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蒋谈过一个女的,分了,说是女的不忠,背着他和别的男人暧昧,于是提出分手,觉得吃亏了,还问人家要钱,这个钱就是以前蒋花在女人身上的,也就几百块。
我晕,几百块你都要,更何况是你谈恋爱请人家吃喝玩的钱,这都能开口要,也太让人无语了吧,就算是女方不好,也没必要再要这个钱吧。
结果,蒋还真要回来300多,在我们面前显摆,呃呃呃额额。
所以我说为现在那个女人惋惜,不过经过一段时间,我觉得他两很般配啊,反正女的也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小家碧玉,正好和蒋配成一对。
说实话,他两真是南瓜汤铺鸡蛋,对色了!
我不由得又再次感叹中国的一句老话,太踏马的说的对了。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说的太对了,什么样的人真的找什么样的人,不然真玩不到一块,否则臭味怎能相投啊!
最后,还是祝他们结婚吧,都不容易!能走到一起。就是缘分,。
嗯,我也要找房子搬家,不想在这住了。
换个环境,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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