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原本是霍尔镇的三个小乞丐,一夜间暴富的新闻爆炸般的流传而开,并且传闻越来越夸张惊奇,人人都在酒馆、饭馆和街头巷尾谈论此事,如果老鼠能听懂人话的话,那么全镇的老鼠在相遇时也一定会评论一番。

言语就像风,越吹越离谱。传言到了最后成了“传说”。有人说凯奇得到了五罐子的金币,有的则争论是十罐。有人绘声绘色的讲述凯奇是如何杀掉一个食人魔后抢夺金币的,仿佛自己就在旁边,有人则指出是两个食人魔。

到最后越来越夸张,开始有人认为凯奇是向某个森林女巫出卖了灵魂,当凯奇挥霍完金币之后,就会进入森林成为女巫的学徒。更有甚者,到处传言凯奇是做了某个有钱的女食人魔的情郎,某一天食人魔们会抓他回去成婚,但又有人指出食人魔是没有性别的。

总之,没人否认凯奇已经成为霍尔镇最有钱的人之一,而巴克和菲尔德则成了沾光的幸运儿。

很快,领主的税务官找上了门,向凯奇征税,虽然狗头人森林实际上是原始种族的地盘,但理论上却是霍尔镇领主的封地。凯奇也不想得罪这些权贵,不过声称得到的食人魔财宝只有四十块金币,于是缴纳了四块金币的十一税,同时贿赂了税务官一枚金币,总算打发了他们。

他们原本只是风餐露宿的乞丐,暴富之后只剩下挥霍和享乐。他们穿上了最好的绸缎,出行都雇马车,尝遍了镇上最好的饭馆酒馆,“银币街道”是他们每天必然去寻乐的地方,特别是“胖公爵酒馆”的奇迹酒和亚龙酒,他们每天最少尝试一杯,无论多么昂贵。

与此同时,无数溜须拍马之徒开始缠上他们,令人烦不胜烦,不过凯奇当乞丐之时受够了这些人的欺辱,根本不愿意与之结交。还有许多商铺希望凯奇能投资,有人为了巴结,甚至拉出自己的女儿提出婚约。

而眼下凯奇对这些统统不感兴趣,他每天依旧抓紧时间享乐,最多开始打算购买某座豪宅以便搬出旅馆。巴克和菲尔德希望能在领主手里买下一块地,好建一座农场,成为有地的农场主,但凯奇可对挤牛奶一点兴趣也提不起来。

除此之外,这次历险的经历常常会突然浮现在脑海,特别是深夜入睡时,凯奇常常怪梦连连,他总是梦见自己被活活烤熟,然后可可布大口撕咬他的血肉,称赞美味。又梦到自己和可可布成为了最要好的朋友,一起教训了绑架他的狗头人土匪还有二大王杜泽,甚至将杜泽煮成了一锅肉汤,然后一起喝酒享用。

而到了后来,怪梦越来越是荒诞:他梦见自己带着可可布的死人头,然后出发去冒险。死人头总是喋喋不休,嘴里嘀咕着“宝藏”和“秘密”,除非凯奇塞给它一大块烤肉才会暂时闭嘴。在死人头的指引下,他战胜了一个接着一个模糊不清的敌人,战利品总是从这些敌人的肚子里喷涌而出,金币,钻石,珠宝首饰,甚至是金杯银杯,还有无比华美的瓷器,最后凯奇成为了最富有的人,某个国王挽着美丽公主的手,为他们举行了盛大的婚礼,无数贵族和骑士簇拥着欢呼。

凯奇常常为这些梦浮想联翩,有时都分不出真假,隐隐之中,他有了一股越来越清晰的冲动:他想回去找可可布的脑袋,好实现这些美梦。

正如每一个年轻人内心深处的渴望一样,他总是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会成为一个骑士或者冒险者,去最远方见识世界的奇迹。他向往冒险,向往成功,而不是总是躲在漏雨的破屋子里瑟瑟发抖,或者乞讨时被肥胖的女人朝脸上吐口水,又或者偷东西时被恶狗追的满街跑。

