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风接到秦川电话说调动手续马上就可以办好了,电话里,秦川并没有讲明这调动工作的艰难。
秦川因为带领团队破获了吴城市有史以来最轰动的系列强奸案,当年官升一级成为刑警队队长,秦川是明白人,他知道这个案子之所以能破获最关键的人物是万风,在九盘山镇那次喝酒的间隙,他曾小声问万风愿不愿意到刑警支队来工作,万风完全没有犹豫,“愿意!”
万风对刑警的印象和普通公众没有什么两样,大多来自影视作品和百姓间的街谈巷议,总体来说很模糊,只有一点是明确的,干刑警这个职业有风险,碰见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干起仗来有可能会流血甚至牺牲生命。
自己真的适合干刑警吗?万风没有问过自己,实际上这个世上真正了解自己的人有多少?真正能将自己的潜能都发掘出来的人有多少?对于万风而言,他当时并没有除暴安良维护社会正义这样高大上的职业理想,只要能回到吴城市工作,收入待遇能上一个台阶,又有体面的工作就行。
“那就好,我一定把你调过来。”秦川很满意,一杯酒一口气喝了下去,他是给自己打气,因为他知道要调动一个人有多难。
秦川作为一个想往上爬的公安局中层领导干部,对自己手里的兵总是摇头,因为能堪大任的没几个,秦川见识了万风的能耐之后,他吃了秤砣铁了心要把万风这个人才挖到自己麾下,但要调一个美术老师到刑警队当警察谈何容易?你说这个美术老师能破案,能相信的人并不多,好在秦川后台硬,走上层路线找了当时的吴城市政法高官,打报告一层层批示,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终于拿到了调令。而这一切,万风哪里知晓?只不过,秦川的辛苦没有白费,万风后来的表现让人惊艳,而秦川也获得更多升迁的政绩资本。
万风到了吴城市公安局住单位宿舍,这也是工作性质决定的,刑警支队不比行政岗位,要轮流值班,并且经常有临时任务,他的家在芙蓉新村,离公安局十几公里,坐公交车单程差不多90分钟,实在不方便,方便的是他可以金屋藏娇,把王思珍安排在他家住。在他读高中时母亲袁芳华因病去世,第二年万风的父亲重组家庭,后来单位分了新房,就把芙蓉新村的两居室留给了儿子。
王思珍心里美美的,俨然以女主人自居,那是吴城一年中最好的季节,温度适中,每天都风和日丽,这样的秋天一般会持续20天左右,享受大自然的赐予,王思珍趁着这样的好天气,把床铺好好的洗了晒了,以至于房间里一直充满了香味太阳的香味,这香味万风特别喜欢,这是一闻到就神清气爽心情愉悦的味道,很难用语言形容,这种味道多数人应该都闻过,有一种说法据说来自科学家,说这是螨虫被晒死后散发出的味道,如果这是尸臭,恐怕也是世界上最好闻的尸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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