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柴被烧的粑糍响,蹦出点点火星,谢启轩被烫了一下,忽地回了神。

他摸摸手上瞬间红起的一小块,眉头皱起,为刚刚的想法羞愧。

他怎么能因为权势地位怨恨自己的出身呢,他心里还是很爱他的父母,虽然他对他们的记忆已经很遥远了。

婶娘为了他,操劳过度,身子也大不如前,还有姐姐,他一定要找到她,他们一家人一定会团聚的。

他不能选择出身,便更要勤奋向上才对。

脑海中女子的身影渐渐淡了,在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之前,他又有什么资格?

饭菜烧好,谢启轩解开腰间的白布围裙,放置一旁,他端起一盘青菜,拿了一小盆米饭出去,婶娘瞧见去后厨拿了碗筷和萝卜咸菜。

这是他们每日重复的生活。

“启轩啊,今天出门我瞧见季姑娘了,她给我一块图样,说是让我帮忙给季老夫子绣个鞋样,我瞧着挺好看的,她说布料有些多,若是我能帮忙做出,剩下的便送给我了,我瞧着能剩挺多呢,能给你多做一双鞋呢。”婶娘吃过饭,边收拾碗筷边说。

谢启轩闻言微愣。

往日季师姐也总是这般找婶娘帮忙,以往未察觉有何不妥,但他想起今日周继祖说的话,觉得不能再这样让人误会了。

“婶娘你的眼睛近日不是有些不舒服吗?还是不要绣了。”

“那怎么行,我病了这么久再不做些什么,可要闷死了,眼睛没事呢,可以的。”

“婶娘,季姑娘为什么不找其他人帮忙呢,她家里又不是没有仆人。”谢启轩端起碗盆,起身向后厨走去。

婶娘跟在身后,“以前也不是没帮过……”

“以前是以前,总之婶娘你不要管这件事了,明天我会把东西拿去还给她。”

“……”

这孩子又哪根筋不对。

第二日,德文书院。

“你说那位写字的姑娘是沈正秋大人的千金?”季老夫子摸着花白的长胡子,惊叹道。

诶呦~或许太过震惊,一个不小心扯痛了胡须。

“正是。”下首的谢启轩点头答道。

“了不得了不得,一个女娃娃有如此笔力,难得难得。”

季老夫子起初以为是有人沽名钓誉,待看到他人临摹的作品便赞叹不已,终于在某一个深夜按捺不住去了思贤楼,见到传闻中的五个字。

果然非同一般!

竟是个女子么?

沉思的季老夫子忽略了一旁的学生,缓过神来见谢启轩仍旧端正立于堂下。

“那位沈姑娘是你朋友?”

“算是吧,昨日我们在学院附近的茶楼谈论写字的心得,还被周继祖瞧见了。”

“哦,启轩能有这样的朋友也算幸事。”

能写出如此不凡的字,此女必然非寻常女子,又是知府千金,启轩沉迷读书,性子耿直了些,若官场有人看顾,也是好事。

“是。”

午后阳光明媚,照在少年脸上,和煦温暖。

……………………

下学后,人群还未走散,谢启轩走在路上总有人指指点点。

“就是他啊,听说昨天和一个女神棍在一起喝茶呢,夫子最厌恶神鬼骗人之术了!”

“真的吗?谢启轩可是季老夫子的得意门生呢,不会明知故犯吧,该不会是那女子貌美如花……”

“可怜我们季师姐一颗芳心都在他的身上,竟被这样糟蹋了,哎,放开那个美人,让我来!诶呦,你打我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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