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把话说的这么明白,于建明反倒安下心来,他斟酌了一番,先后提出了几个条件。

工程队是完全独立的,与砂石厂不搭边,双方之间虽然注定有联系,但财务独立,往来清晰,有自主权,这是于建明提出的第一个条件,这也正对李良的心思,他原本就没打算把工程队和河坝里的事情搅做一团。

至于第二点就是待遇问题,于建明提出年薪加分红,他要的年薪不算高可也不算低,一万八一年,摊下来一个月就是一千五的工资,除此外,他要求有工程队10%纯利润的分红。

对于这个要求,李良只是犹豫了下就同意下来,其实他犹豫只是做给于建明看的,于建明提出的要求离他心中底线还远着呢。虽说李良不懂建筑,但他知道工程队要赚钱可不容易,就说这次捐建可不是左手倒右手,明英投资提交的报告是捐建一座三十万的桥梁,到时候这钱可是要先期打到相关部门的账上,让他们来专款专用。

这一点,陈兰英在电话里说的很明白,因为李良有砂石厂的要求,这里面H县上就存在一个博弈,虽说有陈兰英走的门路,但这招呼一层层打下来,终究是有要过手的地方,特别是县上,找几个懂行的人就能搞明白这中间的猫腻,卡住砂石厂的要求,到时候工程款除开先期拨付的部分,尾款能拖你几年算几年,这还真不是开玩笑。

路桥基建和房地产完全是两个概念,只要是不在工程质量上做手脚,毛利比和净利比都不会太高,这就需要精明强干的人来管理,想办法在质量合格的范畴下管控成本,还要负责人自己在相关部门去走门路,去活动,让工程尾款能尽快的顺利拨付下来,因为这个尾款往往就是做一个工程的利润。门路走不通,尾款拖欠严重,那就是做的越多亏得越多,这也是为何2010年前后,银行收缩银根后,地方上不少建筑公司破产倒闭的原因。

建筑业的确是肥肉,可想做好不容易,路桥基建更是如此,于建明不会不明白这些,他敢提出10%纯利润的分红,这在李良看来反倒是于建明要真心帮自己的一个标志。

除开以上两点,于建明还提出他带出来那些人的安置问题,两人经过一番磋商,最终也达成一致。

大体上就这三点,李良也提了让于建明帮他带几个学徒的要求,于建明肯定明白这中间的意味,但也答应下来,原本于建明以为事情谈完就准备离开,可李良拉着他又说了些话。

上面的要求都是于建明自己提的,不是李良主动给的,李良用后世的目光来看于建明提出的要求并不算高,这主要还是时代的限制,可时代在发展,未来股份制会越来越普遍,公司也会一步步做大,等到时候于建明觉得他花的心血和付出比李良在这个公司投入的还要多,会怎么想?

所以李良要给他一些定心丸,让他未来也有奔头的定心丸,他告诉于建明等工程队一步步做起来,日后成立建筑公司的话,他会分一部分股份给于建明。这部分股份不会太多,看于建明的付出,大概在10%到20%左右,到时候于建明就没有了10%的利润分红,而是直接通过股份分红,这看似差别不大,可有没有股份在当事人心里可是天差地别的。

当然,有些话李良没说,到时候他肯定会在股份上设定钳制条款,比如回购,一旦于建明离开公司,必须将股份按照公司注册资本的原始价格回售给公司等等。

都说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可人是会变得,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会随着时移世易而产生增减,在这方面他觉得某部电视剧中说过的话更确切些,‘疑人要用,用人要疑’。

这个疑不是狭隘的怀疑,而是基本的警戒,防备,制衡,钳制等等。要实现起来也不能简单粗暴,应该通过公司的架构和章程规范等,一点点渗透到员工的思维中。

听到李良的许诺,于建明心头大为震动,一时间当真有种士为知己者死的感觉,他是务实的人,也没多说什么,只告诉李良会尽快办妥提薪留职,等捐建落实下来,他会第一时间拉队伍开工。

于建明和赵又鸣的投奔,让李良知道自己的队伍已经大体成型,这些人各有司职,未来都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不过他还缺人,而且是关键位置上的人,就是主管机械的。

原来李良是打算走些门路找家技校从挖金队选些人去进修,可缓不济急啊,在机械上生手用起来也远不如熟手,加之项目很快就要下来,李良只能从外面找人,可他门路有限,也只能让旁人帮着物色,这肯定是一处弊端,可现在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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