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狼死后,肢体放松,皮肤倒是松软了许多,不再刀枪不入,不多时,狼皮此时已经剥了下来。

柯明德凑上前去,看见那名士兵在狼的胸口开了一道口子,扒开把手伸了进去,仔细翻找,取出了一颗珠子,沾满鲜血。

用水洗净,众人传阅一遍,只见这颗珠子荔枝大小,呈不规则的圆形,没有棱角,暗红色,不透明,质地很硬,托在手里轻飘飘的。

“这东西能值一千个银币?”

“用来做什么呀?又不好看!”

“魔法师们要这个,魔法师的事……谁知道呢,只要挣钱就行了!”

营长回答,把这颗魔核收了起来。

“魔兽现在太少见了,能碰见这头狼,也是好运气。”

“这些狼肉也带不走,我们现在把它吃了吧!”

有人说道,大家纷纷支持。

“生一团火把它烤熟,我们跑这么久了,应该没有追兵了。”

“在这山沟沟里,点一团火他们也看不见。”

“是啊是啊!”

……

柯明德早在宿营之前就扫描了周围的环境,半径三千米内,再无外人,因此也不反对。

营长被说服,众人升起一团篝火,把狼肉切成一块一块的,没有环境,也不讲究,一块肉足有拳头大,血也没有洗掉。

这头狼体长两米七,刨去内脏骨头等杂七杂八的东西,也够其余人吃的,可惜带的辎重在战斗时遗失了,没有盐,吃起来没什么滋味。

狼肉又糙又硬,还没有调料,烧烤的手艺也不怎么好,柯明德勉强吃了几块,填饱肚子。

吃完之后,倒是感觉能量充沛,但是远远比不上“生命之水”。

“我能这么快突破大骑士,生命之水起了极大的作用。”柯明德心里清楚,并不是自己多么天才,而是靠了生命之水的功效。

吃饱狼肉,众人也没有心思再睡觉,整顿一番,天一亮就上路。

山路难走,骑马难行,众人牵马步行,柯明德的马被狼咬死,倒是省了这一桩麻烦。

……

三千米外,山道中。

一支五百人的步兵,正在艰难跋涉。

“卡罗特,我们还要继续追吗?剩下的干粮只够吃两天,在追下去返程可就不够了!”

“迭洛斯,我们还有退路吗?”卡罗特苦声道。

他二人是这支军队的指挥官,就在前天,遭遇了一股前往塞门关支援的骑兵,他们人数占优,大胜一场,然而营长却被一名骑兵杀死。

瓦罐不离井口破,将军难免阵上亡。兵凶战危,这本是寻常之事,然而这名死去的营长却是大有来头。

他是波特公爵最疼爱的小儿子,波特家族是乔治亲王起兵作乱的支柱,公爵疼爱小儿子,担心他在战场上出什么好歹,又有心给他一些功劳资历,便把它安排到后勤团,想不到发上了这样的事。

波特公爵生性残暴,又权势滔天,不但这两人的上司是波特家族的家臣,卡罗特与迭洛斯更是波特家族的护卫出身,此时护卫公爵最疼爱的小儿子不利,后果可想而知。

“若是不为小公爵报仇,回去之后,不但你我性命难保,一家老小恐怕也……”

说到这里,两人不寒而栗。

“如果追不上他们呢?”

“尽力吧,唉……”

不多久,追兵发现地面一片狼藉。

“停!”

他们仔细观察此处。

树皮上有摩擦的痕迹,野草留下马齿印与足印,最显眼的是几具野狼的尸体和一团篝火的残骸,有食腐的鸟类和野兽正在进食。

“灰烬已经没有温度了!”

“这些狼死于剑伤!”

“这里曾有一头巨大的野兽活动过,你们看这足印爪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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