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儿,你到了中州,一定要去花府给外公外婆和舅舅他们请安,外公和舅舅多次在信中提起你,说很久未见,很是想念你。你可不能辜负了外公一家的心意。还有,明年春节还要回本家参加成人礼,过年前记得去林州闵家与我们汇合。”
临行前,闵知行交待了几句,又给了他几万两银票做盘缠,叮嘱闵梓冠方便的时候要与家里联系。
闵梓冠在飘云城也算是个名人。他披着废材的外衣,成天在外面厮混,与那些地痞流氓、闲散之人都混得烂熟,看似与混混无异。
他说是混混,却又与那些真正的混混格格不入,反而处处掣肘他们。所以,在这些混混当中,闵梓冠的朋友没几个,仇人倒是结了不少。只是这些人碍于闵梓冠的家世,在飘云城不敢对他怎样。若是让人知道他要离开飘云城,给人发现了他的行踪,那他的麻烦就大了。于是,闵梓冠乔妆成外出送信的士卒,身上挎着个包袱,骑着军马便出了飘云城,向着中州的方向奔去。
中州在飘云城东边,距飘云城约两千余里,中州是楚云帝国的京城,也是楚云帝国最为繁华之地。闵梓冠将自己历练的第一个目的地便放在了那里。他想去中州见识一下这个世界的繁华和气派,也想结识一些有本事的人,以提升自身的见识和修为。
奔行了一日,闵梓冠进入了巴昌城的境内。闵梓冠感觉马儿的步伐沉重了起来,显然是困乏无力了,又感觉腹中咕咕作响,该是要停下来歇息了。闵梓冠留意了沿途的打尖之地,在官道边寻了一处叫“三两歪”的酒馆坐了下来。
出了飘云城,感觉已经没人能认出自己了,闵梓冠便解去了兵卒的伪装,恢复了平常的公子哥打扮。
“请问客官,吃饭还是住店?”
见是有钱人公子,一个面色黝黑人伙计赶紧上前招呼,脸上堆满了讨好的微笑。
“店家,有什么好吃的,每样给我来上一碗,顺便帮我把马喂些精饲料。”
闵梓冠第一次出门,没见过什么世面,只有装作很在行的样子。
“好嘞!客官,我们这里有百年灵酒‘三两歪’,由采自摘星山脉的灵草酿制,酒香味纯,意味绵长,而且还蕴含着丰富的灵气,让人感觉如沐春风,客官要来要来上一碗解解乏?”
伙计阅人无数,看到闵梓冠虽然年龄不大,可衣着光鲜,气质高雅,一看就是个修炼之人,没敢把他当作普通的少年看待。所以,一开口便向他介绍起店有特有的好东西。
闵梓冠骑了一天的马,人困马乏的,有心喝点小酒暖暖胃,便道:“好吧,给我来上两碗,也给我的马喂上一碗。”
“公子真是个厚道之人,对自己的坐骑也是如此在意。我们这是灵酒,马匹坐骑也是能喝的,喝了之后,还能长力气呢!”
伙计见闵梓冠如此大方,不失时机的讨好起来。据他所说,路过这里的行商,还真有让马匹喝三两歪的,不过不是让它们象人一样喝酒,而是将酒兑在水里,或是掺在吃食中。
小酒馆地处偏僻,没什么行人经过,只有闵梓冠一人在厅内用餐。伙计没有其他的客人需要招呼,对闵梓冠服侍得格外殷勤周到。闵梓冠大感满意,让他感觉仿佛回到了前世,在亮丽堂皇的银行网点享受着贵宾式的待遇。只是那时他还是个穷人,他是跟着财务部的老总,去到银行办事,才能见识到如此服务。
不知是伙计服务太好,还是久未进食,太过饥饿之故,闵梓冠吃了几口菜,又喝了半碗酒,觉得特别过瘾,连声道好。那叫“三两歪”的烈酒,与伙计的服侍一样到位,酒味醇厚,灵香扑鼻,还没有使用桩功吸收,便觉得有丝丝灵气渗入经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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