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还是秦珩给自己定了一身行头,头戴黑色拖着小辫子的地主帽,上身儿童红色唐装上衣,外罩一白色小西装,下穿黑白花哈伦款童裤,脚踩一双绿色小波鞋。林丹看着儿子,不到三岁的小娃娃,这一身装束萌虽萌,但也要多怪异有多怪异,又只能听他的。不过,也好在他还是个孩子,只是自己可能要被别人误认为没品味的妈妈。    一间会所。    “珩珩,宝贝儿,今天可真……帅。”李思琴被秦珩的独特装束雷到,看了一眼林丹,林丹给个无奈的眼神。那边,锦瑟已把自己专门留起来的礼物——其实就是她自己最爱吃的酒心巧克力拿出来分享给这个漂亮的弟弟。    “珩珩,这是我专门留给你的,喜欢吗?”锦瑟是真的喜欢这个弟弟,闪着一双和父亲一样不太大的眼睛看着秦珩,满含期待。    秦珩看着胖嘟嘟虽不算漂亮却不失可爱的锦瑟,心里叹气,我喜欢美女啊。    “既是你最喜欢的,自己吃了就好。”    “妈妈说,送礼物要送自己最喜欢的。”    “可是我喜欢变形金刚。”    “那有什么好玩的?你们男孩子真奇怪!”    “我也喜欢芭比娃娃啊,你们女孩子也喜欢。”秦珩看着王锦瑟胖乎乎的小身子,眼带桃花地说。    林丹看了他一眼,惊悚,他什么时候有这种嗜好?自己都不知道。秦忠信会培养他这个爱好吗?    王锦瑟却高兴了,终于有和漂亮弟弟共同的爱好了。    “我有,我有,下次你过我们家里看好不好?”    “看看吧。”小帅哥清润温和地说。有颜值就是这点好,可以随自己心意任性。    昨天下午开始下雨,下到今晨方停。不过一场雨赶走了连续近二十天的晴天流连成的干燥,天一下子更凉了,但空气中有了丝丝清润。后院桂花落了满地,空气中湿润携着花香。沈洛没有叫钟点工,自己拿起扫帚打扫了后院。把后院的落叶与花瓣都聚到了桂树根下作了花肥。想想林黛玉葬花在土里,虽没有了“落花水流红,闲愁万种”的诗意之美,却是真的科学。“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生之于土,还之于土,原来大自然最丰富、最广袤。后院没多大面积,又是这么好的空气,沈洛权当作了锻炼,而且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可以多一些思考与品味。不是思考人生啊、生活啊,就想这落花的美态,品味花的香味。期间,巴克过来转了转,然后自己回到前院看门。    后院扫完,沈洛起来了兴致,决定把前院也自己收拾了,其实拾拾花捡捡草未尝不是雅事一桩。把前院的落叶都归到月季丛下,把零落的花瓣送给了那颗棕榈树,给它一许风流。做完后,不禁对着树乐起来,没想到自己也会有这小女孩的玲珑心思。前后院稍事收拾后,在这个凉秋的天气里也是出了一层薄汗。上楼洗漱过看时间还早,才十点半,便拿出了邵谦送的那套《芥子园画传》。沈洛夙喜树与山石,拿了山石卷细细地看起来。越看越喜欢,觉得上次只请了邵谦一餐晚饭还是差太多。不过,算了,总不能再以此为由请他吃饭,他也不会接受。沈洛知道他的心意,也知道自己绝不会给到他内心期待的回应,所以这就成了一份人情。她不喜欢欠人人情,现在也只能先放在一边,看以后有无还这份人情的机缘。    周末早上睡得充足,中午便没有再休息,而是二楼阳台的躺椅上闭目养神一会儿。一片落叶不知从何处飘来,正飘到她的手背上,一股凉意透过肌肤,触动心脏。看着这南国秋天的落叶,干绿中隐着些些黄,诗意,多情。她拿起来,送到鼻子前轻轻嗅了嗅,一股树叶的、大自然的清新,让她有丝感动。抬目看向远天,澄净,明朗,广袤,虚无。她想起了父母,不知他们现在哪里。是否在那个世人说的美好的地方,既然有那个神秘的客人,那么父母是否也在哪个地方看着自己?怎么也不托个梦呢?她用手往后梳拢一下头发,喝了放在椅子扶手上已经凉了的水。打开笔记本,进入了小说稿中。     秦忠信没开车窗,没下车,就那么静静地坐在车里,转头看着二楼的沈洛。他刚到时看到她在躺椅上静静地躺着,并不知道她是闭目养神,看她什么都没盖,担心在这雨后的天气里会不会受凉感冒。正要打个电话叫醒她,却看到她已经醒了(一直都没睡,他不知道而已)。