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以残,斜月西沉,东方的天边已露出一抹亮白。

此刻的大漠是最为宁静的,没有狂啸的西风,有的只是枯草砂砾的呢喃细语,就连空中的云都似以静止。

“咔嚓”“咔嚓”“咔嚓”

这么安静的环境下,脚步踩在细沙上总是显得有些刺耳和突兀。

李清怡孤身一人已在大漠走了将近半个月,一直陪伴她的只有身后那长长的脚印和咔嚓声。

她平生最为厌倦的就是孤独和寂寞,只不过为了那个男人,即便是常伴孤寂也是值得的。

那天他俩相遇的画面到现在李清怡依旧历历在目。

凶悍地马匪,呼啸地狂风,燃烧地毡房,凄厉地哀嚎,处处透着绝望。

当那柄带血的马刀劈向她时,一柄血色的剑似是从天而降,折断了马刀,刺进了马匪的喉咙。

一连二十三名马匪全被那中原人所杀。

他当然也救了她。

虽然李清怡连感谢的话都还没来得及说对方就已走了,但那人那走得不急不缓地背影,那柄血红色的剑却早以深深刻进了她心里。

同族的人都笑她傻,辗转千里前往中原寻找一个人,实属大海捞针。

对于别人嘲笑李清怡并不在意,她很清楚自己喜欢什么样的男人,想和怎样的人过一生。

“黎明应该便可到达中原边城了。”

想到这里,李清怡捋了捋额头的散发,不禁露出会心的微笑,这意味着离那个人又近了一步。

即便连日的赶路使得她面容憔悴,却依旧掩盖不了那如花般的笑魇,星月都黯然失色。

停下身形,李清怡擦了擦脸庞,让精致的五官看起来更漂亮些,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让衣服看上去不那么破旧……

她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自己更漂亮些,至少应该时刻做好见到他的准备,那样才不会太过狼狈。

短暂的停留,她再次上路,依旧是孤身一人,陪伴她的像是永远只有身后那长长的脚印。

秋风散,吹掉了安宁,天刚蒙蒙亮,云州城就已活了过来。

出摊的小贩,赶车的车夫,挑担的农夫,匆匆而过的商人……每个人都显得很是忙碌。

唯独叶知秋手持折扇在街上徐徐踱步,眼前的一切都让他很满足,嘴角始终挂着微笑。

玉履华服,正值当年,仪表非凡,叶知秋身上的每一点都让路人艳羡。

他们忙碌了一生,为的就是有朝一日能够这般,锦衣玉食,不必为生活奔波,只不过,忙活了大半辈子,生活还是那样一成不变,唯一地改变好像也只有年龄。

叶知秋叹了口气,他又何尝不羡慕他们呢,平凡才最为可贵,有些路一旦踏出,就永远回不了头了。

收拢折扇,叶知秋转身向客栈走去,在城中转了一夜,他也有些倦了。

“咚!咚!咚!”

同福客栈门响了,敲门声有些急促,来人很着急的样子。

“谁啊!?”店里的跑堂睡眼惺忪的睁开眼睛,不满地哼道。

任谁被人从睡梦中吵醒都不会高兴的,尤其是劳累了一天之后。

“咚!咚!咚!”

门又响了,这次敲的更急,那掉漆的大门似是有些承受不住,“咯咯”作响。

“来了来了,天都还没亮就敲敲敲,赶着去投胎啊?”

即便心里不满,他还是从柜台起身向大门走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即便心里不愿也必须去做,而店小二的使命也正是看好这个客栈。

“咯吱”

门开,一个全身被黑布包裹,连相貌都看不出的怪人站在门口,凄白的月光将他的影子拉的很长,看上去很是渗人。

短暂的愣了愣神,这店小二脸上的不满瞬间消散殆尽,满脸笑容地道:“客官,小店尚未开业,你看……”

黑衣人像是完全没有听到店小二的话,径直走进客栈内,找了个最偏僻的位子坐下。

黑色的袍子,漆黑的屋子,他往那一坐就完全融入了环境,根本看不出有一个人坐在那里。

店小二也跟着来到桌旁,面露难色,道:“客官,您这……”

“啪!”

一锭银子被拍在桌上,打断了店小二话。

“一坛烈酒,三两小菜,不用找了。”黑衣人开口,声音低沉沙哑,难以分辨出男女。

来的这么早,这么急就只是为了喝酒?真是一个怪人!

虽然心里这么想,但店小二也不会傻到说出来,在客栈呆的这几年,他也和不少江湖中人打过交道,越是怪异的人越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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