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莫忧便来到警局。
他并没有直接到办公室,而是先去了警局的档案室,想要查看关于老爸落水案件的卷宗。
由于莫忧并不是当年的办案人员,按理说无权查看,但是档案室的同事知道这起案件的受害人是意外身亡,并且警方已经结案。
所以就答应了他的请求,但是只能在档案室内查看,不能带出去。
莫忧趁着没人注意他的时候将卷宗里的资料用手机照了下来。
下班后,他按照卷宗里目击证人留下的地址,找了过去。
叮咚,莫忧按响门铃,前来开门的是一个怀里抱着一个大约一岁婴儿的女人。
“你找谁啊?”女人问道。
“孙志源先生住在这里么?”莫忧问道。
“你找错了,这家不姓孙。”
“可是孙志源先生留的地址就是这个。”莫忧不死心,继续说道。
“他什么时候留的地址?”女人问道。
“大概七年前。”
“哦,那应该是这家以前的户主,他家姓孙,不过他们搬走了啊。”
“搬走了?!什么时候走的?您知道搬去哪里了么?”莫忧感到很惊讶,问道。
“搬了也得六七年了吧,搬到哪里去了还真不知道,听说搬到别的城市去了。”
莫忧听后带着失望离开了,他原本以为可以找到目击证人,询问出当年的现场情况,可是这条线索确断了。
目击证人突然搬走,而且时间正好是给老爸做证人之后,这更加肯定了他的猜测。
老爸的死绝不是意外!
但是接下来该从什么方向调查,莫忧还是一筹莫展,他突然想起老爸保险柜里的钢笔。
龙耀集团?对呀!他可以先从调查老爸跟龙耀集团的关系入手。
莫忧心里正在计划着,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他掏出手机,是程浩捷打来的。
“喂,浩捷哥。”
“小忧,你在哪呢?”
“我在回家的路上,怎么了?”
“你赶紧打车到忍冬路与万水路交汇处的信达饭店来,刚刚接到群众报案,在这里发现了人的半个脑袋。”
挂断电话后,莫忧立马招手叫停出租车,很快来到报案现场。
现场已被警方封锁,莫忧拨开正在垫着脚向里张望的群众,来到警戒线内。
“来了。”程浩捷看到莫忧,过来跟他打招呼。
“现场什么情况?”莫忧问道。
“这家店老板的女儿发现这只狗嘴里叼着半个人头,于是打电话报警了。”
莫忧顺着程浩捷手指的方向看去,一只狗正趴在门口,悠闲地摇着尾巴,啃着地上的骨头。
“邢队他们正在里面跟目击者录口供呢,咱们也进去吧。”程浩捷接着说道。
二人进入饭店内,已经没有正在吃饭的食客,饭桌上都是吃剩一半的饭菜,服务员还来不及打扫。
不远处一个小女孩在她母亲的怀抱里瑟瑟发抖,看来吓得不轻。
女孩的父亲正在与警方描述当时的情况。
“那只狗是附近的流浪狗,我女儿经常喂一些剩饭剩菜给它吃,我们不让,她就偷偷去。”
“我们看着这狗体型不大,对我女儿也是很温顺,就不再管了。”
“谁知道今天我女儿放学回来,都走到店门口了。”
“这只狗嘴里叼着一个毛乎乎的东西就冲着我女儿跑来了。”
“起初我女儿以为是这狗又从垃圾箱里翻出来的毛绒玩具之类的,它经常从垃圾箱里翻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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