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我怎么会认识?”这消息确实触动了文玉,“我认识的这几个人……还吃饭”文玉扳着指头计算符合这条件的人,“包括你,李珊,这样的人不超过十个,但几乎都没有这可能!”

“哎呀!我不是说我们这圈子里的!”李珊就有点急了,“把你的搜索范围再扩大一些,比如秦栋的那个范围的。”

文玉的脑子空白起来了。要知道,她和秦栋刚结婚的时候,确实也参加过秦栋的同学啊朋友啊的聚会,但文玉渐渐发现自己不仅不属于,而且讨厌那个世界:她看不惯他们的一碟花生米两杯大扎啤就可以吹嘘半夜的浑噩;看不惯麻将要讲究八圈牌九要讲究糊顶的无聊;看不惯他们根本不顾及就餐的人,都有谁,就可以直接光着膀子,而将毛巾就搭在脖梗子上的粗俗;最看不惯的就是他们身边那“流水”般变换的女伴儿,却还以此为荣的浪荡……

再后来,文玉就不再参加了,任凭秦栋怎么的催促或者吵闹。也是在这样的几次之后,秦栋就鄙夷的嘲笑她“老古板儿”“不懂人情”“不会办事儿”之类的,也就是从这里,文玉清晰的意识到自己和秦栋的裂痕,是东非大裂谷啊。

因为这不是一般生活小节的差别,而是人生观的分歧。这就比如两个旅人,一个要向东,另一个执意向西,这样的出发点的不一致,是最难弥合的。

“没有印象!”文玉老老实实的回道。

“我提示你几点!你们曾经在一起吃过烧烤,她当时是大拇哥儿的女友!”

“大拇哥儿?”文玉有点印象了,他父亲好像也是一位高管,但只负责做他儿子的提款机。他是秦栋的高中同学,但上了不到一个学期,就辍学了。因为长得又矮又胖又白,与人交往,必要举起一根大拇指,直向对手或者自己,而言必自称“哥儿”,所以大家就将这两个招牌动作合二为一,而尊称他为“大拇哥儿”了。而他自以为众人像赠送博士头衔一样赠送给他的这个绰号,好像和“名人”挂上了钩,也就很欣喜的默许了,至于他的本名,反倒寂寂无闻了。一天什么也不做,就是和朋友聚在一起喝酒或者打麻将或者就是换女友。

“没印象!我只记得他身边的女友几乎是天天不重样的。”文玉和大拇哥儿一共没有见上两面,对他身边那“走马灯”一样的花红柳绿,实在也顾及不来。

“那……那……我和德懿坐秦栋的车,去接你那次,在路口拦车的那位!”李珊突然就拍起了大腿,仿佛恍然大悟的样子。

“路口……拦车……”文玉有点印象了。

那是她结婚后的第一次独自回妈妈家,学校好像突然有个什么重要的晋级表需要填写,所以文玉不及假期结束就匆匆回来,秦栋那时还真的来车站接了自己,同车的还有凑热闹而来的德懿和李珊。

从出站口往停车场走的时候,文玉就隐隐约约听到有人喊秦栋的名字,还求证了德懿和李珊,结果只有秦栋坚决的说没有听见,但是很明显的加快了步伐。赶到上了车,秦栋也是很反常的急吼吼的打火起车。可是车子走到停车场出口的时候,一个女子就拦在了那里!

文玉现在还清晰的记得,秦栋的一脚刹车,害得几个人都撞了个七荤八素:文玉要不是有安全带,估计是直接能从副驾驶前面的玻璃飞出去了;李珊当时手扶着正副驾的靠背和文玉说话,这一下也差点像箭一样从俩儿靠背的缝隙里射出去;而德懿最惨,她坐在秦栋的后面,正歪着头向外看风景,结果脸直接就被挤在了车窗上,差点挤脱了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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