也许我回去找那颗死人头,人生将变得精彩无比。

但这蠢蠢欲动的念头,不是被对未知的恐惧打消,就是彻底淹没在挥霍金币的糜烂生活中,三个月之后,他和巴克与菲尔德都胖了一大圈,而可可布的宝藏只是仅仅挥霍了一小部分而已。

凯奇以为自己下辈子就会如此享乐逍遥下去,但某个早晨醒来之后,一切都天翻地覆了。

巴克和菲德尔不告而别,并且偷走了他所有的宝藏和值钱的东西。

凯奇遭到巨大的打击,直到付不起房钱被赶了出来,仍然丧魂失魄,在霍尔镇到处游荡,却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如果说丢失财富是巨大的打击,那么朋友的背叛更是撕碎他整个灵魂的折磨,他无法相信,这两个和自己一起乞讨,一起挨冻挨饿,一起受人欺辱的伙伴居然会做出这种事情。

他甚至冒着生命危险,都愿意拿赏金去救他们,得到食人魔宝藏之后,更是毫无保留的与他们一起享受。

消息很快在霍尔镇传开,成了街头巷尾的最热门话题,就和几个月前凯奇刚刚暴富一样。没有几个人同情凯奇,他们反而最羡慕偷钱的巴克和菲尔德,恨不得自己变成他们。

毫无疑问,巴克和菲尔德为此计划了很久,眼下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他们了,只怕在不久的某一天,他们会在另一个王国成为富人,买上农场,再娶上某个店铺的漂亮女儿,快快活活的过一辈子吧。

他们一定会为了分赃而同归于尽,又或者路上遇到食人魔强盗被开膛破肚。凯奇恶毒的诅咒着,但越想只会让自己越难受。

他一直如尸体般的游荡到了深夜,身体终于有了一些感觉:寒冷、疲惫、僵硬、饥饿,他突然支撑不住,昏倒在一个角落的臭水沟里。

当他醒来,似乎稍微清醒了一些,但依旧无比难受,不过饥饿先压倒了一切。他失去了所有,除了身上仅剩的几块银币和华丽的服饰。

他跌跌撞撞找了一间酒馆,叫了食物和烈酒,但烈酒一杯接着一杯,却没有心思吃一口东西,最后喝的到处乱吐,花光了银币之后,又被知情的店家嘲笑,接着丢出了酒馆。

他躲进了肮脏的角落里继续呕吐沉睡,当酒醒之后,又快到黑夜了,更大的饥饿感折磨着他。但他已经身无分文,不过眼下自暴自弃,干脆去服饰店卖掉了身上的服饰,那是精美的丝绸短袍,镀着金银的各种漂亮装饰,腰带上更是镶着数颗珍珠,内衣也是纯丝制品,靴子则是纯熊皮而制。

这些当初最少花费他两块金币,但现在只贱卖了五十块银币,店家“好心”的送了他一套最普通的布衣,顺便对他的遭遇表示遗憾,但看神情只是幸灾乐祸罢了。

凯奇管不了这许多,拿着钱再次去填饱肚子和买醉,然后睡在某个角落,这种日子过了三四天,五十块银币再度挥霍的底朝天。

翻遍全身,他只剩下手指上的一枚银制戒指,原本是用来炫富的,眼下只好也卖给了一个面包房的师傅,仅仅得到了三枚银币。

当糊里糊涂又抱着酒壶在臭水沟睡了一夜后,他因宿醉而呕吐了几次,终于清醒了不少。他已经折磨了自己好几天,而且他总算是一个乐观的年轻人,终于有些重新振作起来。

心情虽然不再那么悲观,但现实却越发残酷,他发现自己已经变得人不人鬼不鬼,比当乞丐时更落魄几分,至少那时他看起来很有活力,眼下活脱脱的落魄醉鬼。

已是盛夏,他找了一处干净的水池洗了洗身上的恶臭和腐败味,看上去总算正常了许多,又找了个地方发呆了一整天,但并非自怨自艾,而是尽量安慰自己。

当夜晚来临,他终于回过了神,饥饿重新占据了他的身体,但他身上只剩下十几个铜板了。

叮咚乱响,凯奇将铜板在手里乱抛,“一切都回到了从前。”他终于露出了久违的微笑,“今晚先吃顿饱餐,好明天继续干乞丐,或者去偷哪个倒霉鬼的鸭子吧。”

