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勇其实一点儿也不勇敢,相反,他很胆小。
春末夏初,林深草密。双手紧紧攥着长刀,他提心吊胆的穿行于一人来高的草丛里,只觉得后背一个劲的在淌冷汗。
贼头……贼头在哪里?啊啊啊,您老千万开恩,莫来找我!
一想到黄春来的惨状,他的两条腿便直打哆嗦——呜呜呜,他真的从来就没有想过拿什么奖赏。
身为世袭的仙符兵,他家自高祖那一代起,就全看开了。什么立功封赏,统统都是浮云。按照军中的规矩,士卒从军满十五年,就能退营归家,从此安安稳稳的领饷银居家过日子,不愁生计。而那些平时冒尖的所谓“好兵”,又有几个能做满十五年的?
是以,送张勇入营之初,他爹便再三叮嘱:不要去争那个功啊赏的。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立了功,又如何?反正到头来,功劳是大人们报上去的,自然也全是他们的。所谓的奖赏也只是大人们升了官,一时高兴,从指头缝里漏下来三瓜两枣。所以,他们这些大头兵,保住小命,做满十五年,顺顺利利的退营才是真。
张勇严格遵守他爹的教诲。身为兵油子世家的子弟,他深谙军中的生存之道,即,把小队长当成自己的爹一样的敬着。当然,最重要的是,领到饷银,从来都是转手就分出一半,毕恭毕敬的孝敬小队长。于是,每每碰到危险的任务,他不是屎遁,就是装病。当然,要是打听到是没什么危险,又有油水可捞的任务,他从来都是非常积极的。事后,还不忘将所得的一半分出来,孝敬小队长。而小队长对他的“孝敬”甚是满意,从来没有找过他的麻烦。就这样,叫他平平安安的在军中混了五年。
今天的任务,他也是事先打听清楚了的。得知只是去追捕一个落单且受了重伤的叛军余孽,他觉得这趟任务不难,十之八九就是大伙儿追上去,一顿子群殴。要死的,还是活口,届时全凭队长大人下令。是以,点中他们小队时,他二话不说,便跟着队伍出发了。
哪知……唉,有钱难买早知道!张勇简直悔青了肠子。
如今,他唯有不住的在心里祈求老天爷保佑,并非常诚心的许诺:天帝老爷,您要是保佑我度过此劫,我一定带着三牲供品,去天帝庙给您烧座金山。
然而,事与愿违。老天爷似乎没有听到他的祈祷,或者是,压根就没看上他的那点子供奉。
他麻着胆子,走着走着。突然,从背后面伸出一只手,紧紧的掐住了他的颈部脉门。
眼见,瞥见寒光一闪,他只觉得脖子上发凉。
鲜红的血线冲起来,眼前的世界顿时化作血红。
咦,脖子上有什么喷出来了?这是他脑海里最后闪过的一个念头。
第三个,得手!沈云弯下身子,将尸体轻轻放倒。
林子里,只剩下最后一个了!他长吁一口气,准备起身,查看那人的动静。
不想,就在这时,背后有一道劲风呼啸而来。
背后有人!偷袭!
电光火石之间,他反应过来,连忙往前打了一个滚。
该死的,还是晚了一点点!
“哗啦——”
刀光划过。左臂上被割了一刀。火烧火辣的疼!
“小兔崽子,受死吧!”最后一个铁骑兵不知道什么时候摸到了他的身后。
不等沈云爬起来,第二刀又至!
眼见着,长刀就要横斩下来。沈云急中生智,胡乱从地上挖了一团混着烂草烂叶的泥团,对着那人的面门打过去。
“不好!”那人躲闪不及,被糊了一面罩的泥。
铁骑兵头盔上的黑铁面罩是细网所制。糊上泥后,网孔全被堵住了,眼前便是一团漆黑,与瞎子无异。
那人连忙收刀,一边往后退,一边本能的用手去抹。
危机暂除!
沈云怎么可能让他抹掉泥团后,再卷土重来!当即,忍痛从地上一弹而起,捡起第三个目标落在地上的长刀,从正面直接冲杀上去。
那个铁骑兵也不弱,听到刀风,迅速做出回应。顾不得脸上的泥垢,他举刀迎上。
“当!”
两刀在半空中相撞,火星子四溅!
剧痛从两个虎口同时传来,手里的长刀险些被震出手。沈云闷哼一声,往后退了两步,化去劲道。
而那人也没讨到好,往后退一大步。
不过,他的运气不太好。身后正好是一棵一人合抱的大树。“砰”,头盔重重的砸在坚硬的树干上,象是撞钟一般,“嗡嗡嗡……”余音了了。
“啊!”他惊呼一声,手里的长刀掉落,脚下踉跄着,身体直打晃。
正所谓,乘你病,要你命!沈云抓住机会,提刀再次冲杀上去。
目标:颈根!
呼——,他用尽全力,挥刀横斩!
寒光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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