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日的夜深人静。 “我还记得前几日我们馆里有位姑娘为了赚取盘缠跳了一支舞,那舞真真是倾国倾城。”南皖坐在红扶桑巨大的花托上,托着腮,对在自己对面的沈羡诉说着流水账,“有位大叔吹笛相奏,舞曲结合,实在妙不可言。” 沈羡笑着望着她,不言语。 “待她跳完舞,那大叔塞给了她很多银子,甚至想把挂在自己腰带上上上好的红穗玉佩赠予她,可惜那姑娘倒也不贪财,果断回绝了。” 南皖又东家长西家短的跟沈羡闲扯着酒馆里的日常,沈羡多半时间是不开口的,只是坐在玄座上静静听她唠嗑,满脸皆是温柔宠溺。他偶尔迎合她吐槽几句,偶尔在她渴了的时候为她引来清水。 “阿南?”见她喝水时一副专注认真的模样真是可爱,他试探性的唤她亲呢称呼。 “嗯?”南皖闻声抬眸看向他。 “无事。”见她并无骂他的意思,他笑着摇摇头。 “容与,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沈羡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她点了点头。 “这几日你听我讲了这么多过去的事情,你可曾想起来些许你之前的事情?” “嗯,但是只想起来一点小时候的事。” “能否讲于我听听?” “好啊。”沈羡宠溺一笑,伸手将花托唤来几分,好让南皖离自己更近了些。 “我们家一共有四个孩子,我是老幺,并且真的特别调皮,是会把我爹气的背过气的那种。就有一日,我和三位哥哥们一同去上私塾.......” 幼时的沈羡长了一张又圆又肉的娃娃脸,并且像极了水灵灵的女孩子。在三位哥哥里,他最爱跟在大哥沈鸠的屁股后。 小的时候沈鸠总是怕这个老幺摔了跟头,所以他总是牵着沈羡肉肉的小手,小心翼翼的走路。又因为沈羡细皮嫩肉的长相,因此每每都被私塾的其他同窗和先生调侃成“阿鸠,又带着小媳妇阿羡来听课呀~” 老二沈弋和老三沈鹤总是在他俩身后偷偷的笑,还四处散播阿羡像个女孩子一样软软糯糯的谣言。 沈羡对于自己的这两位哥哥的行为举止很是不爽,于是他决定要好好戏弄一下他们两个。 有一日,他们四个再去私塾的路上,沈羡眼尖的瞅见路旁的牵牛花的叶子上有两只硕大的毛毛虫。阿羡自小胆子就大,不怕这些毛茸茸的软体动物。 于是他指着那些盛开绽放的牵牛花对沈鸠说:“大哥大哥,你看那些牵牛花开的可好啦,我想摘几朵送给辞玄先生,可以嘛?” “当然可以,走,大哥陪你去摘。” 沈羡和沈鸠蹲在路边摘牵牛花,沈弋和沈鹤就十分好奇的走过去看。 “二哥,三哥,给你们!”听闻到走近的脚步声,沈羡立刻转身递给他们二人一人两朵牵牛花。 当然,两朵中的其中一朵被他塞进去一只毛毛虫。 “方才我见这些牵牛花模样开的十分好,所以我就想摘一些送给辞玄先生,不如我们四个人一人两朵一同送给他可好?”他笑的一脸人畜无害的样子,就连沈鸠也在一旁夸赞他乖巧懂事知道尊敬师长。 这两个傻乎乎的兄长自然就满心欢喜的接受了他的提议,并且丝毫没有看到以及料到这花里藏了毛毛虫。 