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时间,加上多琳悉心照顾,桂云意的伤势已经好了大半。
桂云意这次痊愈之后,最大的感受就是自己身体素质有很大的提高。
原来的双手剑现在单手就可以运转如意。反应方面如果自己集中精力,几乎可以感觉别人运动变慢。如果是站在球门前面,桂云意觉得自己现在水平能完全可以竞争国足主力门将的位置。
更为惊喜的是桂云意现在对周围态势有了一种玄而又玄的感知。如果有人进入自己背后,自己立刻能知道来的人有没有威胁。
这种感觉,就好像身上多了一部雷达,自己随时能对周围环境进行监控,如果觉得有威胁的目标,大脑会特别警惕目标的动作。
比如现在。
上次用风韵犹存的老婆教育人的讨厌大叔又来了。
哪怕桂云意现在身体伏低,专心用双手镰刀飞快的收割黑麦,也能判断出来。
不是通过大脚踩断麦秆发出的嘎吱嘎吱的声音,也不是大叔微微的喘气声。而是感觉到一个人类走到自己背后,甚至稍加思索,能感受到大叔正在弯下腰。
“小伙子,你真的是干农活的好手,我捆麦子甚至都跟不上你的速度了。”
“.......”
“你真的不考虑留在村里嘛?我看你种田一年怎么也能赚10枚金币,加上多琳养的牲畜,一年时间你们就能买下村后面那几亩好地。”
桂云意恼怒的放下镰刀,对大叔说:“那几亩地,上面只有一层土,下面都是石头!”
“嗯?你还说你要当冒险者,怎么连这个都知道”
桂云意心想,难道我还会告诉你我的手机还埋在那里吗?
一拍脑袋:“嘿,我跟你说这个干嘛,我是说我和多琳的事情,不用其他人管。”
大叔惊讶的看着桂云意说:“难道你们要丢下桑代克自己去城里?”
桂云意:“.......”
太阳渐渐向天边坠去。即将结束一天劳作的农夫,不,我们的冒险者桂云意气定神闲的收好工具,帮着大叔捆麦秆。突然发觉大路上一个骑着马的人向村庄赶来。
来人穿着一套领主府的仆人衣服,通红的脸上挂满汗珠,连袖衫领子打开大半,漏出里面的胸毛,两只皮靴和胯下骏马满是泥点。
大叔望着来人,气鼓鼓的说:“庄稼还在地里,这帮狗腿子就来收税,这日子过不下去了。”
来人直奔村口,并不下马,纵马到教堂前面大声吆喝几句,转身边走。
几个呼吸之后,村里教堂的钟被敲响。暮色中,急促的铜钟敲击声和袅袅炊烟回荡在田间。
桑代克站在小广场上,对着围观的村民,大声喊到:“哥布林大军要杀来了,有好几万,杜波依斯老爷慷慨的让我们去斯克城逃难。”
消息太过惊人,台下一阵喧闹。
哥布林攻击村庄没过多久,村民对哥布林的袭击记忆犹新,听到几万哥布林杀来,每个人都惊骇不已。
桑代克补充说:“杜波依斯老爷的仆人说了,大家东西不要带多了,去了城里有地方住,带不走的东西藏好。我们连夜走。”
和桂云意一起的大叔说:“明天走不行吗?哥布林也不是马上杀来,地里麦子还没有收完呢。那帮老爷们可不会因为哥布林少收我们一个子的税。”
围观群众听了开始议论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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