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平行世界,秦州省云汐市,时间已过零点,但是桃心路的酒吧一条街却是生意最为兴隆的时候。

“这位帅哥,请问你还要喝点什么,你的朋友已经走了,要不先把账结了吧。刚才和你闹分手的那位美女,跟她新男朋友的消费再加上你开的两瓶酒,总共是两千三百八,你看你是现金还是刷卡?”

林轩听见声音,顿时惊醒过来,迷迷糊糊的揉了揉眼睛,周围的一切让他瞬间懵逼了。

“我不是在地下音乐节的团战中被人一棍子敲死了吗?怎么现在又活过来了,而且这是哪里,看着像家酒吧,但为什么要让我给甩了自己的女人以及她的新男朋友买单,卧次奥,这关系好尼玛混乱啊!再说了,我以前当乐队主唱的时候,都是小姑娘排着队的请我吃饭,什么时候轮到我给别人填坑的,就没这么丢过人好嘛!”

逐渐清醒的林轩坐在转椅上不禁吐槽,只觉得自己脑海中有一大片支离破碎的记忆,非常陌生,朦朦胧胧看不清楚,但明显能感觉到,这些记忆在分区域的迅速拼合,看上去也越来越清晰。

“帅哥!你是刷卡还是现金?”

“滚蛋,刷你妹啊,谁跟你说我要走的,再来杯Martini,给老子压压惊。”

调酒师愣了愣,刚才这家伙上来就要瓶二锅头,还没把他给笑死,现在竟然画风突转,就像换了一个人。

调酒师故意多问了一句。

“Gin-(琴酒)or-Vodka(伏特加)。”

按常理来说一般常来酒吧喜欢装逼的人都会说“GinMartini”或“VodkaMartini”撑死也就是句“Manhattan”(曼哈顿)。

谁知道林轩耸了耸鼻子,指甲敲着吧台,不削的冷哼道:“opolitan(梦幻大都会)。”

这个可厉害了,一款甜而不腻,深沉优雅的鸡尾酒,不过都市丽人似乎点得多一些,但也不乏有些品味较高的男人,会用它来撩妹。

调酒师不解的看了林轩一眼,嘴里直嘟囔“真TM见了鬼,怎么档次提升的这么快。”

回想起这家伙刚才土鳖的样子,和现在骨子里散发出的一股痞子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也不敢再多问,便转过身去调酒了。

而此时林轩脑海中的那些关于自己身世的记忆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

“看来我特么是穿越了,不,确切的说是重生,因为我这具身体已经不是以前的样子,一米七几的个头,容貌尚且能够接受,但穿得像个土包子,发型像个小学生,纹身也都没有了,干干净净的小鲜肉,甚至从脑海里的记忆来看,这家伙已经二十六岁了,竟然还是个......唉,算了,也许是以前的自己太混蛋了吧,这东西不能一概而论。”

林轩一杯烈酒昂头见底,有道是举杯消愁愁更愁,但是将自己这具身体的成长经历从头看到尾,那真是愁得都想再死一次,兴许能重新穿越一回。

“从小到大没谈过恋爱,我忍了,在学校里连同班的女生都能欺负他,就问你信不信,而且就算是被其他同学欺负了,连吱一声的勇气都没有,简直妄作男人。”

“然后再说才华,虽然我以前没有上过高中,但是这家伙上过学跟没上过有什么区别?高三努力了一整年,最后连专科都没考上,读了个自考,毕业了在市里的一家私人公司里打杂,赚的钱也只是够吃两顿西餐的,现在还住在父母家里头,被邻居们视作啃老族,除此之外,这家伙不爱唱歌不会乐器,甚至连电脑游戏都不常玩,人生最大的爱好是......织毛衣和踢毽子,我勒个去,这样的人生,我特么都不知道该如何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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