于是当他们一起把花送给辞玄先生时,辞玄先生先是当着全班学生的面挨个夸奖了他们四个一番,随后又从那两朵有毛毛虫的花里轻轻的把虫子拿出来捧在手心里,对学生们说:“但如若日后再采摘花朵时,就要看清里面有没有藏了些小虫子,如果有的话拿我们就不要采了,可能小虫子正在花里安睡呢。” 沈羡努力憋笑憋的脸都红了,他假装什么都不知晓的抬脸望着辞玄先生,丝毫不去理会沈弋和沈鹤投来的鄙视目光。 下学时,他们两人正要找沈羡算账,却不料还未走出私塾的屋门便纷纷被狠狠的绊到在地。 待他们两个气冲冲的站起来时,发现沈羡早和与他同流合污的白渊嬉笑着跑远了。 沈弋和沈鹤一进家门就开始找父亲诉苦,一人带着一身灰尘诉说阿羡今日如何如何故意调戏他们二人。 这件事的结果就是沈羡被罚不许吃晚饭。 好在,沈鸠趁父亲不注意偷偷摸摸的端了些饭菜给沈羡送了去。 “还是大哥好。”沈羡一边狼吞虎咽一边还不忘给沈鸠道谢。 “快吃吧,我觉得你都快饿晕了。”沈鸠十分好脾气的说。 “你大哥对你可真好。”南皖盯着他看了须臾,倏然冷不丁的问:“既然你长这么好看,那你那三位哥哥是不是一个比一个长得好呀,你给我讲讲他们都长什么样好不好?” “莫要得寸进尺。”沈羡忍俊不禁的笑道,顺手轻轻的刮了一下她的鼻子。 南皖朝他撇撇嘴。 “天,要亮了呢。”沈羡喃喃的说道,语气轻轻的,像是在做温柔的告别。 天光乍破,晨曦微露。 今日真真是稀罕,竟没有下雨。 南皖走出房间,此时的院子里,谢欢正坐在走廊的长椅上看着书,林衣半瘫在石桌上愣得出神。 桌面被人轻叩几下,半晌,林衣才缓缓抬眼。 “你在想什么啊?”南皖问。 “没什么。” “不信。” 林衣耸耸肩,一副不信拉倒的样子。 “你,该不会是在想那日那个跳舞的小姑娘吧?” 南皖似一语道破天机,说的林衣顿时红了脸,他故作镇定的否定,惹得南皖哈哈大笑。 见他脸色又青又红像是那偷了腥被发现的猫般,南皖敛起笑意清咳一声,语重心长的说:“无妨无妨,有缘自会相见。”走的时候打了个哈欠,又顺手拍了拍他的肩头。 今日难得没下雨,空气中混杂雨水同泥土的清新嫩草气息。南皖拿了钱袋走出酒馆,师父爱喝的碧螺春要见底了,要赶紧去采购才是。 因为昨天下雨的缘故,村子里的土路又湿又滑,连正中央的青石板道都被人踩的脏兮兮黏糊糊的。南皖低头看路小心翼翼的走着,生怕一不小心就面朝污泥。 突然一个白色绒毛已经被污泥沾染的惨不忍睹的小兔子出现在她的脚边,险些就要被她踩到爪子,她急忙抬脚,一个脚步不稳险些滑倒。 那兔子用满是泥巴的前爪朝她的靴子扒去,于是她那双前几天好不容易晒干恰逢今日不下雨才穿出来的白靴子上,顷刻间出现了好多个爪印。 “哪里来的小兔子,快起来起来。”南皖很是绝望的皱起眉头,她轻轻踢了两下小兔子希望可以赶走它,但是那兔子变本加厉的踩着靴子抱住她的小腿想要往上爬。 和这小崽子纠缠了一会,不管自己用什么法子驱赶,它就是不肯从自己靴子上下来,可想而知自己前两天刚晒干的白靴子现在要多脏有多脏。 “小崽子,快起来。”她一把抓住它的兔耳朵提起来,它在她手里扑腾这爪子,抖了她一身泥水。 似是觉得自己手劲有些大了,谁知稍稍一松手那兔子便朝她怀里扑去。 南皖下意识的收回手牢牢接住它,只觉得胸口一凉,她不禁嘴角一抽倍感绝望。不用说,现在自己就和这兔子一样,浑身上下从头到尾都是泥巴,回去又要洗衣服了。 