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破晓,初冬的空气丝丝清冷,窗外传来鸟儿悦耳的鸣声。    宋清璇摸摸身边的床单,发现胤禛已经不在了,再一看天色,发现已经不早了。赶紧喊了一声“墨蕴”,准备梳洗一下去福晋那里请安。    穿上一件淡蓝色的绣着兰草图案的旗袍,坐在铜镜前面,让墨蕴梳头。宋清璇这一头长发是胤禛最喜欢的,乌黑光亮、丝丝顺滑。    现代很多男生喜欢黑长直,其实古代的男子也喜欢,常以“鬒发如云”、“光可鉴人”来赞美女子的长发。    南陈后主陈叔宝的贵妃张丽华就以“发长七尺,光可鉴人”的优点,受到了皇帝的宠爱。    许是服了强身健体丹的缘故,宋清璇的长发及臀,却不开叉,发质极好。    胤禛躺在床上的时候,常喜欢用手抚摸。虽不曾明说喜欢,但是看他摸头发的样子,清璇想到了现代人撸猫的表情,都是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    墨蕴眉目秀致,身材丰润,不但会绣花,还会梳头。    当初清璇作为位分较低的格格,抬了一箱嫁妆,带着家生子玉笈就进了府。墨蕴、菱溪、紫莉是福晋分给她的侍女,其中墨蕴最为沉稳,清璇就她提为大丫头了。    清初,皇家不断完善衣冠制度,不过更加注重典礼、节庆日时候的穿戴。    清璇身为汉人,一向更爱汉人的发式。    墨蕴向来手巧,也学过不少花样儿。    今日,便给清璇梳了一个灵虚髻,乌发如云盘回,高高似凌云,飘飘然有仙气。    清璇对着铜镜照了照,说:“嗯,今天梳得真不错,簪上贝勒爷赏的粉晶茶花簪子吧!”    福晋住在正院嘉福堂,是贝勒府东边最大的院子。    宋清璇进去的时候,宋氏、陈氏都已经到了。福晋还没出来,应该是在给菩萨上香,空气中萦绕着檀香味儿。    胤禛喜欢佛家不是个秘密,虽然康熙因为父亲的原因,不喜佛教,但也不阻止别人信佛。毕竟,太后也喜欢拜拜观音。    福晋那拉氏自从嫁进来后,每日抄写佛经,从不间断。初看觉得是在迎合胤禛,但是几年下来了,这份毅力也实在难得。    宋清璇坐下来,刚准备喝茶,就听到李氏说:“四爷昨日又歇在姐姐那里,当真是宠爱姐姐啊!”    宋清璇皱了皱眉,这李氏仗着自己的父亲是苏州知府,正四品的官,又长得娇媚动人,除了福晋,谁也不放在眼里。    宋清璇作为位分和她一样的格格倒还好,只敢酸两句。    陈氏宫女出身,向来被李氏瞧不起。若是得四爷宠幸,总要被她治得满面羞红。几个月前,福晋已经罚过她一次了,但时间一长,她又忍不住了,死性不改。    宋清璇也不惯着她,回道:“姐姐莫非是看着眼红?”    李氏一听,柳眉一皱,气得面色发白。陈氏坐在一旁,除了一开始向宋清璇行礼外,真是一言不发,倒像个老实人。    不多时,福晋穿着花盆鞋,缓步出来了。    只见她身穿正红色祥云旗袍,梳着两把头,鹅蛋脸,柳眉凤眼,很是高贵端庄。    众妾侍都起身向福晋行礼,福晋也不为难,点点头,就让众人坐下了。    福晋坐在首位,说道:“众位妹妹跟着爷也一年多了,如今这府上也没个孩子。别的我也不多说,平日里都安分些,拈酸吃醋的都给我收敛些。”    说到这里,福晋看了一眼李氏,暗含不满。泼辣的李氏脸一红,讷讷不敢言,低下头去。    福晋喝了口茶,又继续说道:“谁能早日生个孩子,这庶福晋、侧福晋的位置,我会和王爷提一提的。”    三人听了都有些意动,陈氏已经对自己的位分很不甘心了;李氏也不想和宋氏平起平坐了。    宋清璇想着自己也16岁了,又服了强身健体丹,可以要个孩子了,反正在历史上皇长女就是宋氏生的,如果仍是这样的话,也不会遭人嫉恨。    之前,害怕太早生孩子对身体不好,靠着玉笈、四爷的阅读换来的积分,从大晋江系统那里兑了避孕丸,一颗能保一个月。    现在看福晋都急了,应该是宫里的德妃给福晋施加了不少压力。清璇觉得可以停了避孕丸了。    请安完,宋清璇就回了自己的沁玉院。清璇一向喜欢梅花,院子里栽了几株白梅和红梅。此时,清冷的梅香扑面而来,让她心中欢喜。    前些日子写了不少存稿,今天可以松散些了。于是让玉笈找了跳绳来,换上轻便的衣服和绣鞋,让紫莉和菱溪两个小丫头一起来玩儿。    其实,清朝的女人是很无聊的。作为格格,清璇轻易不能出门。