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夜。
院子里却是灯火通明,还摆着一桌酒。
林墨抓起八仙桌上精致的糕点,大大咧咧的吃了起来。
“未曾想公子来得如此之早,招待不周之处还请见谅”
“呃”林墨打了个饱嗝,眯着眼睛笑道:
“我的身体好,来的自然早一些”
“哦?愿闻其详”
林墨放下手中的糕点,低声道:
“公孙先生可知道最近江湖上许多人都犯了头疼病,因此经常爽约?”
“头痛病?”
林墨邹了邹眉头,叹道“进来江湖不知怎么的,头痛病风行,接到贵帮请帖的客人更是如此,所以马上要来的几位朋友,纷纷转行坐起了大夫,专治头疼。”
“那公子为什么没有头痛?”
林墨道:“因为我贪杯而且好色,还练了几手上不得台面的剑法”
中年文士点头,江湖传言,闪电刀比闪电还快,被他剁下的头颅还能说两句话。
而用剑的闪电刀有多快,恐怕无人知道,公孙静也不想知道。
“在青龙会的地盘,没有人会头痛,除非他喝多了酒”
林墨拿起酒杯,笑道“若是因为喝酒头痛,我倒是求之不得”
公孙静曼声低吟,若有所悟,忽然举起酒杯,对着院外一株大榕树笑了笑,道:“久闻苗帮主有江海之量,既已来了,为何还不下来共饮一杯?”
榕树浓阴中,立刻也响起了一阵夜枭般的怪笑声,一条人影箭一般射下来,落在地上,却轻得像是四两棉花。
这人狮鼻阔口,满头赤发,耳垂却戴着三枚金环,人已落下,金环还在不停地“叮当”作响,正是赤发帮的总瓢把子,“火焰神”苗烧天。
他的一双眼睛里,也仿佛有火焰在燃烧着,盯着这中年文士,沉声道:“阁下可是青龙会中的公孙堂主?”
中年文士长身抱拳,道:“正是公孙静。”
苗烧天夜枭般的笑声又响了起来,大笑道:“果然不愧是青龙会的第一号人物,好亮的一双招子。”
看了看若无其事,在那低头喝酒的林墨,当扫到林墨腰上别的铁剑时,苗烧天面色冷峻:“闪电刀?”
“苗帮主日理万机,想不到还认识小子,荣幸至极”林墨举杯示意。
苗烧天却看着公孙静。
后者向他笑了笑。
“哈哈,得见公子不虚此行了”
苗烧天大笑,拿起酒缸大饮。
突听马蹄响,如密雨连珠般急驰而来。
苗烧天两道火焰般的浓眉皱了皱,道:“小张三也来了,来得倒真不慢。”
马蹄声突然停顿,一人朗声笑道:“青龙老大的约会,江湖中有谁敢来慢了的?”
朗笑声中,一个人已越墙而入,一身雪白的急服劲装,特地将衣襟敞开,露出坚实强壮的胸膛,却比衣裳更白。
苗烧天一挑大拇指,哈哈大笑道:“好一个白马小张三,几年不见,你怎么反倒越长越年轻,越长越漂亮了!老苗若有女儿,一定挑你做女婿。”
白马张三淡淡道:“你就算有女儿,也没有人敢要的。”
苗烧天瞪眼道:“为什么?”
白马张三道:“像阁下这副尊容,生出来的女儿也一定好不到哪儿去。”
苗烧天瞪着他,瞪了半天,道:“今天我们是专做买卖的,要打架也不必着急。”
白马张三道:“要喝酒呢?”
苗烧天大笑道:“那就越急越好了。来,咱们哥儿俩先来敬公孙堂主和林公子一杯。”
林墨突然笑了笑,道:“在下酒量不好,三杯就倒,不如还是让在下先敬三位一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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