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檬的脖子已经被他的利爪刺破,他的抓力非常惊人,宁檬被抓得不但剧痛而且呼吸困难,这时再看到他的右手,眼睛里的恐惧就像镜子的反光,刺痛了楼兰风的神经!
楼兰风脑子里走马灯似的闪过几个营救方案,但都因为太过冒险而直接否定,毕竟叶翔的利爪和宁檬的颈大动脉已经零距离!
楼兰风陪着笑继续说:“慢慢恢复总有恢复的一天,到时候照样吹拉弹唱,但咱们这么僵持下去肯定不是明智选择,要是别人掺和进来互相妥协的可能性就没了,我看咱们是不是趁早抓紧时间各奔东西?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对于楼兰风而言,所谓的使命责任在宁檬的安全面前完全都是可以交易的筹码,而且对此他毫无道德道义负担。这种超然心态既来自于这两年对世事的深刻洞察,同时也是他对生命本身的洞若观火,他认为在这种情形下半秒钟的得失衡量都是罪恶的!
叶翔嘿嘿地笑:“交战手册没有告诉你不要过度表现出对人质的关心?”
楼兰风:“我不觉得那套装腔作势对聪明人有效。”
叶翔:“你出来抓人,居然带着个女明星,你以为你在演戏?”
楼兰风:“但凡是人都有不得已的时候。”
叶翔继续嘿嘿狞笑:“这话说得没错,其实我还是挺喜欢你这个人!”
楼兰风:“多谢青睐,既然知道她与此无关,还是高抬贵手。”
叶翔接着说:“我喜欢你是因为你和我一样是个怪物,你不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你和我一样肆意妄为,其实骨子里你和我没多大区别!你也是个妖精,妖精!”
楼兰风看着他不说话。
叶翔嘿嘿笑:“我冒犯你了?”
楼兰风:“谈不上。如果你不吃人,也许我们会成为朋友。既然相信我的承诺,你放人后走人!”
叶翔嘿嘿笑了几声:“不吃人?你想得简单。你没吃过尸体吗?你只不过是还没吃过人的尸体而已!”
楼兰风问:“成交吗?”
叶翔:“成交!不过条件要改改!”
楼兰风:“什么条件你说。”
叶翔说:“两条,第一,还是祸不及家人;第二,我不想再出这个院子,你们直接销毁我的尸体!”
第一条很好理解,变异成这个妖精样不想连累家里人很正常;第二条的意思也很直接,看意思他是想死在这个院子里直接以死谢罪,而且还要毁尸灭迹!
相比较之前楼兰风的条件这当然是很大的让步,这让楼兰风有点意外,毕竟他刚才还打算放了叶翔:“我马上答应你会不会显得不诚恳?”
叶翔狞着脸苦笑:“你可以装模作样先问两个问题。”
楼兰风:“你这个毛病遗传吗?是不是遗传来的?既然你让我问我也不怕冒犯了,你的样子的确不像人类了。”
叶翔很坚定地说:“不遗传,所以不要骚扰我的女儿!”他迟疑了一下接着说:“辞职后玩乐队那会,我的私生活乱了点,这毛病应该是一个女孩传染给我的,我大概知道是哪个,可我记不起她的样子了,更记不起名字。”
楼兰风:“她没吃了你说明还是爱你爱音乐的,这么好的故事不能说出去,埋没了一个青少年品德教育的好题材。”然后他接着问:“被你杀害的都是些什么人?在哪作案?”
叶翔:“都是一些不重要的人,没钱也没人关心,这个城市的周边有的是这种人,没人在意他们是否存在,这么多年也只有我在给他们安排一个温暖的归宿。”他指指自己的嘴:“第一现场就在这,我生吃!”又拍拍肚子:“受害者都在这!化于无形!”
楼兰风眯起眼,觉得一阵恶心,看着宁檬额头上的汗珠,楼兰风说:“我就问这么多吧,你把人推过来。”
叶翔:“你把枪扔过来!”
这种烂情节楼兰风在电影里看了无数遍,知道废话没用,把枪扔在他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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