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方律师:“法官大人,被告方提出的疑点已经不在本案范围,本案在审判被告当事人的几个指控是否成立,如果有异议也只能针对指控进行质疑!

我方当事人也不是阻止被告方当事人对合作项目提出异议,但是可以私下协调,又或者觉得我方当事人所在的公司对被告方当事人公司的商业合作有违法嫌疑,请另外起诉!”

很明显,这是合作商和辩护律师提前商议过,尽量不要扯到合作的事,又或者可以拖延时间,等待新的起诉,又或者干脆无限拖延,把对方耗到没有耐性自己放弃。

海明知道,对方不想当着国内外媒体曝光更多,万一被盯上,为了维护Y国的名誉,管理者会直接一鼓作气将他们连根拔起,又或者会帮自己遮羞。

但无论如何,他们会就此暴露在世人面前。

看对面几个合作商故作平静实则内心焦躁,或许他们都后悔惹到海明了,他们小看海明了,谁能想到他不但道法高深,还能找到那么强的帮手?

“法官大人,原告方律师完全是在转移视线,我方不仅要证明自己无罪,还想向世人袒露事情的真相,我想不仅法官大人想知道真相,国内外的媒体人,Y国管理者,Y国人民,关心这个案件的其他国家人民,死去的外籍游客家属都想知道!

原告方律师说与本案无关?起因经过结果都不知道,而我们想弄清楚,怎么跟本案无关?

我承认对方律师所说,可以另外起诉,可是你方刚才所说的是涉嫌商业欺骗,而我方讨论的是本案案情!”

肖律师不卑不吭,在法官还没有表态之前做出了自己的陈述,刚一说完,听审的记者、死者家属大使馆代表等等都点头。

这是舆论压力,主法官看了看形势,和其它两个法官交换了一个眼神之后说:“同意被告律师的申请,原告方律师请求被驳回!”

眼看第二小步又失了先机,原告方的几个当事人终于开始不淡定了,原告律师承受了非常大的压力,他只好稍作弥补:“法官大人,既然如此,我方想申请对被告方提出的一系列陈述的随时质疑!”

“可以!申请有效!”

到了这一步,海明和肖律师已经非常满意,他们最怕的就是有话不能说,所以在开庭之前肖律师动用了很大的力量让审判席的法官保持公正!

“下面,我将细细分析案件的几个疑点,对方可以随时质疑,有很多疑点的确需要你们的解释!”

“第一,刚才关于景点低报价,发生命案,修改景点名称隐瞒广告差评,隐瞒我方当事人所在公司合作项目的风险,最后仍然没有合作成功,这可能是案件的起因之一!

第二,我方当事人代表他们所属公司询问项目风险没有得到答复,私自去查触碰了原告方公司利益,可能是案件起因之二。

第三,外籍游客出事之后,被我方当事人携别墅管理员共同发现,当时外籍游客送到医院,初步检查的结果是受惊吓过度,后面却成了注射违禁品过度。但是在外籍游客死亡之前,我方当事人晨海明先生收到一条贿赂信息,关于一百万捂口费!而我方当事人并没有接受,此可能为案件起因之三。

第四,为什么当晚我方当事人没有接受一百万捂口费,第二天就因为涉嫌谋杀六名外籍游客被逮捕?此为我方当事人提出的质疑。

第五,我方当事人怀疑突如其来的涉案其实是因为我方当事人发现原告方其他不为人知的秘密而遭受无妄之灾!其中不为人知的秘密应该是因为得知承包商公司招商部三名员工死亡与原告方公司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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