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了。”李瑾说了一句,走进厨房,快速准备莜面羊血饺。
羊血饺的口味,关键是在馅料上,馅料做好了,口味自然不会差。其次在和面上,面和好了,咬劲和弹性刚刚好,口感才会好。
李瑾一通忙活,准备好羊血饺的馅料和莜面之后,跟王永振刚刚调来的那个面点师一起包羊血饺。
两个人包了将近一个小时才结束,累得李瑾腰酸背痛。
粗粮就是这一缺点,制作太过耗时耗工,所以卖得有点贵。一般人觉得,粗粮比细粮还贵,谁去吃啊。
但实际上,粗粮品种繁多,包含的营养元素远比白面和大米多,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膳食补充。
现在这个时代的粗粮,跟四十多年前也完全不同。那个时候粗粮代表着穷,代表着农村(只有城里人才能吃上白面)。
但现在,饭店讲究的是粗粮细做,把粗粮当成一种特殊的食材来推销,不但配备专业的粗粮厨师,还有一系列的粗粮制作流程、要求。
所以粗粮馆的消费在整个餐饮行业中,都是偏高的。
从厨房里出来,李瑾正好看到孟美坐在门口的一张桌子上,正在给对面一个穿着白衬衫的胖男子点菜。
“如果是五个人的话,可以点一道肚里明白,秘制三宝就不用上了,人均消费太高。”孟美以专业的口吻说道:“至于汤类的话,就看你们老板的个人口味了。”
胖男子看着孟美出神,语无伦次地说道:“这个……嗯,老板晚上来吃饭,只是让我先给占个位置,嗯……”
“这个你已经说过了。”孟美换了一个坐姿,耐心地说道:“我们现在在说老板的个人口味。”
胖男子看着孟美,眼睛愈发直了,呆呆地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远在吧台里面的李瑾,眼睛也直了。
此刻的孟美,坐在方形木椅上,手里拿着点菜器,一张面孔正好被一片阳光照耀,精致的脸庞和柔情种种的眼睛显出无限的魅力。两条腿随意地斜搭着,细长的工装裤和线条柔美的黑色高跟鞋之间,刚好露出一圈皙白的脚腕,随着孟美脚尖轻点而微微晃动,若隐若现。
如此神秘,如此撩人。
李瑾本能般地瞟了胖男子一眼,果然,男人都是一个样。
那个胖男子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孟美,生怕一眨眼就错过了一场大戏似的,着迷的程度让李瑾心里一阵阵的大骂。
“啪”的一声,李瑾把水杯重重地顿在桌子上。
孟美头也没抬,只是抬起眼皮,瞟了李瑾一眼。
李瑾双眼凶狠狠的,嘴巴微动,说着明显提醒的话语。
孟美根本无视,反而对胖男子露出一个微笑,惹得胖男子兴趣大发,情绪一瞬间高涨了数十倍,激情洋溢地跟孟美继续讨论菜单。
李瑾恨得牙痒痒,不光是对胖男子,连带孟美此刻都恨。
孟美用眼角的斜光看到李瑾那咬牙切齿的样子,忍不住嘴角上扬,露出一个难明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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