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2月1日。
大约早晨7点钟。
华国,深市。
吴瘸子穿着他那破旧的深绿色军大衣,往深市某妇产医院后面的垃圾场,一瘸一拐艰难的挪动。
刚到垃圾场,就发现一全身黄色的小狗,蜷缩在垃圾场的边上。
“走开!赶紧的!一会儿收垃圾的垃圾车过来,会把你轧死!”吴瘸子说着,就用手中扒拉垃圾的棍子,轻柔的拍了小狗的屁股两下。
小狗迅速跑开,很快消失在吴瘸子的视野里。
“哎呀,妈呀!这是...……”吴瘸子边大叫着,边以他最快速度把自己的身体往后挪。
只见小黄狗刚才蜷缩的位置,出现了一个好像出生不久,胸口心脏位置有一个血洞的婴儿。
“这是造的什么孽啊!谁把死孩子扔到垃圾场!太缺德了!”
吴瘸子嘟囔着,并鼓起很大的勇气又往躺着孩子的方向挪动着。
“可怜的娃娃,我给你找个好地方把你埋了吧!以免得你喂了野狗野猫!苦命的娃娃!”吴瘸子说着把光着身子胸口带着血洞的婴儿抱了起来。
“咦!怎么会?……”
24年后。
2014年4月28日晚上8点钟。
穿着一身保安特勤制服的吴明达大汗淋漓的跑进京市国贸附近一家高档咖啡厅。
“张婷!对……对不起!我紧赶慢赶,你看我保安服都没换!没迟到吧?”吴明达满脸大汗,气喘吁吁问道。
“没来晚!其实你没必要这样!”张婷说完,给满脸大汗的吴明达递过一杯白开水。
“说吧!这么着急叫我过来做什么!有什么事不可以电话里说啊?是不是想我了!非要见面说……”吴明达喝完水笑着说道。
吴明达看着低头不语的张婷,不像以前那样,吴明达一开玩笑就脸红。吴明达感觉要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明达,我们分手吧!我知道你是一个……”张婷咬着嘴唇轻声说着,话还没说完就被吴明达打断。
“是一个好人对不?你是第五个说这话的女人!其实我也知道我是一个好人,可我真不想再做好人!做好人就这结局!你们女人好像不喜欢好人!祝你找个不是好人的男朋友幸福一生!”吴明达说着站起来潇洒的走出咖啡厅。
“两年,我吴明达算上这次一共谈了五次恋爱!做了四次的好人!这次还是被自己打断而没让她说出来!这他妈的,是女人对付屌丝的专用分手体吗?我擦!”吴明达说着把脚下的一个空矿泉水瓶踢向垃圾桶。
“中!哈哈!真准!”
手机铃声响起!
“娃娃!我的病已经好的差不多了,你不用总给我打钱。你不是又处了女朋友了吗?多陪陪女娃子看看电影,给人家买几件新衣服。我还想在我有生之年,看着你成家呢!”吴瘸子边说话边咳嗽道。
“老爸!身体不好!就别抽烟了!我这像牛一样辛苦赚钱给你治病。而你却总怕病少,使劲往身上添病是不?放心吧老爸!再等些天我一定给你带个漂亮的儿媳妇回家看你!”吴明达边说边笑,一丁点儿的低落情绪都不让老爸听出来。
通完电话后,吴明达还要从国贸地铁站坐地铁去望京的某一个社区宠物医院值夜班。
吴明达就是,吴瘸子当年从深市某妇产医院后面垃圾场抱起来的,那个被他当时认为已经死了的婴儿。
当年,吴瘸子花完了几乎拾荒获得的全部积蓄,才把让这个心脏畸形的孩子从鬼门关救过来。
在深市住了一个月的小医院,吴瘸子靠米汤把这个已经被医生判了死刑的孩子养的出了院,并且已经长到了这么大。
长成了一个高大帅气的阳光大男孩。
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水平的吴瘸子,给他起了“吴命大”这样名字。
随着“吴命大”长大后上了学,才自己给自己起了吴明达这个谐音名字。
吴明达,身高185cm,两道剑眉显的很威武,一双深邃的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棱角分明的国字脸。虽然身上穿的是保安制服,看起来却像一个高大威武的男特警。
宠物医院的医师助理才是吴明达的主业,而大厦的保安只是他所做的兼职工作中的一个。
还有超市的小时工,以及晚上到京市各处的电线杆上贴小广告等工作,都是吴明达这一年为了给吴瘸子治病,利用宠物医院下班后的空余时间所做过的工作。
吴瘸子收养吴明达后,就结束了深市居无定所的流浪生活,回到了他自己东北老家辽省的一个农村,种地养羊。
吴瘸子养羊,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为了年幼的吴明达,希望他能健康长大。
吴明达两岁之前,除了喝米汤就是喝羊奶。
所以长大后的吴明达,对动物很有亲近感。
吴明达自从吴瘸子那里知道,他小时候被一只狗环抱了一晚上,从而没有被冬天阴冷冻死这一事实后。
吴明达对狗就特别亲近,也是他为什么上大学不选别的专业,而选择兽医这一冷专业的原因。
吴明达懂事后,他就成了一个素食主义者。不吃任何肉食,更是从不杀生。
马上就要到了望京某社区楼下的小宠物医院,吴明达看见有一金黄色小狮子狗趴在人行马路上一动不动。
“小家伙你趴这里可不行,这虽是人行道,但是偶尔也会有汽车经过这里,如果司机看不到,会把你轧死的!”吴明达说完,就轻轻把小狗抱起来,准备把它放到安全的地方。
“啊!……”
小狗毫不留情的咬了吴明达的嘴一口,顿时吴明达感到嘴好像被撕裂了一样,满嘴都是血。
小狗用力的从吴明达的手里挣脱出来,跳到路面上快速的向远处跑去。
“你妈了个啵!老子只是想……”吴明达话还没说完,就晕了过去。
醒来后吴明达,看到自己躺在了宠物医院的休息室的单人床上。
“刘哥!我应该是晕倒在了马路边上,哎呀,我是被一条黄色的狗咬到了嘴后晕倒的,这是什么恐怖的狗,一口竟然把我咬晕了!我要去医院查查,这狗嘴不会有毒吧?”吴明达担心的说道。
“啊!得狂犬病的狗也没这么狠吧!我说,我被小区的邓大爷喊过去接你的时候,见你躺在马路上满嘴是血呢,我还以为你是被人打晕了呢。走赶紧的!我带你去医院。”刘哥着急道。
刘哥,全名刘福来。35岁。是京市本地人。
身高172cm,体重105公斤。是个十足的大胖子。
经常戴一棕色眼镜,假装是一个学习学的成了近视眼的文化人,其实眼镜一点度数都没有。
特点就是脑袋又大又圆,头上的头发基本掉光了。像长了青苔的烂皮球。他也因此得了2个外号,经常被宠物医院的另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女人喊:“刘大脑袋”或者“死胖子”。
刘福来是吴明达同学校同专业的师哥,也是这家社区小宠物医院的唯一一个给宠物看病的医师兼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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