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病态般的大笑着,怒目着狠狠的将长剑一甩,“砰”的一声,牢牢的钉在案台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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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钰的梦想很简单,当一条倒吊着的咸鱼,而且是最咸的那条;

但是有时候现实就是那么神奇,尽管林钰拼了命的想当一条咸鱼,却总有一大堆事让他不时的跳下来蹦跶两下,沐浴在阳光下,甩掉身上的盐分。

他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感觉,不过确实挺讨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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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

睁开眼;

看着熟睡中的小丫头,将手臂从小丫头的头下缓缓抽出,吐了一头气,望着简陋的房屋,又是新的一天。

穿上外衣和鞋子,轻轻的走到面门外,拿起桌子上自己制作的简陋炭笔,走到一面悬挂着的木板上淡淡的画上一笔。

“二十天了”!林钰叹息道,看了一眼蒙蒙亮的天空,一步一步的朝着厨房走去。

时间这个东西,有时候过得真的很快。

距离上次的危险境地,也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星期了,这些日子里,林钰过得很平淡。

白天带着狼群前往山脉之上活动着筋骨,晚上在小丫头崇拜的目光下,烧上一顿精美的饭食,两人一狗一狼外带着跟在二哈后面屁颠屁颠的小熊猫,又是悠闲的一天。

而当初被林钰留下的金牌也在第二天,神奇的出现在了林钰的房门前,对此林钰也没有什么诧异,只是默默地捡起来放在了怀中。

这个东西,一般人拿着可能真的会有些烫手,也许有人不嫌烫,但是林钰没有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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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钰懒得奶孩子的情况下,两只小熊猫也被林钰成功的抛给了一脸懵逼的二哈,除开一开始的不情愿,之后在林钰的威逼利诱之下,也成功的提前当上了爹。

大概二哈也没有想过,会有如此光荣的一天,认了两只熊猫当了儿子,这可能也是他的狗生巅峰。

而此时春耕的大军也已经开始了,林钰的小铁犁和狼群也排上了用场,虽然开始有些不情愿,但是在二哈狗躯一震之后,桀骜的狼群也变得老实了不少。

再加上林钰为了养二哈学习的训狗术,和大牛身上自带的恐惧光环,狼群成功的接手了耕牛的地位,在林钰小铁犁的作用下,一百亩地很快就耕完了。

在剩下的日子里,因为缺少劳动力和耕牛,而村民们又看到了林钰对于狼群的应用成功,纷纷找到了林钰,租借狼群开垦土地,当然,对于同村之人林钰也没有收钱,只是让他们一起负责狼群和大牛的伙食。

渐渐的,仅仅几天之内,狼群的威力和林钰造出的古怪小铁犁,便成功的在周围的村子打响了名头,人们纷纷找到大牛和狼群开垦土地,对于狼群的恐惧也大都降到了最低。

而狼群产生的生物化肥也被林钰花钱请人掩埋在了田地之中,发挥着他们的潜在价值。

至于浇灌田地的事宜,林钰也膨胀了一把,找到了邻村会制作筒车的大叔们,豪气的一掷千金在这个小小的村落里建造了昂贵的筒车。

当然,林钰也按照记忆中水车的模样,稍稍改造了一些,不提有多实用吗,但是却也好看了许多,而这自然也再一次被冠上了败家的名声。

不过现在,有钱、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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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头~~~“

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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