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斯顿最近麻烦不断,好像他生下来就与麻烦结缘。

狼族入侵历时两年之久,帝都也被攻陷了一年,对于手握重兵的大骑士来说,真有点说不过去。

元老院这一次又开始刁难他指挥部队的动机了,更何况菲拉杰这次有了更为强大的同盟,虽然还是布鲁赫那个老狐狸,但他的背后可是靠着教廷这座大山。

老头也着急,他想肃清狼族,拿下帝都,赶走巫师,砸烂涵洛人的狗头,但这只是想想而已。

眼下帝国骑士团缩水严重,原来的十万大军已经没了近三成,剩下的还有两成的老弱病残,真正能形成战力的五万不到,还有半数在担任区域防御……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即便大骑士骑上老龙,非常荣幸地不断用龙炎与龙魄日以继夜地杀敌三年,他们连帝国东部狼族的第一道防线都过不去。

十万狼族大军,五万星月巫师,三万涵洛战士,再加上南襄叛军杂七杂八的算起来足有二十万之众的敌人盘根在帝都左右,这还不算已经被狼族和巫师收编的周围那些流寇盗匪海盗……想想老头都想哭。

征兵?眼下的帝国控制的区域,能打能杀的都被征集完了,他手下征兵处那帮人就像一群饥饿的野猪每一寸草皮都不放过,甚至看见谁家生了个男婴儿都要凑过去瞧瞧。

苦闷的大骑士真的无处释放,就连摩罗二世都不愿意听他啰嗦了。

“老家伙,你就不能说点振奋人心,让我高兴的事情?你整天一副苦瓜脸给谁看!”

……

低矮潮湿的囚房,散发着一股股恶臭。

坐在阴湿角落中的青年,正顺着一道狭窄的石缝看着外面的蓝天,一只白鸟忽而略过,再没回来。

他也有一只非常乖巧的三尾猎鹰,恐怕此时已经找不到自己了吧?

他在这里没有名字,甚至没有身份,只有一个代码标识,十三号。

他当然知道自己叫山姆,只是每次提到这个名字,他都会产生一段段的回忆。

他想起在帝国骑士团,和那些骑士们吹牛打屁的快乐时光,告假回乡时妹妹端上来自酿的葡萄酒,想着休斯顿大骑士的威仪又毫无感觉的演讲,还有一次次战场握着战枪冲锋陷阵……

然而,这位昔日的骑士,脸上写满的幸福很快黯淡下来,直至消失的无影无踪。

山姆所在的支队,是在一次遭遇战中,近乎被数倍于自己的狼族与巫师联军全歼,突围时,队长里姆斯悍不畏死地冲锋在前,又坚守在最后,他仅仅是希望自己的小队中哪怕能突围出去一个人也好。

哪怕一个,他这个队长也要拼尽全力!

为战斗而生,为尊严悍不畏死,为约克拉秩序坚守,这就是帝国骑士!

最后,身为副队的山姆眼看着一帮狼族战士用十几杆战枪同时戳穿队长的胸膛。

然而,就在山姆大喊为队长复仇上前拼命的那一刻,后背被巫师的一道火球重重砸到,一口鲜血喷薄而出,倒下的山姆以为自己就要死了,死在队长里姆斯的身边,然而并没闭上眼睛的队长正凝望着他的脸,最后轻念着一个人的名字……

把记忆从战场上拉回来,表情痛苦的山姆又想起了自己经历的那次单兵对决……

每一次想起,他都不会忘记那个身影,他诡异的躲避姿势,每次都给自己希望却又失望的情绪。

如今,这个曾经排名第五的对决高手,也不知是否还健在,会在哪里出现?

如果没有这一场对决,恐怕山姆早丧失一名骑士的意志了,只要想起这个人,他就咬牙告诉自己,不能死,我要活着,一定要找到他,哪怕知道他现在的情况也好。

“十三号!”

随着牢头喊着山姆的符号,大个子骑士戴着镣铐被推了出去。

通过蜿蜒曲折的狭长甬道,耳边越来越嘈杂,直至所有意识被一阵阵雷鸣般的声音覆盖。

角斗场。

这座位于特尔镇名不见经传并早已废弃的角斗场,现在被狼族与巫师重新修缮一新,成为了在南襄最值得期待的娱乐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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