就当一切是做一场梦,他安慰自己,对,只是一场梦罢了。

但仅剩十几个铜板,他再也不能去这些日子常逛的好地方了,恐怕连一杯野猪人红酒也喝不起,而且红酒也不能解饿。

百般无奈下,他来到了镇上的“狗屎街道”,这是西街深处的最偏僻角落,穷人们对这里非常熟悉。满是流浪狗游荡的狭窄街道,一些破烂的小店铺只出售最廉价的物品,比如粗糙的麻布,发霉的面粉,爬满苍蝇的肉铺,生锈的锄头和镰刀。

凯奇以前对这里很熟悉,现在却有了许多陌生感,他发现几个月豪奢生活之后,开始有些受不了这里的味道了,那是各种粪便和腐烂垃圾,混合着臭水沟在一起的味道,但在这里生活的贫民们早就习以为常。

他找到了一间酒馆,这毫无疑问是霍尔镇最破烂的酒馆,甚至可以说是整个奇迹大陆最破烂的之一。它是一间低矮狭小的木屋,似乎风一吹就会倒塌,门前的招牌早就腐烂成半块破木头,但大家都知道它是“老独眼酒馆”。

凯奇推开被蛀虫啃出无数破洞的木门,里面看上去更小,只有三四张乱摆的板桌,分别围了一堆人在争吵斗酒,其中两个扳手腕赌酒的粗鲁汉子引来一阵喧闹欢呼。其余酒鬼们没有座位,只好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站着聊天说笑。两个妓女打扮的花枝招展,劣质香水味比弥漫的啤酒味更重,却无法掩饰衰老的丑陋容貌和体形,但依旧引来不少老酒鬼,一边动手动脚,一边讨价还价。

这里挤满了镇上最贫穷的酒鬼,喧闹声似乎要掀翻屋顶,甚至还有不少好酒的凶悍妇人。之所以这里如此受欢迎,是因为这里不仅是全大陆最破烂的酒馆,同时也是最廉价的取乐场所。

“老独眼酒馆”只卖两种东西:一块铜板一大杯的发酸啤酒,是用最廉价的发霉大麦酿造的,当然,如果你懂规矩愿意多付一个铜板,可以喝到没有兑水的。还有一块铜板一大块的黑面包,如果吃到蛀虫,就当涂上蜂蜜了。

大厅里人声嘈杂,只有几盏油灯和蜡烛提供着非常昏暗的亮光,没有人留意凯奇的到来。凯奇从人群中艰难的挤过,来到了厨房旁边的前台。

前台后面忙碌着一对老夫妻,自然是老板夫妇了。“老独眼”是一个五十多岁的消瘦老人,瞎了一颗眼,但面目坚韧,留着黑针般的短须。而独眼老婆则是一个极少开口说话的肥胖女人,她看人的神情,仿佛对方欠她一百块金币没有还一样。

前台这里自然早也没有座位了,凯奇靠在脏兮兮的台面上,拿出三枚铜板在上面咚咚咚的乱敲。

老独眼正在给一个酒鬼倒酒,听到熟悉的声音不禁一愣看了过来。“嘿,真是活见鬼了。”他出乎意料的咧嘴一笑,“看看这是谁,霍尔镇新晋的大富豪。”

凯奇嘴角扬起苦笑,“老规矩,老朋友。”

“我还以为你这辈子都不会来这个破地方了。”老独眼过来重重的在凯奇面前放了一个大木杯,“怎么?老鼠奸商的奇迹酒喝腻了?”

“可不是吗。”凯奇尴尬的笑了笑,“如果我现在敢过去,得到的不是美酒,而是袋鼠的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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