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位证人看上去素质较高,应该是书童之类的文化人,刚刚那点小伎俩应该糊弄不住他,我得改变自己的策略。

“回大人的话,打死人的不是堂上这位小哥,是已经关押在大牢里胡行风。”

呵,消息还很灵通,看来他是连姓胡的的画像都看熟了再来的,孺子可教。“你是亲眼看见胡大哥打死黄叔的吗?”

“是的,如不是小民亲眼所见,小民怎敢在此欺瞒大人。”那个书童义正词严的说。

“好的,你倒是重复重复,胡大哥是如何打死黄叔的。”说啊,只要是谎言,就一定有破绽,我就不相信你可以编的滴水不漏。

“事实是,那天我陪少爷到街上采买我们家小姐进宫所需物品,就遇到了胡行风那斯,二话不说就对我们大打出手,老黄护主心切,就被他打死了。”

原来,鄂家小姐也是这次选秀的对象,难怪现如今鄂家这么猖狂。我向金祥那边凑了凑,这小子今天不知这么了,一直跪在角落一声不支:“金祥,你们那天动手时,他在场吗?”

“那天,鄂少爷带的都是护院,他不在。”

不在也敢来胡说,这下可好办了,“你确定?”万一他要是看走眼我可就糗大了。

“我敢拿人头担保。”

好,看你也是诚实之人。我转过头,脸上的表情立刻就变成了悲痛欲绝:“大人,你可要为我大哥做主啊!那个鄂少爷哪里是采买东西,他是在街上调戏民女啊!我大哥只是上来救助,他们就一拥而上,我大哥自保都难了,哪可能去杀人,大人,大人你要明鉴啊!”

大人早被我前后不一致的表现给吓懵了,连金祥也被我的反应吓了一跳,倒是那个书童反应极快:“哪里来的贱女人,敢诬陷我们家少爷!”

“我又没有诬陷你家少爷,你自己心里清楚。你敢发誓,你们家少爷从没有碰过我吗?这由不得你抵赖,满大街的人都可作证。”我说到这已经泪如雨下,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论演戏,我可是天生的演员,小样你跟我斗。“大人,大人啊!小女受此侮辱,本想一死了之,奈何我大哥如今生死未卜,小女如今不敢轻言赴死,请大人还小女一个公道!”

做律师的第二个要件,就是要会装——说谎时一定要像在说真话,说真话时倒反而像说谎。就算你早晨醒来时是对着电视中的麦当娜*,时候也要硬是说成麦当娜主动诱惑的你。

少卿大人终于跟上了我的节奏,把惊堂木一拍,威风十足地说:“他的话可属实,还不从实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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