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阎王殿。
宽阔的大殿内,三十六个燃烧的火盆分列在两侧,每列火盆的后面,并列分布着四台巨大的雕像,这些雕像面目狰狞,张牙舞爪,使人看了不寒而栗,此时大厅内,正站着百余名面带恶鬼面具的黑衣人,在大殿的前边两侧,分别站着一男一女两个人,男的穿着黑衣服,女的穿着白衣服,男的面如黑炭,女的肤白胜雪,二人虽面无表情,但是眼神极为凌厉,正是黑白无常,再前面,摆着一套座椅,上面雕刻着骷髅头,又画了很多恶鬼食人的图案。此时,大殿里的人正在静静地站着,没有一个人敢窃窃私语。
忽然,从前面的侧门里走出两个人,为首一人大约五十岁年纪,身高约七尺,黑发中加杂着几束白发,方脸宽额,双手及膝,一看便是内功极其深厚之人,此人正是人称阎王的阎欢。后面跟随之人倒是年轻一些,大约四十岁的年纪,体型也比较瘦弱,面部略显干瘪,但两双眼睛却向鹰一般锐利,手里拿着一只判官笔,显然便是崔判官。
待二人走到桌子后边,下面的人便齐齐跪下,异口同声的大声喊道:“阎王光大,人神惧怕,天下之命,阎王一令。”
阎欢抬了抬手,众人站起身来,忽然下面一人走上前来,说道:“禀殿主,牛头马面飞鸽传书,说在中原之地,发现了岳朗的行踪。”
阎欢听罢,双手握成了拳头,冷冷的说道:“老二老三的仇终于可以报了,传信牛头马面,务必将其头颅给我带回来。不,抓活的,我要亲手挖出他的五脏六腑,来祭奠老二老三,魑头军首领何在?”
听罢,下面有个人便站了出来,然后跪下抱拳道:“魑头军首领赫连挺听令!”
阎欢看着赫连挺,冷冷的说道:“你带领魑头军前去支援,若有闪失,以死谢罪!”
“是!”赫连挺答道。
野外,林间道。
岳朗一行四人骑马行走在官道上,聊着天,欣赏着风景,也算是悠然自在。
只见罗玉盯着岳朗的马看了半天,开口说道:“岳兄弟,你这骑的,真的便是传说中的汗血宝马吗?”说着,眼神中还带着一丝难以置信的表情。
岳朗听罢,笑着说道:“狄伯父和元芳兄长说的是,那应该是错不了的,而且此马的脚力极强,曾经还救过狄伯父一命!”说罢,看着罗玉,只见罗玉盯着汗血宝马,眼睛里都快放出光来了。岳朗见状,笑着说道:“罗兄弟,要不你骑上试试!”
“什么?我可以吗?”罗玉的话语里带着满满的兴奋。
岳朗笑着说道:“你我都是自家兄弟,这有何不可!”说罢,便从汗血宝马上跳了下来,把缰绳递到罗玉的手中,同时接过了罗玉的缰绳。
罗玉接过缰绳,身体一跃,骑到了马背上,只见那汗血宝马忽然把两只前蹄扬的老高,然后冲着天空嘶吼了一声,撒腿便往前跑,罗玉拉着缰绳试图把马儿停下来,可是马儿却越跑越快,甚至要把罗玉从背上颠下来,罗玉有些狼狈的趴在马背上,眨眼间便没有了踪影。
岳朗见状,看着羽儿和程伯献,笑着说道:“现在好了,快追吧!”说罢,抖了一下缰绳,马儿便开始跑了起来,二人也急忙跟了上来。
三人策马足足追了两个时辰,才在路边看到罗玉,而此时汗血宝马正在一旁悠闲的吃着草,看来是被罗玉降服了。
程伯献骑马走上前来说道:“这下好了,错过了镇甸,想找个吃饭的地方,可就难喽!”说罢,还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羽儿听罢,笑着说道:“胖子,我觉得你可以开一个饭馆,说不定还可以发家,反正你的手艺那么好,正好不用浪费了。”
程伯献听罢,笑着说道:“我倒是想开,可是缺个老板娘搭手,要不羽儿妹子你就委屈一下,来给我当个老板娘吧!”
羽儿听罢,斜了程伯献一眼,便不再理会他。
程伯献接着又说道:“好了,便在这里歇息一会儿吧。”说罢,就下了马,把马栓到路边的一棵树上。
岳朗和羽儿见状,也都下了马。只见程伯献从包袱里掏出了两个厚厚的纸包,打开第一个纸包,里面包的是几张胡饼,然后又打开另一个,竟然是一只烧鸡,程伯献把鼻子凑上去,闻了闻说道:“嗯,真香!”
羽儿看着程伯献说道:“胖子,你怎么不把酒楼搬过来?”
程伯献听罢,笑着说道:“一看你们就没有出门的经验,这出门在外,自然要做好准备,以备不时之需。昨日我见酒楼的烧鸡不错,便叫小二备了一只。你且说你吃不吃吧!”
“你带都带了,我不吃,岂不是不给你程胖子面子么!”羽儿,调皮的说道。
“那你以后便不要叫我胖子了,不然不给你吃!”程伯献说道。
羽儿听罢,噗嗤笑了出来,说的:“看你那小家子气,不叫便不叫,以后你求我,我都不叫了。”
程伯献一听,乐了,说道:“你以后倒是可以叫我美男子,来叫一个我听听!”
羽儿听罢,笑着说道:“这种昧着良心的话,我可是说不出来。”
岳朗在一旁听罢,笑着说道:“羽妹,你便叫他美男子又如何,又不会真的变成美男子!”
羽儿听罢,说着说道:“也是哈,我便叫你美男子,看你知不知羞!程美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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