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在普通的老百姓眼里,我这个少尉排长已经是个很大的官儿,是个人物了。可是和真正的人物相比,我连给人家提鞋都不配。

我之所以能和上流社会有些交集,只是因为我和毕锦的关系好,仅此而已。自从毕锦开始叫我兄弟,只要是有机会,他就会带我去那些看起来就很厉害的场合。一方面是为了让我见见世面,另一方面是想让我在上流社会混混脸熟。

毕锦的想法是不错,但我的身份摆在那里。就算打扮的衣着光鲜,走到人家面前,人家照样看不起你。在人家看来,你就是个无名蚂蚱,若是能蹦跶几下,让人觉得有趣,人家还能搭理搭理你,若是让人觉得无聊,人家看都不会看你一眼。

和毕锦关系很好的那群公子哥,都把我当成他的跟班——往好听了说是跟班,往不好听了说就是狗。我知道毕锦从来没把我当成狗看过,但为了不落他的面子,我还是尽可能的装成狗,而且是装成一条讨人喜欢的好狗。

既然是狗,和人就是有区别的,是不能和人平起平坐的,更不可能和人成家。所以从一开始,我就没对上流社会的那群大小姐抱有任何希望。

一开始我就说过,我不是个贪心的人。一年能挣个五六千块,有点小权力,我就已经很知足了。在这之后,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把孩子抚养成人。男孩要顶天立地,女孩要温柔贤惠,这就是我的人生目标。

为了所谓的前途,去做什么倒插门的女婿,让自家孩子姓别人家的姓,这事我做不出来。

爹的那番话,让我下定了决心——去他娘的前途!老子就要做本分人!毕锦那小子要是再敢管我的婚事,这兄弟我就不做了!如果他还有点良心,闹掰之后他就不会拿由影怎么样。如果他真做了混蛋事,从今往后他就是我的仇人。只要有机会,我一定弄死他!

在这件事上,我下了很大的决心。可最终,却是一拳打在棉花上,白费劲了。

看着满桌的饭菜,看着其乐融融的与家人聊天的毕锦,看着傻笑着和雀儿打情骂俏的老农,我有了一种宛若梦中的感觉。

“喂,喂!喂!!你傻啦!!!”

“啊?”

少女的声音从身侧传来,离我近在咫尺。我强挤出一个笑容,拧动僵硬的脖子,转过脸去,将嘴角挑高了一些。

“大小姐,您叫我?”

“喂,你故意的吧!”

面前身穿西式长裙的俏丽少女皱起眉头,凌厉的目光如刀子一般迎面戳来。

“你以为我想嫁给你啊!蠢猪!”

蠢猪……

在我认识的人中,会叫我蠢猪的人只有她毕大小姐,除了她以外就没别人了。

起绰号讲究抓特点,鼻子大的人会称作“大鼻子”,耳朵大的人会称作“大耳朵”,性格倔强的人会被称作“倔驴”。再有就是因为厌恶,起的侮辱性绰号,比如毕锦就管司琮魄叫“狗”,或是“狗东西”。

和真正的聪明人相比,我枪理肯定是不够聪明,可是“蠢”这个字和我绝对是不搭边儿的。所以毫无疑问,毕大小姐很厌恶我,而且厌恶的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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