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晓雨后退一步,微锁着眉头,微微眯着眼睛盯着方煜许久,缓缓道:“方煜,不喜欢,这样又是何必?”

是的,在田晓雨心里,方煜是不够喜欢自己的,虽然有时候,承认很难。即便在分道扬镳之时,面对分手的例行问题,方煜也只能沉默不语,而后用短信道出“喜欢过”这三个字。

但,这已经不重要,不重要。

方煜直起身,侧头看着窗外,晴空万里,不少树木叶已偏黄,大片色调转暖,却无处不透着一股肃杀冷清。他慢慢转过身走向楼梯,上几个台阶后又坐定,深深地凝视着此时同样肃杀冷清的田晓雨,轻哼一声:“有趣。”

田晓雨抬头望着天花板,呼一口气,想死。她是个需要在太阳下把话摊在桌子上说的人,对于这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对话方式,并非不擅长,而是不喜欢。此时,多说无益,以彼之道还彼之身,或许是最好的应对方式。于是她正了正视角,认真地跟方煜说:“我自习去了。”然后便径直往教室走去,不顾身后方煜审视自己的目光。

面对几乎遗忘殆尽的知识,很累,但总好过面对无法遗忘的人。田晓雨翻着手底的书本,心想,有个空闲时间巩固自己的基础知识也不算赖。

正看着书,田晓雨忽然感觉身后有异动,她疑惑,意欲转身瞧瞧,刚回过神儿来却发现自己身上披了件衣服,是方煜的外套,本能地想拒绝脱下,双肩又被用力压住,不能动弹。索性不动,方煜在她左肩拍了几下,便往自己座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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