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座很大的镇子,大的几乎可以当一座小城,但外表看起来又脏又破。

白骨镇。

因为长年遭受风沙的洗礼,镇子看起来总是灰蒙蒙的,仿佛盖着一层灰色的积雪。为了尽量躲避风沙,镇内的建筑和房屋多半只有一层,但会在地底挖出又深又大的空间作为房间和储藏间,因此人们至少有一半时间生活在地下,同时为了减少沙尘堆积,屋顶都砌成了圆形,看上去十分有异域特色。

在危机重重的埋骨荒野,这里当然需要高厚的城墙保护,但整个城墙看起来十分不规则,蜿蜒而扭曲,那是因为白骨镇不断扩建,城墙拆了让出一部分空地然后补上。在白骨镇附近,你能看到的建筑只有城墙上的塔楼和箭楼,里面低矮的房屋没有一间能高出城墙。

而从白骨镇的最高塔楼向四周远眺,你能看到的只有暗黄贫瘠的土地,一块块或大或小的乱石,因长年风化而形成各种古怪形状,还有一株接着一株的千洞树,你总能找到它们,却很难发现它们会组成一个树林,十分分散。

除此之外,荒野里地势无比复杂,有时会忽然出现一片土坡或者高地,一面被风沙掩埋的十分平滑,另一面则因为躲避了狂风,会形成高耸的峭壁。有经验的冒险者会尽量绕开这种地方,因为这种地方在风沙乱舞的荒野里十分适合当作居住地或者躲藏地,越大的高地之后,越可能藏着某个原始族的部落或者某个强盗团伙。

同样危险的是无处不在的裂口,荒野上没有溪流湖泊,却有着数不清的裂口,有的裂口巨大,形成裂谷,更是原始族和强盗们的天然屏障和居住地,如果一个商队在平原上悠哉赶路时,忽然被一群仿佛从到地底冲出来的强盗袭击,绝对不是什么稀奇事情。

总之埋骨荒野是一个十分贫瘠危险的地方,属于半沙漠地区,但也绝非贫瘠到无法生存的地步。看似死气沉沉的世界,实则躲藏着无数野兽,偶尔还会出现一片富饶的地带,如同沙漠中的小绿洲。

白骨镇南门朝着人类王国最后的领地,那是一片模糊的山脉,如果风沙再大一点的话,这点轮廓也无法辨认,那片山脉也是生机之地和荒芜世界的分界线,每天从南方都会陆陆续续赶来一些小商队,或者风尘仆仆的冒险者。

这些只是小的走私者,他们带来各种货物,大多不敢深入埋骨荒野冒险,便直接卖给白骨镇里的大商队,那些才是荒野里正真的走私者。当然,价格远不如卖给洋葱镇,但也比正常价格高的多,而且从南方走私到白骨镇的路途虽然也会有原始族和强盗的威胁,却远比埋骨荒野中低得多。

偶尔会有一些小商队选择留下来,然后冒险进入埋骨荒野继续走私,如果他们幸运成功的话,往往一夜暴富,然后雪球越滚越大,大商队都是这样形成的。但这种例子较少,多半的结局不是被强盗洗劫,就是被雇佣的不知名佣兵和冒险者背叛,有许多冒险者表面受雇于走私者,但深入荒野后可能会受利益诱惑,蒙上黑布,摇身一变成强盗洗劫自己的雇主。

傍晚时刻,负责看守大门的一队佣兵百无聊奈,他们属于镇上最闻名的“血狼佣兵团”,身穿统一的护甲,斗篷和盾牌上都刻着一只血色的狼头,那是佣兵团的标志。眼下镇子由他们保护和维持治安。这是风平浪静的寻常一天,两三个佣兵抱着酒袋昏昏欲睡,还有几个聚在一起赌博,除非有人进门,否则都懒洋洋的。

和埋骨荒野一样,镇子周围也稀稀落落的长着许多千洞树,这种树粗壮而扭曲,遍布树洞,从不长一片叶子,从远处看仿佛是从地底伸出来的一只骷髅手臂,白天还好,夜间看着尤为吓人。

这时一支小商队从南方缓缓而来,大约十来人,都骑着筋疲力竭的马匹,几辆满载的货车则由一些毛驴奋力的拉行。无数走私者积年累月的来往中,已经形成了几条天然的道路,最终汇聚在白骨镇南门。商队的走私者们开始发现路边的千洞树上已经有悬吊的尸体了,便不住指着这些可怖腐烂的尸体说说笑笑,看来早已经习以为常。无数乌鸦惊飞,但不会离远,等商队走开,便又如一张大黑布般扑满尸体享受盛宴。

