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槟伯爵的军团威胁着佛兰芒人,他们是由圣梅达修道院所派遣的,这些扈从以他们的强悍闻名于世。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骑在战马上,身披盔甲欢快的跳跃着,挥舞着自己的长剑和长枪,他们来自苏瓦松河谷,在那里锻炼出了强壮的体魄。
——拉布雷登《在布汶》
微风吹拂着大地,天空中的明月皎洁光亮,令人心清意宁,借着夜色,那颜可术盏一行人逐渐远离了鞍山城,他们牵着马,避开多斯拉克人的哨骑。那颜可术盏将随行的蒙古重骑兵分别升级成了三名蒙古怯薛军和三名蒙古箭筒士。
蒙古怯薛军为铁木真的护卫军,有“番直宿卫”之意,最初人数为日班七十人,夜班八十人,特别从乞列阿儿克(和千夫长同级官职)、百夫长、贵族家中挑选敏捷、强健与身材高大的年轻人来充当护卫,后扩充为一千人,战时为前锋,平时为铁木真护卫。
蒙古历豹儿年(一二零六年)大忽里勒台之后,扩编为一万人,为最精锐部队,也被称为:“大中军”。整个怯薛军一万人:箭筒士一千人、宿卫一千人、散班、质子军八千人。
蒙古箭筒士(豁儿赤)意为“带箭筒者”,是怯薛军执事之一,由箭术精湛的怯薛军担任。
蒙古箭筒士还有荣耀称号,比如也孙帖额和不吉歹所属箭筒士,号为“箭筒士”。
(然而怯薛军作为蒙古帝国时期的最精锐的骑兵,到了后期,已经变成“京城一害”,元朝中后期,只要伺候大汗玩好、睡好,工资待遇最高,朝廷分配住房、还不用上战场的怯薛军成了蒙古人养大爷的地方,如果汉人专业技术好,一样可以留在其中当大爷。)
三名怯薛军穿着铁盔、蒙古全身扎甲、手持骑枪盾牌、腰间系着弯刀,骑着片甲战马:力量三十、敏捷二十四、单手熟练三百、长杆熟练三百四十、弓箭熟练二百五十,八点的强击、九点的铁骨。
三名蒙古箭筒士则装备着镶铁皮盔、蒙古铁罗圈甲、铁骨朵、手拿开元弓,骑着皮甲战马。马背上还有每个内装三十只箭矢的三个箭筒:力量二十七、敏捷二十二,骑术和骑射都是十、单手熟练二百六十五、弓箭熟练三百四十,强击六、铁骨六。
夜晚的风轻柔的穿过平坦而广阔的草原,发出呜呜的悲悯声,仿佛在凭吊白日间逝去的生灵。
在草原和树林的交界之处,却是宽大的多斯拉克人营地,上千顶营帐散落在四处,营帐间分布着一点点火光。
几个巡夜的多斯拉克人聚在火堆旁,一名多斯拉克人擦拭着手中的弯刀对同伴们说:“出来那么多天了,俺们从没遇到这样情况。以外那些弱小的羊人可不是对手。”
“没想到那些桃花石怎么难打,俺们死了好多人,都没有打下来。”
”俺认识的好几个人都死了,白天见到他们那些披甲人,俺们真心打不过“
说道白天的战斗,都有点消沉,这时一名多斯拉克战士神秘的说道:”俺听说寇已经叫人去袭击他们后方了。“
”真的?“
”当然,你没发现有好些勇士不见了?“
忽然有人皱着眉头疑问道:“你们听见什么声音了吗?”
其余的多斯拉克战士们静声听了一会儿后,故作轻松的笑道:”你听错了吧,是风吹过的声音吧,你知道的,有时候会发出嘶嘶的声音。“
这人却还是疑惑的说道:”不对,不是风的声音,像是有·······“
话未说完,一只羽箭带着乌光射入他的嘴巴,这人哼了一声就倒地,其余的多斯拉克人大惊,但不待他们有何反映,就被持续射来的羽箭射倒。
那颜可术盏从多斯拉克人口中拔出羽箭,嫌弃的在他身上擦了擦,插回箭筒,低声下令:”上马!“
蒙古人不再掩饰着自己的形迹,策马疾驰,飞速穿过营地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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