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车子缓缓停住,从车前下来一人,走到车后道:“大巫您醒了。”
王信抬眼观看,见此人正是珏灿,王信微怔,正要询问自己为什么会在此地。
珏灿先开口说道:“珏璞王让我将您送到这里,请大巫下车吧,前方三十余里,有村镇可以住宿打尖,但不可久留,因这里战事吃紧,不久恐会波及附近,早去为好。”
“现在大战在即,我怎么能独自逃避,虽然能力有限,但我愿尽绵薄之力。”
“大巫,珏璞王说,大巫本与此间的纠葛无关,他不愿意把您拖入纷争,所以请您归去。”
“珏璞王如何这样客气,我既然降落到玉族,便和咱们玉族的生死存亡休戚相关,何况我平生最恨那些持强凌弱、以大欺小之人。此时圣裔智人雄兵压境,便吓得到处逃串,岂是我辈可为之。”
“大巫,豪气冲破九天,壮哉。”
“珏灿兄弟过赞,这是做人应该有的义气。”
王信说完一番慷慨之言,忽然想起自打穿越以来,便遇到两族大战,自己先入为主,站在玉族一方,但来由因果,一概不知。有道是,帮理不帮人。若是因为助纣为虐,战死沙场,岂不冤枉透顶。
想到此处,开口问道:“珏灿兄弟,我尚有一事想问,不知我们玉族和圣裔智人如何结怨?”
“大巫,那圣裔智人欺人太甚。”
“是么,怎么回事?”王信问道。
“这事说来话长,我知道的也不甚详尽,只能粗略的讲讲。”
“但说无妨,我愿意洗耳恭听。”
“大巫不要客气,容我想想前后经过。”
珏灿挠挠脑袋,又扳了扳手指说道:
十日前,是传说中天外天百花宫仙子诞日,我们老金六族联盟向来信奉百花仙子,而且这些年风调雨顺,都是因为百花宫仙子的眷顾和福泽。
所以我们六族人聚在一起,找来能工巧匠,建了一座翡翠黄金台,招集天下能歌善舞之人,又从圣裔智人请了许多琴瑟琵琶箫管的乐师,曲乐相合,来为百花宫仙子贺寿。
我们珏璞王的十六岁女儿珏燕,说来也算是我的远方堂妹,只不过我们这一支没落,人丁稀薄。
我堂妹珏燕风姿卓绝,仪态万千,她载歌载舞一曲,此歌舞唤作《飞天舞》,这一舞过后,我堂妹珏燕被视为天人,不仅我们玉族为她痴迷,老金联盟的其他几族,包括金族、银族、铜族、铁族、石族,无不为之疯狂。
王信心道:“一曲倾城,一舞倾国,竟然能有如此魅力之人,看来这个世界追星也很疯狂啊。”
珏灿抬起头看看西方天空:“乌云抱日头,今夜雨稠稠。大巫今夜有雨,怕误了你行程,我且简短和你说。”
王信道:“好,简短些说吧。”
“当天观看歌舞的,有位圣裔智人的云游诗人,他写了一首诗,大致内容是‘肌胜玉琢暖,语比莺声甜。千歌百舞无颜色,不知天上与人间......’因为这首诗歌,让珏燕的事情,竟然传到圣裔智人皇臻帝耳中。”
“哦,人皇他要如何?”王信疑道。
“可气啊,人皇连我堂妹都未曾谋面过,便下了媒书,要娶她为妾,而且书中强调,信到人来,即日成亲。”
“强盗!结婚嫁娶,属于姻缘相合,怎么能一厢情愿,强取豪夺。”王信怒拍大腿,气得从车内跳出。
“吾族珏璞王性格刚直,收到书信后,也是勃然大怒。其实平日我族与圣裔智人的交易往来,早有纷争,我族都让他三分。此时他又欺负到我们头上,吾王气不过,要与他理论一番。”
“嗯,对对。”王信点头表示赞同。
“吾王当即回了书信‘妙龄少女岂能嫁耄耋老翁’,把送信人打发走后,吾王冷静下来,知道人皇平日飞扬跋扈惯了,此事绝对不肯善罢甘休,但事已至此,也无他法。”
“原来如此,一封书信引发的......不,是一段舞蹈引发的战争。”
“对,那人皇反应迅速,次日便派遣庞辙统领风、雨、雷、电四位法师,还有中州第一勇士的乌奎,浩浩荡荡杀来,二十万人马,大均压境,口称谈判,要讨个说法。
“二十万卒马,目的不简单,恐怕不只是要讨个说法。”
“大巫,你说对了,我族珏璞王匆匆整理了三万卒马,与庞辙二十万卒马相持。吾王有心和解,但那庞择虽然仪表堂堂,却出言不逊,刻薄刁钻,恐是受了人皇指示,执意灭我玉族。两方大战一场,我族损失三之有一人马,所以只守不攻,等待大巫到来解围......”
“惭愧,惭愧。”珏灿一席话说的王信面红耳赤。
“我虽没有抵挡千卒万马之勇,但略略懂些纵横捭阖之术,说白了,就是去找庞辙聊聊,若是能不战而屈人之兵,免得天下苍生,遭受涂炭,岂不是件大功大德的好事。”说罢王信抬腿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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