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艳芳拄着棍子,一瘸一拐地来到桥下,回到了她的家。她将棍子靠在桥洞上,坐在垃圾袋中。她正在做深入的思考,她想到了作为一个母亲的责任与义务。

十八年前,她狠心地抛下了何云仓,一个人离开家。她知道,从自己离开家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经失去了谈责任与义务的资格,她不配做一个母亲。十八年了,对自己的孩子不闻不问,这是一个母亲应有的行为么?当然不是。正因为如此,四年前,腿脚残疾的何艳芳回到了射洪县,却没有选择回家与家人相认。她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废人,如果回到家中只会让这个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自己回去只会成为家人的负担。然而,最主要的一点,还是她不敢面对何云仓,她愧对自己的亲生儿子。

但是,天底下又有哪个做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呢?何艳芳也不例外,她依旧无法割舍何云仓。四年前,她推算何云仓的年龄,算到他应该上高中,于是她去到了家里当地的高中,也就是柳树中学,开始不露声色地寻找何云仓。皇天不负有心人,她从校外的红榜上找到了这个梦中出现过无数次的名字。

尽管她至今不知道何云仓长什么样,但他从红榜上知道了何云仓,并且了解到自己孩子的成绩一直不错。于是,学校的红榜就这样将一对母子联系起来,这是何艳芳能够唯一了解自己孩子的途径。

何艳芳就开始以这样一种方式默默守护在何云仓身边。如果有人细心留意的话,就会发现这个乞丐总是围着学校四周转,尽管偶尔她会消失不见。

何艳芳从学校最后一次成绩公布中知道何云仓高考失败了,她推测何云仓要复读,但开学后却没有在柳树中学的红榜上找到何云仓的名字。他便猜测何云仓一定是换学校了,而这座县里,比柳树中学好的学校只有一所,那就是射洪中学,她再次猜对了!令人奇怪的是这位母亲在寻找孩子的推测上有着福尔摩斯一般的思维。

何艳芳心里痛苦极了,因为张洛告诉她何云仓已经活不久了。

“我到底要不要回去?这个可怜的孩子就要死了,竟然比她可怜的母亲还要先走一步,我应该回去看看他。”

何艳芳开始内心独白。

“不行!我不能回去,回去了又能怎样呢?”

她开始犹豫起来。

“不行!我一定要做点什么,我之前没有尽到一个母亲应有的责任,我现在一定要做点什么,我不允许我的孩子就这样死去!”

这位可怜的母亲一想到自己的孩子,即使面前是绝望与死亡,她第一时间蹦出的想法竟是与天对抗,她不愿让何云仓就这么死去!

女本柔弱,为母则刚。现在这句话用在何艳芳身上一点不为过。尽管她没有回家,没有见过何云仓;尽管她现在只是一个一无所有的乞丐,只是个残废,但她依然有拯救何云仓的信念,这个信念在她心中燃起熊熊大火。

“我应该做点什么了!为了弥补我之前犯下的过错,我一定要做点什么!”

何艳芳眼里闪着光芒,炯炯有神,她陷入了一种疯狂的幻想里,所有的想法都那么的不切实际。

幻想归幻想,人终究还是要回到现实,回到那庸俗的吃喝拉撒上,填不饱肚子的话,所有的一切都无意义。

何艳芳摸了摸自己的口袋,发现一分钱也没有了。她现在很饿,她从早上开始已经连续11个小时没有吃东西了。她需要将那些袋子里的瓶子拿到废品站换点面包钱,时间不多了,她必须赶在下午六点之前去到废品站,因为那儿的工作人员是六点下班。

何艳芳小小的瘦弱的身子一瘸一拐,提着一个大大的塑料袋,里面装的全是矿泉水瓶子。

来到废品站,工作人员正准备关门下班。

何艳芳加快了步子,实际上速度仍然很慢。

“你能不能搞快点!”

工作人员很不耐烦的样子,完全不管对方是个瘸子。

何艳芳走到工作人员面前,将袋子往地上一扔,瓶子散落开来。

工作人员蹲下来数了数瓶子,一共是56个,当时的瓶子回收价格是一毛钱一个。

“一共是50个瓶子,给你5块钱。”

工作人员从腰间的袋子里掏出五块钱,对着何艳芳冷冷道。

“不对,你数的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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