醒来后拿着一片叶子研究,又放到鼻下嗅了嗅,他不自觉地莞尔,原来女孩子无意中的这些动作是这么□□天然,这么美。又看到她放下了拿树叶的手,头仰在椅背上看着远方,看不到她的表情,只知道有那么一会儿她一动不动。是放空思想,是构思新的情节,还是……他想起了《月影红楼》开篇时她就讲到了她办理了父母的后事。秦忠信的心里划过一丝柔柔的涩,不过他自己没有意识到。只是觉得这样的她,那隐在本本小说后的她,现实中这么年轻、美好的她,却是早早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对她有些怜惜,或者说有些叹息。他不认为是怜惜,因为没有怜惜的立场,他没有想到去想自己为什么安排好孩子后就驱车来到了这条路上,停在她的门前。    这段时间并不太久,她调整一下姿势,坐了起来。他正想和她打声招呼,却见她喝了水后拿起了笔记本,然后一直的对着屏幕,双手在键盘上。知道她可能在处理事情,或者正在写稿,他不想打断了她的思路,便放下了给她电话的念头。但是他并没想走,继续安安静静地坐着,连烟瘾都没感觉到。他从没想过一个女孩子安静而专注的时候是那么美好,不需要特定的专注什么,只是专注就好。沈洛的头发不长,刚盖过脖子尚未到肩的长度,他想着第一次会面时她的样子,半长的秀发黑中带着隐隐的褐色,亮泽而浓密,似乎是天生的微微弯曲增加了很自然的蓬松,没有刘海,露出白皙光洁、带着美人尖的饱满额头,非常漂亮。但也因为头发长度不够,不能停在肩后,所以在没固定的情况下一低头就会有调皮的发丝滑落。现在就是,看到她用手往后梳拢了几次,那动作,是那么优美。她是无心的,她周围谁都没有,也不知道门外有人在看着她。一楼廊下卧着一条狗——那是她的巴克吧,似乎有点太温驯呢。巴克是看到他的,可除了开始走到大门看看他之外,就又回去安安稳稳地卧在走廊。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应该有一段时间了,他看到她伸了个懒腰,稍微扭扭身子,但眼未离开屏幕。他转回头,发现扭头过久自己的脖子有些僵硬,摇下另一边的车窗,抽出一根烟点燃,深吸了一口,仰头靠向后背。吸了半支烟,想着自己该回去了。两个孩子获得批准午休后跟着奶奶学做点心(其实是为了玩面团),现在应该学得差不多了。他坐起来,准备发动车子,却毫无意识地拿过手机拨出了一个号码。    沈洛喜欢秋天,喜欢它的成熟、宁静,甚至有时候宁静到有些寂寥、萧瑟、苍凉,但也旷达、辽远、明亮,秋天是一个适合思考的季节。每个季节都美,但秋季让她痴迷,沉醉,感觉仿佛自己的身体里隐藏着秋天的灵魂,让自己沉湎秋,亲近冬。这样安静的季节,这样清爽偏凉的天气,最适合写东西,她融进了自己创造的世界,融进了自己的心,浑然无外界。手指持续的麻木才提醒到她原来写了很久,该中间休息一下。按了保存,她伸个懒腰,扭扭身子,这时放在扶手上的手机灯亮起来。这是她的习惯,写东西时放静音,但手机屏幕会亮,若来电是有事的自会亮的久,她若看到,可以接的就接。现在正好是停下来的时候,便拿起电话,看到来电的名字,有些疑惑,按下了接听键。    秦忠信看到手机屏幕亮起一个名字,意识到自己在打电话。看着那个名字,心里想反正都拨出了,就当喊她休息一下吧,她不是在暂时休息吗?若她不接,则是天意;若她接了,也是天意。不知这天意是什么,他连接通电话后说什么都没想到。耳机里传来了她的声音,他只觉得这是几小时静谧后的天籁,一向深沉缜密的秦忠信未及思索就已实话实说:“沈小姐,我现在您门外,可以来拜访吗?会不会打扰?”    “啊?您在门外?”沈洛惊讶地转向大门,看到已站到车外的秦忠信,笑声浮起,“呵呵,当然不会,欢迎您,我这就下来。”    “好的,您不着急。”秦忠信收了线,舒了一口气,本来还有些忐忑,怕听到一句坦率的回复“有点打扰。”    沈洛有些疑惑,但也有些高兴,进卧室放下笔记本,到镜子前看到自己着装还好,不至于失礼。以手理了一下头发,洗了手,拿起一条厚的披肩下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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