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咱们把它抬回去。”

原本还有些费力才能杀死的黑熊,现在只需要一剑,路易斯提着黑熊一边身体,忍不住嘿嘿傻乐。

两人回到营地,丽塔好奇地看过来,“哇,一只黑熊,他看起来比詹森还要强壮。”

詹森一个趔趄,“我的小姐,您这是什么比喻方法?”

丽塔自顾自地说,“熊肉会好吃吗?”

路易斯回答她,“熊掌好吃,一会让厨师做给你吃。”

其他人都以为路易斯瞎说,只有詹森看了他一眼。

熊肉被架在火上烤着,路易斯从不远处挖出一堆野番薯,埋在火堆下面。

等熊肉滋滋冒油的时候,大家早已饥肠辘辘了。

詹森切下一些相对比较嫩的肉,递给女仆,让她给丽塔送去。

等女仆转身走了,其他人才忍不住从架子上撕下大块大块的熊肉,大口吃了起来。

“什么味道,这么香?”

一个护卫抽抽鼻子,向对面看过去。

厨师正端着一个托盘向马车走过去。

路易斯说道,“是蒸熊掌。”

护卫惊奇道,“不就是熊的脚,居然能做的这么香?”

路易斯笑着说,“可能是因为它的脚不臭吧。”

“哈哈哈,去你的,让丽塔小姐听见,该吃不下饭了。”

几十个护卫喝着烈酒,把一整只黑熊吃的只剩下一堆骨头。

路易斯从火堆底下把之前埋着的番薯翻了出来。

“你还吃这个?”

护卫有些嫌弃,“只有穷鬼才吃这个。”

路易斯把烤的焦香的番薯皮剥掉,啊呜吃了一大口。

“我就是个穷鬼啊。”

护卫摸摸鼻子,“自己是穷鬼还说的这么理直气壮。”

路易斯挺着胸脯,“我才十二岁,没有钱很正常。”

护卫愣了一会,是啊,经过今天的并肩作战,自己都忘了,这小子才十二啊。

护卫想了想他作战时候的勇猛,忽然觉得,也许年轻时候的詹森队长,就是这个样子。

森林里传来猫头鹰的叫声,月亮照射着森林,给森林镀上了一层银色的纱衣。

詹森说道,“十个人守夜,大家轮流换班。”

路易斯主动留下,“我先来吧,我现在还不困。”

詹森拿出一个沙漏,放在他旁边,“你们几个先守夜,等沙漏里的沙子漏完了,就换下一班。”

詹森在马车旁搭了一个帐篷,他负责在丽塔小姐的马车旁守着,至于他在帐篷里是否睡着了,没人知道。

路易斯和其他九个护卫两人一组,在营地周围巡视。

和路易斯一组的护卫好奇地看着他啃番薯,“真的那么好吃?”

路易斯递给他一个,他咬了一口“嗯,确实还可以,就是没什么味。”

路易斯笑着说,“其实番薯不难吃,是因为穷人只有番薯可以吃,长年累月之下就觉得番薯难吃了。”

“所以他们都认为番薯这么难吃的东西,有钱人一定不喜欢吃。”

护卫煞有介事地说,“这东西做主食应该不错,比黑面包也差不到哪里去。”

路易斯脸一黑,“黑面包才难吃!”

“哈哈,你老爹一定天天给你吃黑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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