队伍中只有一人例外,那就是凯奇,他早晨从银杏镇出发,不久后遇到这支走私队伍,对方见他也是前往白骨镇,便热情的邀请同行。凯奇见他们都不像歹人,便接受了,这样总比孤身一人安全有趣。

他又路过一株千洞树,这种树并不太高,所以他必须低头才能避免被尸体的脚碰到脑袋,不免浑身发怵。回头再看,只见尸体已经腐烂了一些,但在彻底腐烂前一定会被乌鸦啄食干净,勉强能看出是一个人类中年男子,浑身被扒的精光,风沙吹过时转了转,可以看到背后一条触目惊心的大伤口,显然是死后被吊起的,当凯奇走开稍远后,一群乌鸦嘎嘎叫着盖住了尸体。

同行的老走私者善意的嘲笑了他几句,说自己当年第一次来这里也才十五岁,闻到尸臭味吐了两三天才能吃下东西。凯奇因为之前有过冒险的经历,况且天天和一颗死人头混在一起,所以表现相当镇定,不过路过一具具尸体时,还是被尸臭味熏的五脏颤抖,为了压制呕吐冲动,又猛灌了几大口烈酒。

来到城门前,几个守门佣兵只是稍微打量了他们几眼,确认不是来闹事的,便收了每个人头两三块铜板就放行了,这里毕竟是走私之地,也没必要搜查货物。

凯奇被当成小商队一伙的,也顺利进入大门,通道有七八米之深,可想城墙的厚度,虽然看上去只是用厚土夯实建成的,但也远非一般强盗土匪能撼动的。

一进入镇南街道,凯奇不免一阵出乎意料,他想象中这里一定十分混乱和繁华,但显然彻底错了。眼前一座座低矮的房屋,显然也是用硬土夯实而建,更古怪的是圆形屋顶,虽然看起来很有趣,但堆积如雪的灰尘遍布,给人一种脏兮兮的感觉,别说“繁华”了,没用贫民窟形容就算客气了。

但这里一点也不混乱,因为都是干走私的大买卖,所以一片片房屋间的道路虽然狭窄,却不见任何一个摆地摊占地的,来来回回的苦力或者马驴拉着货物穿行十分顺畅,血狼佣兵团的巡逻守卫们两两拿着酒袋瞎转。走私者和各种冒险者都全副武装带着武器,不过显然没有一个人敢故意惹事,外面千洞树上摇晃的尸体在震慑着所有人。

老走私者告诉凯奇,白骨镇的南部是小走私者的聚集处,比如他这种小商队,有固定的大商会收购,所以很快能交易完毕,然后找个地方享乐一夜,第二天一早便返回南方,继续准备下一次的走私。

凯奇也早看出来了,这里大多数房屋虽然低矮,但占地很大,显然是一座座仓库。他既然不是走私者,也不算正真的冒险者,便和走私商队告别。

他在老走私者那里问明了最好的寻乐地,顺着镇内最大的道路骑行一阵,便来到了镇中心的“纵乐街”,这里有十几家大妓院,以满足冒险者们旺盛的需求,但各种旅馆和酒馆自然也少不了。

他进入遇到的第一间旅馆,只得到了一间十分昏暗的小房间,他几乎得低着头行走,见死人头还在熟睡,只好先出来透气找乐子。

骑马找到一间酒馆,马童立刻过来牵马,凯奇给他赏钱时发现对方比自己还小,后来知道是某个妓女的私生子。他进入低矮的土屋,原本以为只是一个非常小的小酒馆,但被人引进了地下二层,发现这里才是正真的大厅,足有十几张板桌,粗大的蜡烛提供光亮,几十个酒鬼都是粗鲁汉子,纵情的吵闹声震耳欲聋,武器被丢在桌上,不是在斗酒吹牛,就是拉上一个妓女放在大腿上调戏。

凯奇打扮很普通,虽然是陌生面孔,但酒鬼们也没兴趣多看第二眼,像凯奇这样的年轻人在走私镇很多,可能是走私商人的家眷跟班,也可能是某个佣兵团的学徒,或者只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冒险者罢了。

负责倒酒的是一个粗壮汉子,浑身肌肉爆炸,但身上有了十多条触目的伤痕,脸上更是有一条从左眼到右下巴的刀疤,十分骇人,凯奇感叹这种鬼地方连侍酒都如此与众不同,险些没敢要酒点餐。

