问题,我能看看地方吗?”

叶翔说:“随便看。”然后自己就进了音乐室。

院子里停着一部丰田越野车,和宁檬的描述吻合。

虽然他知道他的车上有证据,可以马上对叶翔发难,但是这种案子需要第一现场,不能马虎了事,于是顺时针走了一圈每间房都看了看。

除了正房的一间音乐室,一间叶翔的卧室,东西厢房四间都是空置的,而且是那种收拾得一无所有一尘不染的空置。

楼兰风没有闻到任何血腥气,也就没期望能在他家里发现什么第一现场。野兽都未必把猎物拖回窝里吃,何况他还有人的头脑呢。

最后楼兰风推门进了音乐室。

这实际上是个很正规的录音棚,门口的窗户都是双层玻璃隔音的。里面仪器、乐器相当多,各种型号的话筒就有好几种,楼兰风不太懂,随口问了一句:“这些花了不少钱吧?”

叶翔笑了笑说:“这是个无底洞,几乎花光了我的积蓄,差不多几十万吧,在业内算是小儿科级。”

楼兰风:“你这是要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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