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午饭,林雪帮父母把家务做完便跟只小兔子一样蹦蹦跳跳的出了门,说是去接她的大学闺蜜。
林轩则躺在卧室里打着自己那两万块钱的主意。
“过几天给家里买台新的热水器吧,现在家里的这台老机器年久失修,半天出不了热水,爸妈因为害怕浪费,所以除了洗澡平时都不舍得用的。”
“不过其他的钱我暂时还不能给他们,第一是给的钱太多会让他们起疑,始终自己在他们心里还是一个只会啃老的‘乖儿子’,第二点嘛,自己刚来到这个世界在我还没有正式出道之前,花钱的地方还很多,剩下的这一万多应该够自己‘挥霍’一段时间了。”
也许是昨晚没有睡好,或者是考虑的事情太多,费了不少脑子,不知不觉间林轩竟然睡着了。
睡梦中他又再次看到了那片诡异的星云,一开始那些金色的亮点都还以星罗棋布的方式点缀在夜幕当中,而后星辰在以灰色的云体为背景的天墙上如沙画一般开始描绘出许多图案,仔细看去都是一些过去耳熟能详的巨星画像以及他们创作出的优秀作品片段。
而在这些星图当中,除了一些摇滚歌手的作品外,还包括一些知名导演以及演员经典电影的片花,甚至连林轩重生前看过的一些知名作家的小说片段也都穿插在其中,比如萧鼎大神的《诛仙》、海宴女神的《琅琊榜》以及天下霸唱的《鬼吹灯》。
而所有的内容都由繁星拼接而成,或是图像或是文字,让人目不暇接。
“咚咚咚……”
“哥,你个大懒猪,都快五点了还在睡觉呢?我的好朋友来了,你要不要认识下呀?她可一直觉得你给我织得毛衣好看得很咧!”
屋外林雪的敲门声将林轩从梦境中拉了出来,青年猛的睁开眼睛,坐起身子气喘如牛,额头上浸满了细密的汗珠。
出了房间,林轩看见沙发上坐着一位美女,上身穿着灰色且宽大的毛衣,领口露出一段酥肩以及粉色的透明吊带,下半身穿着皮质短裙和黑色的长袜,棕色的长靴让腿看上去更加有型,由于她此刻正在低头看书,黝黑的头发如瀑布一般落在傲人的胸部,这等林下风气,少男杀手,光是一眼足以让人面红耳热。
不过林轩曾经阅女无数,并没有太把对方放在心上,他按了按被枕头压得变形的头发,“嗯哼”的轻咳了两声。
女孩优雅的将黑发顺到一侧,画着淡妆的眼眸微微抬起,容貌的确不俗,五官棱角分明,给人感觉很精致的一张脸。
两人不经意间四目相对,周围的空气仿佛凝固了一样。
“怎么是你?”女孩惊讶的问道。
“你是……”林轩也觉得很奇怪,对方看上去似曾相识可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我就是那天晚上在天爵酒吧和你打招呼的那位乐队主唱啊,就是……头发很多颜色的那个!”女孩一边说着一边还在自己头上比划了一番。
“哦……”林轩恍然大悟,“你就是那个鸡毛掸子啊!”
女孩的心情瞬间不好了。
“呵呵,你好你好,我记得你,你叫张……什么来着?”
女孩苦笑一声,“您贵人多忘事,我叫张晓晨。”
“哦对对对,呵呵,不好意思我这人记性不好。”林轩傻笑了几声。
这时端着一杯果汁的林雪从厨房走了出来,听见二人的谈话,顿时兴奋起来,“哥,你们两个以前认识?”
林轩撇着嘴摇了摇头,“一面之缘,不熟,而且你这位闺蜜当时画得跟过万圣节似的,不敢看。”
张晓晨瞪了他一眼。
林轩只觉得好笑,不过他真没想到之前在酒吧里见到的那位浓妆艳抹的女孩,卸了妆竟然这么漂亮,难不成以前只是她的一种伪装?
“呵呵,你们认识就好,刚才我还担心你们见面尴尬,对了晓晨,晚上我在网上定了一家很便宜的KTV,咱们去K歌咋样?”
林雪将果汁递给女孩,很亲切的坐到她身边。
“雪,我最近不想唱歌。”
“哎呀,有我在,你就开开心心的玩,不要再想那个混蛋了,而且我跟你讲,我哥除了打毛衣,踢毽子,说笑话也是一流,绝对能把你笑得肚子疼。”
林轩听见妹妹这话,总是觉得那么的别扭。
“呵呵,雪,你确定你真的了解你哥哥?难道他就不会些别的?”张晓晨说话的同时朝着林轩挑了挑眉毛,林轩则装出敌视的表情,让她闭嘴。
“我当然了解他啦,我和我哥一起生活了二十几年,我简直就是他肚子里的蛔虫。”
“咯咯,那好吧。”张晓晨又看向林轩捂着嘴笑了笑,“看来你哥隐藏的还真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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