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清尘紧紧握住短刀,另一只手却悄悄将一柄柳叶飞刀调整好方向,准备先发制人。本来他是准备使用银针的,却又担心自己第一次与人正面对战,若是不小心分了神乱了体内真气反倒坏事。
他的拇指已经按住了刀柄,手指中像是除了微微薄汗,感觉有些黏腻,他心中避免不了的紧张,不过好在锦鸢的话还停留在他的脑海里不断地提醒着他。
“心静,心静……”
他不断地告诉自己。
对面的那几人身后突然现出一个身影,是留在登瀛楼的那个伙计,他指着陆清尘向那几人喊道:“上,快上,那天就是他把掌柜的从医馆扔出去的,杀了他!”
几个人闻言,站在左首一人突然扬起短刀冲上前大喝一声:“去死吧!”
刀锋仿佛自带戾气,虎虎生风地从半空劈下,仿佛带着劈江断流的气势,直奔陆清尘的脑袋而来。
陆清尘心中牢牢记得锦鸢的话,他知道若是与人对战时,倘若是抱着必杀的心态,那便不管对方出招如何凌厉还是狂暴,只要紧紧盯住对方要害死门,单刀直入就是最好。
此时他无暇顾及那一刀力道有多重、刀刃有多锋利,更无暇算计它还差几分才会砍上自己的身体,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人的咽喉处。看他举到劈过来的过程中在空中走过什么样的轨迹,瞬间将手中的刀甩了出去。
锦鸢后院的梅树种了大概有四五年,树干也差不多就和人的脖颈一般粗细,陆清尘每日练习飞刀时总是以树干上的一个疤结为目标,那个疤结的大小就和人的喉结差不多。这段时日以来,无论晴天雪天还是狂风摇曳的日子,他都会以用飞刀射向疤结,每一下拔出飞刀会都带出一些木屑,那个疤结已经被他的飞刀射的变成了洞。只是他练习时日太短,需要在距离目标两丈的范围之内,超过这个距离,恐怕就难以命中了。
锦鸢说过,对于任何一个男人来说,喉结都是他的命门,若是手中有刀剑,为杀不为伤,那就只管割喉;若是手中空空,那便找机会近身搏斗,握拳时将中指顶出,看准喉结位置一拳击中,那人轻则手脚发软浑身无力倒地呕吐不止,重则一拳倒地毙命。比起很多市井中人打架只照着脑袋肚子出拳要明显有效得多。对手是死是伤,就全看你出拳的力道。
这一刀毫无疑问地钉在了那人的脖颈上!只是刀锋在喉结偏左,与他计算的位置差了半分。
陆清尘第一次将自己所学的杀招用在活生生的人身上,心脏犹自狂跳不起。
锦鸢教得杀招,果真效率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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