他拿着两杯啤酒,还有几块奶酪来到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坐下,长桌上还有另外三四个顾客,看模样是同一个佣兵团的年轻佣兵,个个身上挂着伤疤,显然是经历过生死洗礼,神情间给人一种强烈的豪迈和危险感。

他喝了几口啤酒,发现这里的啤酒显然加了一些调料,所以味道很烈,使人浑身很快热乎起来。他静静的听着几个佣兵大声说笑和拼酒,其中一人吹嘘自己十几岁时勾引了领主的某个女儿上床,被发现后逃出来才当了佣兵,另一人绘声绘色讲述自己第一次遭遇马人强盗是如何英勇战斗的,却被第三个人揭穿当时他早就吓的晕死了过去,又一人十分下(流)的描述自己是如何把第一次交给镇上的某个漂亮妓女,按照行规还得到了十枚银币的赏钱,弄得大家哈哈怪笑,酒水泼了一桌。

凯奇渐渐觉得这些冒险者虽然外表让人生畏,但实际都是些豪爽的家伙,虽然都靠走私为生,但至少不干杀人越货的勾当。

吃饱喝足后,他醉醺醺的回到了旅馆。第二天死人头要求喝了一瓶野猪人红酒,凯奇拿了银币,无所事事的只好在镇上到处瞎逛。

他满心好奇的逛了半天之后,忽然惊觉这种地方居然也没有一个地精的影子,看来这里和北方人一样不信任地精,却千里迢迢的把货物送到地精的洋葱镇,真是让人费解。

又在白骨镇度过几天,这天早上凯奇抱着脑袋醒来,昨夜和一个新熟悉的年轻佣兵拼了十几杯红酒,不但输了十块银币,现在脑袋还痛的似乎要崩裂。他叫侍者端来冷水洗簌一番,又喝了几杯醒酒茶才稍微好了一点。

“该是吐钱的时候了,身上快一个子都没了。”他抱出箱子,然后打开,“喂,好朋友,还是想喝酒吗?”

“不。”死人头在箱子里试着摇了几下。它依旧习惯的咀嚼着嘴巴,带着浅笑看着凯奇。

“嗯……”凯奇一怔,抓了抓脑袋,虽然脑袋醉醺醺的,但还是觉得死人头今天有些奇怪。

“不。”死人头又说,“我想出去走一走。”

凯奇踉跄退了两步,死人头忽如其来的反常让他彻底酒醒了。“你……你……”他瞪大双眼,“你……你怎么突然变正常了?”

显然,死人头和之前鹦鹉学舌般的痴呆表现全然不同了。

“因为我们到地方了,小个头。”死人头嘴角笑容更甚。

“好吧……”凯奇按了按胸口,顿了顿说,“那你说吧,你让我一路千里迢迢来这里干什么?”

“宝藏。”死人头回答,“更多的宝藏。”

“宝藏?”凯奇皱眉,又忍不住露出笑容,然后耸耸肩,“说真的,你这样我还真不习惯。但我觉得你嘴里吐出来的宝藏已经足够我找乐子的了。”

“很抱歉,小个头。”死人头歉意的皱了下眉,“可可布已经不能吐出银币了。”

“什么?”凯奇刚准备倒酒,一听不禁摔掉了酒杯。

“可可布没有说谎。”

凯奇一阵发呆,跟着心惊胆战,“真的?”他惊慌的看着死人头,“你说你不能再吐银币了?”

“是的,小个头。”死人头试着点了点脑袋。

凯奇又是一阵愕然,这个消息显然冲击太大。“见鬼!”他几乎要揪自己的脑袋,“你怎么不早说?现在……现在怎么办?你知道吗?这个鬼地方要是没钱的话,我们一天都活不下去!”

他很清楚,白骨镇连乞丐都会吊死,这里不养“闲人”和没用的人。

“不要害怕,小个头。”死人头依旧慢慢咀嚼着嘴巴。

凯奇深知死人头不是在开玩笑,急的在小房间里来回走了几遍。“不要害怕?不要害怕?”他终于还是抓了抓头发,“没钱怎么办?难道要我吃了你吗?”

“吃掉可可布的脑袋?”死人头张口笑了起来,“那可真有意思,可可布还不知道自己是什么味道呢。”

“这一点不好笑,死人头!”凯奇用力按住了桌子。

“可可布还有别的宝藏。”

“好吧!”凯奇一伸手,“那赶紧吐出来!”

“不在可可布的嘴里。”

凯奇一拳打在桌上,“那在什么鬼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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