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下村庄里的火足足烧了一夜。第二天清晨,大火灭了。从洞口向下望去,只见整个村庄化为一片平地,烧得干干净净的。满目的灰烬之中,几缕残烟飘摇。纵使在半山腰,也能闻到那呛人的糊味儿。

沈九妹蹲在洞口,盯着村子里。直到快到正午,她长长的吐了一口气,揉着有些酸涩的眼睛,回头对洞里说道:“村子里一直不见有人影。这回,他们应该是走了。”

兔皮褥子上,沈秋宝翻身爬起来,喜道:“那我们也走。”昨晚,被山下的大火惊醒后,他一直无法入睡。担惊受怕了大半宿,他再也不想呆在这里,恨不得能插上翅膀立刻逃离。

沈九妹拧眉想了想,摇头说道:“先不着急。我出去看看,顺便摘些野山梨回来。前两天才下过雨,运气好的话,还能捡到不少菇子。”爹说过,要想逮住兔子,必须有足够的耐心。谁知道仙符兵会不会在路上设伏?

“九姐,我跟你一块去。”沈秋宝跑到洞口,殷切的抓着沈九妹的一只衣角,“我会爬树,树尖子上的野山梨都能摘到。”啊啊啊,他才不要一个人留在这里。他怕!

老实说,秋天的东山里野物多,沈九妹也不放心留下他,遂不但没有揭破他,反而爽快的应道:“那你要多摘一些,明天我们好在路上吃。”

“嗯。”沈秋宝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沈九妹见了,心里酸涩不已。先前,她一直担心秋宝会跟她哭闹,要爹娘。不想,从昨天到现在,秋宝就没有哭闹过,并且一改以往的调皮性子,什么都听从她的。这就是爹娘平时说的懂事吧!

爹,娘,你们放心。秋宝懂事了。我一定会照顾好他。我们会好好的活下去,努力学本事,将来给你们报仇!眨巴着眼睛,沈九妹在心里如是说道。

忍住抱起小家伙的冲动,她只是摸了摸秋宝的头,柔声说道:“走,摘野山梨去。”

种种迹象表明,仙符兵虽然屠了村子,却对东山秋毫无犯。而且经验告诉她,时值正午,太阳公公当空挂,是一天之中山里的野兽蛰伏的时候。是以,她的胆子渐渐放开,不但带着秋宝去摘了一衣兜的野山梨,而且还小心翼翼的摸到山脚,在东福叔家的红薯地里刨了五个大红薯——这片红薯地不大,本来是一个石坑。东福叔家里人多地少,所以选了这个石坑填上土,勉强种上红薯。由于地势高,且肥力不够,这片红薯地明显长得慢些。村里的红薯快要收完了,而东福叔家的这块地还没见动。同时,也正是因为地偏,离村子里远,地里的红薯才免于火灾。于是便宜了他们姐弟俩,接下来的口粮算是有了着落。

正如爹常说的,手中有粮,心有底气。有这一石洼子地的红薯撑着,沈九妹决定在山里多住几天——实在是仙符兵的凶名太盛,而她又亲眼目睹了他们屠村,所以,心里怕得很,非常担心他们还没走远。

她将自己的想法一五一十的告诉了沈秋宝。没有办法,她身边根本就没有其他可以商量的人。

沈秋宝现在对她是惟命是从,满口应下了。

于是,姐弟俩暂且在山洞里落了脚。不过,在山脚转了几次,都不见仙符兵的影子后,他们的胆子变得更大了,开始摸向村子中心。他们抱着侥幸的心理,希望能从废墟里找到爹娘的尸骸,抑或是能找到一些幸存的财物、衣服。然而,事实总是这么的残忍。在废墟里翻找了三天,他们一无所获,连根骨头、一个大钱也没有看到。整座村子被烧得精光,除了灰渣,什么也没有剩下。

唯一感到庆幸的是,期间,仙符兵没有再出现过。

“走吧,我们去镇上找姑奶奶。”屠村后的第五天清晨,沈九妹刨出灰堆里的十只烤红薯,放进旧陶罐里,如是说道。

牛头坳村处于一个山窝子里,从村里出来,要接连翻过两座山,共四十余里山路,才能到达官道。山路窄小,且有好几处险坡,村里人出去,全靠一双脚板。所以,象沈秋宝这样的小屁孩们脚力太差,大人是轻易不会带他们出村的。沈九妹也是九岁之后,才有跟着爹去镇里卖山货的资格。两年多里,她总共去了三趟镇里。从小,她的记性在村里的孩子堆里就是数一数二的。当初第一次爹去镇里,回来时,她已经认得路了。爹引以为荣,没少向娘夸她伶俐。

起程的前一天,沈九妹估算了一下沈秋宝的脚力,觉得三天的时间,应该是能走到镇上了。秋天的山里吃食多。沿途,她就记得有好几处野果子林。故而,她只带了十只烤红薯,另外,还带上火折子、旧陶罐、土瓷碗,以及那两张兔皮褥子——这已经是她负重的极限。再多的东西,她真的带不了。

本来,她没指望沈秋宝能帮上忙的。他只要能在三天里自己走完这九十多里路,她便谢天谢地了。不想,后者一再坚持,硬是要背一张兔皮褥子。小家伙拍得胸脯啪啪作响,一脸的骄傲:“九姐,我的力气大得很,也能背的。我的腿可有劲了,很能走。大壮都跑我不赢哩。村里就没有我爬上不去的坡。”

沈九妹回想了一下,貌似这几天里,沈秋宝跟着自己上山、下山,确实是没惹过麻烦。小家伙比她以前认为的更能干。于是,她点头应下:“行,你先背着。记得不要逞能。要是背不起了,还有,走累了,都要跟我说。你还小,太费力,会伤到筋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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