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亭长走了。
他率领着长长的队伍,带着一路的哭泣声离开。因郭庄和白村的亭卒伤亡过重,高顺派郭襄率领一伍亭卒相伴回乡安抚一番才回来。
太阳从正中稍稍偏西,光线正盛目不能与之对视。大概是未正时(下午两点钟)左右,汾水被染成金黄色波光粼粼,在汾水河畔劳作的部曲们,被高顺派往两猴洞石砦附近生火烤马肉慰劳亭卒。
高顺在高狐难离的陪伴下骑着战马站在汾水的西岸,凝视着魏亭长归家的队伍。浓浓的哀伤,越过汾水把汾水西岸的高顺都淹没了。
“葛生蒙楚,蔹蔓于野。予美亡此,谁与独处!葛生蒙棘,蔹蔓于域。予美亡此,谁与独息……”归家的队伍里不知是谁最先吟唱,众人随后都跟着一起吟唱。悲情与歌的意境相融,即使是粗鄙农人的乡音,也令人为之动容。
这是诗经里的一首悲歌,高顺的记忆里也会吟唱。这个时代,大汉帝国的乡下农人都会吟唱几首诗经里的歌曲。《诗经》,春秋战国时代贵族吟唱的歌曲,已经在平民百姓中流传。
而大汉帝国的高门名士们,此时流行吟唱对仗工整辞藻华丽的赋。他们都头戴高冠,身穿宽大的锦袍翩翩起舞饮酒作赋。赋才是这个时代的主打流行歌曲。
“……夏之日,冬之夜。百岁之后,归於其居!冬之夜,夏之日。百岁之后,归於其室!”立于汾水西岸的高顺,也随着东归的乡人一起吟唱了起来。他视线有些模糊,眼角湿润,低沉的男中音听上去分外沧桑。
高狐难离不懂汉语,有些奇怪的看着高顺。在他的眼里,高顺是一个冷酷无情的军事大家,一言一行都透露出兵法玄机。比方说,用诈术让鲜卑人和自己部落的人内讧,鲜卑人战败身死,自己的部落只剩下了二十多人。
还比方说,不停的安排自己的族人劳作,分组安排、分开使用……等等。这些,高狐难离都觉得是玄妙无比的兵法,比起自己死去的父亲要高明多了。
想到这,他突然从战马上跃下双膝跪地朝高顺磕头,恭敬的说:“主人!奴仆高狐难离求你收我为儿子吧!砰砰砰!”随即,他不停磕着响头。
“嗯…”闻言后,高顺冷哼了一声。他扭过头来,眸眼眯起冷冷的盯着地上的高狐难离。“这个匈奴人有点得寸进尺了!才半天就想获得政治地位,若不能驯服这匹草原狼宁愿毁之!”他没有说话,只是冷冷的看着高狐难离。
高狐难离偶尔看到高顺的眼光后,顿时冷汗直冒。“那个冷酷的大将军又回来了!”他连忙说道:“主人!我不愿把我的母亲嫁给高窟曲驼!我,我不愿…”
“你们都是我的私人财产,我可以任意处置!不过,你这点小要求我答应了!从今天起,你们都要蓄发、习汉礼、说汉话。什么时候和汉人一样了,再说其他的要求!”高顺缓缓的说道。旋即,他拨转马头朝两猴洞驰去。
高狐难离见此,连忙爬起身来跃上战马紧跟在高顺的背后。他已经明白高顺的意思,眼角挂着激动的泪水,心想:“主人真是我的父亲就好了,屠特若尸逐就大单于肯定不是他的对手,将来我也能当大单于啊!”
而高顺却不这么想。他在分析堂兄高建的举动。高建的手臂受伤,领到抚恤金后本应该返回高庄调养。可是,他却自高奋勇的留了下来,说什么要替高顺管理部曲。“哼!原来是为了一个女人啊!”高顺冷哼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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