卖碧螺春的茶道掌柜是个四十来岁的大妈,她打量着面前这个满身泥巴尤其是胸口和靴子简直是刚从泥潭里被打捞出来的小姑娘,再看了眼她怀里那个瑟瑟发抖的小兔子,摇着头叹了口气。 “阿南,你已十八成年,都是要找相好人家如意郎君的时候了,莫不要再如此贪玩。”大妈心中着实着急,眼前这个小姑娘从小皮到大,真真是不让人省心。 南皖一手拎着兔耳朵一手拎着碧螺春的袋子,拖着满身的泥渍往回走,她手中的小兔子眨巴了下眼睛,在空中轻荡了几下。 “怎么,小兔子,想跑?”南皖瞥它一眼,看了看灰不溜秋的自己,故意压低语气,“我要把你带回酒馆让师父把你宰了做成下酒菜,你最好还是老实一点,要不然我就把你扔到我酿的杏花酒缸里去,保证熏死你。” “你是不知道我酿的酒有多呛人,你要是进去啊,保证你瞬间一命呜呼,所以小兔子,你最好给我老实一点,听见没?” 南皖翻着白眼满脸恶毒的嘟囔了一路,只觉口干舌燥。她吞了几口口水同时拐了个弯,走进了通往酒馆的胡同,还想继续说下去时,她却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她愣愣的看着地上的斑斑血迹,完全不知手不受控制的松开,小兔子和碧螺春同时啪的掉到了地上,她也浑然不知。 她缓缓抬头循着血迹望去,只见这四溅的猩红一直蔓延至酒馆,酒馆的大门是虚掩着的,依稀可见馆内里同样满目疮狼。 新鲜血液独有的特殊腥味弥漫在她的鼻间,一时之间顶上脑颅,泪水在一瞬间奔涌而出纵横脸颊。 她疯子一般的朝酒馆跑去,狠狠的撞开抵在门上的两位身着暗紫色奇服头戴银饰的少年少女。 她只看到他们英气的脸上沾染上了猩红的斑驳,手中的银色环状的奇异武器也是血迹斑斑。 少女见她如此焦躁,想要伸手拦住她说些什么,却被比她年长少许的少年摁住手。 少年将食指放在唇边轻嘘了一声,然后摇了摇头。 “师父!”南晥几乎是跳过门槛跃进馆内,本以为将会是一场刚历经腥风血雨的场面,不想却看见师父沉着冷静的坐在凳子上研磨着什么东西。 一旁的谢欢倒是不似最初那般风度,些许发丝凌乱的垂落,原本一尘不染的袍子此时却被血迹染得有如腊月的点点梅花。但他仍镇定自若的专注的擦拭着他的那把剑,剑上的血迹被布子抹去后仍旧锋芒毕露。 听到南晥焦急的吼声,谢欢方才抬眸瞧向她,而萝忱却似是闻所未闻般研磨着手中的东西。 “你们……”南晥有些恍惚,此时她不知改说何是好。 “回来了。”萝忱抬眸瞧了她一眼,清冷的目光闪过一丝诧异,“怎地弄得这般狼狈,莫非是谁欺负你了不成?”无意之间,声音中多了几分紧张。 “师父……”南晥再也忍不住了,眼泪再次夺眶而出,她立在原地,像一个被抛弃的孩子般哭的可怜悲伤。她现在真的好想去抱一抱她的师父,但一想到此时的自己满身泥渍,就赶紧收回了还未迈出去的脚。 “阿南不哭。”萝忱放下手中的活,走到南晥身边将她揽入怀中,“阿南乖,阿南不哭,师父在呢。” 突然酒馆的门被叩响,只见方才馆外那少女倚在门口,举起抓着小兔子的手,笑嘻嘻的问:“今晚吃兔子肉嘛?” 身旁的少年扬了扬手里的碧螺春袋子:“还有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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