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是的,殿下。国王陛下大发雷霆,说要削了达龙万骑长的职位。达龙可是帕尔斯排名前五的勇者……”

“是战士中的战士,我知道。”

“大战之前出这种事,会让全军士气动摇。大将军,请快到本阵去劝说陛下。”

“真让人伤脑筋啊,达龙这家伙。”

尽管愤怒,但老人的口吻却隐藏不住对侄子的爱怜之意。在卡兰的带领下,亚尔斯兰和巴夫利斯在雾气笼罩的草原上策马奔驰,一路赶往安德拉寇拉斯王所在的本阵。

帕尔斯国王安德拉寇拉斯三世时年四十四岁,蓄着浓黑色的胡须,眼光犀利,即位十六年来从未打过一次败仗,充满以此而自傲的武将风范。他人高马大,虎背熊腰,十三岁即打败狮子,获得“狮子猎人”的称号十四岁踏上战场,获得战士的资格,是个完全有资格指挥帕尔斯全军十二万五千名骑兵和三十万名步兵的男人。

然而此刻,这位国王却在位于本阵的豪华的绢质营帐中气得浑身发抖。国王的面前跪着一名全身武装的青年,他便是大将军巴夫利斯的侄子,帕尔斯全军中仅有的十二名万骑长中最年轻、今年二十七岁的达龙。

所谓万骑长,顾名思义就是统领一万名骑兵的将军。帕尔斯在传统上重骑兵而轻步兵,骑兵中的军官是骑士,士兵是平民而步兵中的军官是平民,士兵则是奴隶。只要做到万骑长,在军队中的地位便仅次于王族。

达龙以二十七岁的年龄成为万骑长,足以让人想象得出他有多么勇猛。

“达龙,我真是看错你了!”

国王大声怒吼,同时用手中的马鞭猛力抽打营帐的柱子。在其威势之下,近处的所有人全都浑身一抖。

“威名远震特兰和密斯鲁的你,什么时候被懦夫的幽灵附身了?我竟然从你口中听到了退却这样的字眼,还是在战斗开始之前……”

“陛下,臣并非因为懦弱才说出这番话的。”

达龙这时才第一次开口说话。他周身着黑,从头盔到胸甲再到军靴,全是清一色的漆黑,只有披风里侧一抹仿佛染上了夕阳般的赤红。达龙那张被阳光晒黑的年轻面庞绷得紧紧的,算得上是一名美男子,但比起丝绢和宝石镶嵌的礼服,一身甲胄更适合他。

“身为战士却要逃避打仗,不是懦弱又是什么!”

“陛下,请您仔细想想。帕尔斯军的骑兵有多强悍,在诸国之间人尽皆知。既然如此,为何鲁西达尼亚军要特意挑选对骑兵战有利的平原布阵,等待迎战我军呢?”

“……”

“臣认为,其中一定有什么陷阱。更何况在这样的浓雾之中,连我军同僚的行动都无法全盘掌握。臣的意思是,暂且让我军撤退至后方,在王都叶克巴达那前方重新布阵,您为何认为这是一种懦弱的行为呢?”

安德拉寇拉斯王刻意露出重伤他人内心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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