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云跟着陈教授走进了他的办公室,陈教授轻轻关上了门。

随后转头看着林云,手不自觉的搓动起来,眼神里满是激动。

“陈教授,您别这样看着我,怪不好意思的。”林云被盯着有点不自然了。

我又不是个美女,没必要这样的吧。

“小林啊,你治好唐福海的应该不是什么偏方把?”

陈教授扶了扶黑框眼镜,直接进入了正题。

“确实是我们那里的偏方啊陈教授。”林云开始了装傻模式。

“我抽取唐福海的血液观察过了,其中的癌细胞全部在被免疫细胞追杀,消亡的速度快的惊人,我不认为那种能够准确识别癌细胞的免疫细胞是正常人体里该有的……”陈教授舔了舔嘴唇:

“听说你是给唐福海打了一针,我想知道你到底给他用了什么药,我到现在为止都不明白那种特异性免疫细胞的工作原理,它们是依靠什么来准确识别癌细胞的?”

“那种药我确实还有……”林云轻声说到。

“哦?”陈教授的眼睛里冒出一道精光。

还有!

这说明那种药不是一个特例,而是可以量产的!

这恐怕是人类医学上的一次巨大突破,而他陈正良就是见证这个奇迹的第一人!

这怎么能叫他不激动?

“小林,虽然有些唐突,但是我还是得厚着脸皮请求你,能把那药给我看看吗?”陈教授老脸一红。

他知道这个请求非常过分,而对方答应自己的几率极小。

能够研究出这种药的人绝对不是一般人,而对方也没有给自己研究的义务,他比谁都清楚这种药的价值。

那恐怕是改变人类历史的一次突破啊。

可这是他距离战胜癌症最近的一次,像他这样的学者,与恶性肿瘤搏斗了一辈子都没有找到对付恶性肿瘤的方法,恐怕是他这辈子最大的遗憾。

所以他怎么能够放过这个机会?

甚至可以说无论付出什么代价,他都想要这一个真相,对他这种人来说,这已经算是一种执念了。

“陈教授,您觉得这是一种什么药呢?连您这样的专家都没有找到的方法,您为什么相信我能够找到?”林云反问道。

他想看看陈教授对于癌症的执念究竟有多深。

“这是一种新型的免疫细胞,它们太可爱了,我观察了它们整整一天,能够获取它们的方式大概有两种。

第一种,根据癌细胞的特性运用基因工程培养,这种可能性太低了,癌症的多变性让培养免疫细胞的难度大大增加,培育出来的免疫细胞可能无法完全识别癌细胞,到最后一无所获……”

“而第二种,就是地球上有一种全新的未被人发现的物种,它们天生有抗癌性,它们体内的免疫细胞天生能够识别所有癌细胞!”陈教授声音激动,满脸涨红。

“我更加倾向于后者,因为前者无数的科学家从未放弃过尝试,无一列外他们通通失败了,而发现一个新物种,而这个新物种又刚好拥有抗癌性的可能性也很小,但是对你这样的大学生来说更加合理。”

不愧是这方面的专家,仅仅是通过观察就能够判断出抗癌血清的大概获取方式,连林云都在心里佩服不已。

这种大教授原本和自己根本不会有交集,而由于母巢的缘故,自己却成了对方的导师,可以说是非常讽刺了。

“老弟,你告诉我,你到底是前者还是后者?”陈教授激动的嘴唇颤抖,向着林云问道。

林云想了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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