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因为孩子上了中专长大了,加上学校在南城,离东城的家又很远,蒲素在学校食堂就餐,成天早出晚归。刚开始老蒲和妈妈梅芳也对蒲素放松了要求,不像之前管的那么严。

之后当老蒲发现苗头不对再想管起来,已经进入青春期的蒲素相当逆反,干脆就在同学家刷夜、几天不回家,老蒲为此还担心的找到学校去过几次。

刚开始,蒲素和同学聚拢在一起也只是调皮捣蛋、小打小闹。

刚进学校第一学期,因为新教学楼还在施工,老教学楼教室需要他们城金班和上一届建工班,两个班级轮流使用。所以每天只上半天课,每周轮换上下午。

少年间的友谊总是真挚而又火热。率先热络起来的几个同学,恨不得时刻腻歪在一起。起先是在上午轮空那个礼拜,偶尔约一次去哪家撮饭。

家长都上班,中午家里没人。少年们翻箱倒柜整点菜,官二代家里烟酒都不缺,内贼熟门熟路找出一瓶直接就是干。

蒲素人生中第一次喝白酒就是在余兵家里,小酒盅一口下去后,当即蹲在门外翻江倒海,干呕了半天。

“这玩意是人喝的吗?”

奄奄一息的蒲素,面色苍白地在同学们的哄笑中无力吐槽。

这种不定时聚餐,直到一个从农村上来的同学、胡先春的加入而达到高峰。

五大三粗的胡先春,在当时蒲素看来完全就是个成年人。

虽然年纪差不多大,但胡同学已经有了钢针般的络腮胡,粗壮的身板像块麻将牌四四方方、端端正正。

蒲素一直纳闷,胡先春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进的金融中专,因为从老家刚上来,胡同学的成绩简直太差了。比如念英语单词,胡同学直接是按照拼音来的。

而且一口乡音,别说南州方言、普通话都说不来,特别是胡同学是在蒲素他们开学一段时间以后才入学的。

因为在南州没有同学和朋友,迫切渴望友谊、而且早熟的胡先春同学在加入这个圈子,得知竟然还有聚餐这个活动后,很是热情洋溢主动邀请大家。

并且在成功举办了第一次之后,不断发起邀请,表示愿意把这种松散形式变为固定。他也确实具备条件——家里在城北开了一家饭馆儿。

去他家饭馆吃饭也简单,同学之间重在参与,对吃什么本就无所谓。

第一次去胡同学家族企业聚餐时,从未做过家务的蒲素和其他同学,都用膜拜的眼神看着有极强动手能力的胡同学。

只见小胡同学站在案板前,咬着小小年纪就能甩起横肉的腮帮子,用睥睨霸气的姿态问着围观众人:“要厚还是要薄!”

然后他先是在切墩上像模像样切了几盘卤好的牛肉,切好的牛肉纹理清晰,厚薄均匀,足见这厮刀工不凡。

然后点燃精炭塞在一只铜暖锅里,放点大白菜、烫些粉丝加一盘汆肉丸子,最后摆上大家凑份子买的一瓶明光佳酿一一满上,由胡同学带头先干为敬便彻底达到人生巅峰。

问题是自从聚餐开始无酒不欢后,蒲素和他这帮同学,从原本的调皮捣蛋逐步升级。到后来,不光在学校横行霸道,和社会上人斗殴也是家常便饭。

强壮的火锅王子胡同学就是主力惹事人和当仁不让的头号打手。

在蒲素当时看来,农村孩子和城市孩子之间,多少还是有区别的。通常农村孩子更强壮也更加野蛮,能动手绝不吵吵。有时候蒲素他们还在和对方理论的时候,胡同学的直拳已经直冲对方面门而去了。

好像生怕大家讲了道理,这架就打不起来一样,很是急吼吼。

后来到了部队,接触农村兵多了以后蒲素才发现,之前对农村孩子的错觉完全是因为胡同学本身是个异类。

随着事态越发严重,不止一次各地派出所通知他们的家长和学校去派出所领人。

甚至有一次胡同学在酒后大家等车时,在公交站台不知有意还是无意,碰到一个小媳妇的屁股,被她丈夫看到后引起双方激烈互殴。

虽然对方是成年人,但是架不住蒲素这里人多,反到是吃了个大亏。最后也是派出所处理,被领回来的蒲素他们全部被全校通报批评,记过处分。

学校广播里宣布后,校门口宣传栏也贴着大字报通报,首恶胡同学后果最严重,被处以留校察看。

终于在蒲素中专二年级的时候,整个城金班在南城已经大有名气、几乎无人敢惹,隐隐成了南城一霸,社会新毒瘤。

因为人多心齐,如果和学校附近的小流氓发生过冲突,之后一段时间全班男生都在市区某个公交换乘车站集合,一起上学、放学,而且不少人书包里都揣着水管等凶器。

这段时期,蒲素只要在上学放学的时间点,开往学校的任何一辆车上去之后,其他男生都会主动让座。

蒲素虽然从来不坐,最多把座位让给其他女生,只是也很让他享受这种感觉。

不得不说确实环境影响人,原本班级里其他老实本分的男生慢慢也被感染,直至全班彻底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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