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哥,我已经买好回阳城的汽车票了。”高雄从别墅出来后,就换了一个智能的手机,以前那个手机是为了装个逼,其实直板机除了打个电话,发个短信又不能上网,拿在手上也没什么用,跟不上科技的进步。

杨志回来后就一直在思考红衣女子的事情,这个女孩肯定不是普通人,但是也不能当面问出这些莫名其妙的问题,万一搞错了,还不给当成神经病。

人生在世活一张脸,要是连脸都不要了,那也就天下无敌了。

“杨哥,要不要我帮你查查这个女的,我有拍照片,我那朋友可牛逼了,阳城第一大黑客,查个基本资料还是没问题的。”

杨志心动了,可是偷盗别人的隐私是犯法的事情,还是算了吧。

“算了,只要各走各的路,互不妨碍,就随她去吧。”

杨志吃过午饭后,打算独自一个人回老家看看。

这次老家的门紧紧的关着,吴婶也不见人影,当天她拿的那根木棍还陈放在门口。

像他们这些平凡出生的小市民,做事都有自己的原则,所以一般出钱叫这些人做出违背良心的事情,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他们都有自己做人的道理。

相处几十年的邻居,反过来不认人,而且还霸占了邻居的家,吴婶虽然平时脾气暴躁了一些,但是对待自己的朋友倒是很好,小时候家里穷,一次发高烧,还是吴婶那要给他吃,至于钟叔,也算是爷爷的老年至交好友,这就很让杨志矛盾的地方,没有动机啊。

但是从他们的神情又看不出是撒谎,就像完全不认识的人对话一样。

杨志最后看了一眼大门,摘了一枝桃树的叶杆子,回到酒店。

晚上六点,他们回到了阳城,因为家里没有大米了,杨志得去超市里买一袋。

因为这下正直晚饭时间,小路上没有几个人,提着一袋三四十斤的大米还是挺重的。

路上一个黑衣男引起了他的注意,大夏天的,一个穿着大衣,整个脸都用围巾包裹着,让他想起上午遇到的红衣女孩。

路过他身边时,杨志特意看了一眼,由于整个都没衣物包裹着,看不出什么异样,也就没有在意。

“杨志?”杨志刚刚和他擦肩而过,黑衣男子发话了。

杨志没有回头,现在自己只身一人,说不定遇上什么神经病。

“杨志,好久没见了。”

杨志停下了脚步,放下手中的大米,要是等会发现什么异常,只能先利用体内的鬼血,打一套爆发。

“你认识我?”

黑衣男子从口袋里拿出一顶蓝色的帽子。

“这个认识吗?”

杨志看着他手中的帽子,非常像送谢芳的那顶。

“不认识。”杨志继续拿起手中的大米,欲想离开。

“哈哈,不认识也没关系,谢芳总认识吧!”

黑衣男子戳中杨志的心事,看来这个人认识谢芳,但是这顶帽子怎么会在他的手上。

“不想知道以前发生什么事情吗?还有关于谢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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