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

依照文森给的地址,雷蒙来到了华府的中国城。

相比起纽约的唐人街和法拉盛,同为华人商圈的华府中国城无疑要冷清得多,但相对而言也要干净得多,不像大多数唐人街那样脏乱差。

文森给的地址,正是华府中国城的一家小有名气的中餐馆。

身体原主的记忆里,也有着关于这家中餐馆的一些记忆片段,因为这家中餐馆在华府的华人圈里一直有着不小的名气。

尽管价位相对于一些小的中餐馆而言要偏高了些,但对身体原主这种不太缺钱的主来说,也就那样了。

身体原主曾跟不止一位华人朋友来过这里,其中也包括文森。

听文森的意思,这次给他介绍的能帮他解决所有小麻烦的那个能人似乎也是华人,那会选在这里见面也就不奇怪了。

当雷蒙来到酒楼大厅,刚一拿出电话还没来得及拨出去号码,就看见一个戴着蛤蟆镜,胖胖的中年华人男子正朝他快步走来。

一边走还一边用一张纸巾擦着额头上的汗,满脸笑容的问道“请问是雷蒙博士吗?”

“我是。”雷蒙点点头,其实已经猜到了男子的身份。

果然,见自己没认错人的中年胖子松了一口气道“我是任岩,英文名叫简,博士你想叫哪个都随意,是文森先生让我来这等您的。”

“简任?”雷蒙神色略显怪异的看了他一眼。

这个英文名,配上这位老兄的姓氏,真是怎么听怎么怪异。

这位名叫任岩的老兄明显也猜到雷蒙为何会神色怪异了,苦笑道“您一定是在好奇我为什么取了这么个英文名吧?”

雷蒙没做回应,只是继续等待着下文。

任岩苦笑着解释道“当初刚来北美这边的时候,我基本不会英语,就让朋友帮忙取了一个名字,本来是冲着一年之计在于春的寓意,就选了一月的英文用来当名字,缩写下来就是简n”

“难道没人提醒过你听起来很怪吗?”雷蒙没忍住问道。

“一开始还真没有,可能我那些朋友们就算现了,为了给我留点面子也没点破,等后来我自己现不对的时候,周围的人已经都知道我的英文名叫这个了,时间久了我也就破罐破摔,懒得改了。”任岩摊手道。

“也挺好,挺有个性的。”雷蒙笑了笑道。

任岩摇头苦笑了一下,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话锋一转道“包厢已经安排好了,咱们里面说?”

“听你安排,我随意。”雷蒙表示无所谓。

“行”

却见任岩招了招手,立刻就有一个女服务员给两人带起了路。

不一会儿,两人就已经来到了二楼一个名叫秋韵的包厢里,刚一坐下,任岩就示意服务员可以直接上菜了。

“我看服务员好像对你特别客气,经常来吗?”坐下后,雷蒙便笑问道。

任岩稍稍犹豫了一下,才沉吟道“那个这家酒楼,名义上应该也算是我名下的产业之一。”

“名义上?”雷蒙注意到了任岩的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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