虽然有大晋江系统可以写文,但是整日里还是很无聊的。    清璇毕竟是现代人,虽然会做女红,但也没觉得有什么乐趣。    至于宫斗,作为汉军旗的五品郎中的女儿,她觉得自己这条小鱼还是安分点比较好。听说大阿哥府上的格格一年来已经病逝好几个了,简直细思恐极。    前些天,清璇指点墨蕴和菱溪,用杏仁油、橄榄油、蜂蜡和蜂蜜,做成了一小罐润唇膏。    没法做成可以螺旋的筒状的,就放在了粉瓷小罐里,用软毛刷子,蘸着用。这些小东西清璇也只懂个大概,要反复实验,倒能打发时间。    这后院里,福晋要管家,其他时候就抄佛经,每月可见一回自己的娘亲。    李氏呢,毕竟来自文风鼎盛的苏州,看着娇媚,其实也是个才女,平日里爱看看诗词,偶尔自己也会写点诗词,让四爷指点。    这一点,清璇是比不上的,她毕竟是现代人,写不来诗词。《红楼梦》中的诗词能背上几首,可是也不应景,哪敢对四爷卖弄。    陈氏呢,典型的小女人,没事就爱绣绣花,在宫里呆过,还会做些精巧的宫花,送过清璇。清璇见那宫花,确实精巧,不但收下,还戴过。    宫里出来的,默不作声,却知道清璇喜欢白玉兰,送的玉兰宫花,栩栩如生,隐隐带着兰香。  送礼都送得让人舒坦,难怪五官平平,四爷还是没有把她抛到脑后。    “格格,贝勒爷让苏公公送东西来了。”玉笈仗着自己腿长,匆匆来报信。    果然,不一会儿,苏培盛就带着两个小太监送了几匹锦缎,一对粉色南珠耳坠来。    清璇谢了苏培盛,让墨蕴塞了个荷包给他。这爷身边最得力的太监,连福晋也得敬上几分,清璇哪敢怠慢。    玉笈打开首饰盒子,笑着说:“格格,你看,如此圆润,都是粉色的南珠。”    清璇瞥了一眼,黄金做的金叶子,南珠坠在几片叶子下面,精致又清雅,确实是她喜欢的式样。    在清朝,产自东北地区的淡水珍珠,被称为“东珠”,最为珍贵。东北是满族龙兴之地,向来备受重视。    南珠是产自南方的海水珠,稍逊一筹。【注1】    东珠,这府上只有四爷和福晋能戴,因此这粉色南珠也很是珍贵了。    但是,清璇并不开心,俏脸微霜。    四爷许是昨晚从自己这儿得了乐子,给了赏赐,可是越是这样,她越无法爱上他。    反倒让她明白,身份的不平等,注定了四爷能给她的只有宠爱,而不是爱情。    何其可悲,也许清朝的女人会为了夫君的宠爱而欢喜,她宋清璇却不喜欢被人当作宠物。    以前,上大学的时候,清璇忙着看小说,并没有交过男朋友。    舍友问她喜欢什么类型的男生。她笑着说:“一定要有修长的手指,个子高高的,白白净净,带着眼镜,理科成绩很好。”    四爷在颜值上超常发挥,吸收了他额娘德妃和阿玛康熙的优势,清俊高挑。    智商也不用多说,如果放在现代,至少门门95分。    可是,嫁给他,没有洁白的婚纱,没有父母的祝福,没有心心相印的感情。    一顶粉红小轿子,一盏敬给正福晋的茶,一箱子嫁妆,这就是她的婚姻。    怎会没有不甘,怎会不怨。    在现代,清璇就相当于破坏别人婚姻的小三。    可是在古代,福晋却要主动替四爷把小妾迎进门。宋清璇连埋怨的资格都没有,她不过是个格格。    成了婚,她才知道,一个爱她的人。    一个有时间陪着她的人,才是适合当老公的人。    在这个时代,她永远是个异类,却只能强迫自己去适应这个世界。    大晋江系统说,等攒到一亿积分,她就能回到现代,可是那时候,爸爸、妈妈还在吗?她还是当初那个天真的宋清璇吗?    她不敢深想,也无从诉说。    胡思乱想之间,时间已经流逝。    菱溪走进来,说道:“格格,今天爷歇在李格格那里了。”    玉笈打抱不平道:“这下她又要得意了。”    清璇苦笑道:“那就让她得意去呗,墨蕴,给我把笔墨拿来,我今天还没有写话本呢!”    墨蕴收拾好书桌,点上灯,说:“格格,您仔细眼睛。”    清璇一边写字,一边说:“我知道。”    心里暗暗想,明明决定了只把胤禛当成上司、老板,为什么心里还是那么难受。    还是自己太矫情了,福晋都没说什么。    这一夜,沁玉院如此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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