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这。”

营地相隔数百米,又有围栏茅屋为阻挡,看不真切,只见里面依稀有人影窜动。

地图上记载十年前,这里是一处有十多人的盗匪窝点。

十年来,这帮盗匪发展蛮快的,现在仅大大小小的房屋都有数十间。

赢耀俯在草丛耐心等待观察,不了解敌人的情况下,贸然冲阵,无疑是取死之道。

虽然盗匪达到顶级水平,个体战斗力也颇为弱小,但小心驶得万年船,冲进去,天时地利人和一样不占,胜也将会是惨胜。

……

劳德是一名盗匪统领,统帅着近百名盗匪,人数在周围数个势力中算是中游水准,但盗匪终究只是不入流的扒手,并不擅长战争,与周围的邻居相比,个体战斗力要逊色的多。

可话又说回来,作为一名擅长偷鸡摸狗,在夹缝中生存的盗匪,劳德自认为他算是一个聪明人,总能通过擅长的手艺,挑拨离间周围势力的关系。

无论是凶猛残暴,擅长团队配合的狗头人,还是皮糙肉厚,天生大力的猪头人,论心机,他们有一个算一个都是弟弟。

那些愚蠢的半兽人永远不知道脑子是干嘛用的,它们从不需要知道事情起因、经过以及结果。谁能给它们,它们认为合理的解释,谁就是对的。

但这个世界上愚蠢的并不只是这些半兽人,人类有时比他们要愚蠢无数倍,至少半兽人会为了种族的繁衍延续,不惜付出一切代价。

而人类只知道索取。

想到刚刚小弟的汇报,劳德露出残忍的笑容,招来一个小弟,命他前往半兽人部落交涉,无论如何也要让那些半兽人。

“不知死活的东西,伟大的劳德,岂是你能窥探的。”

……

赢耀伸手挠挠脸上被蚊子叮起的包,不能继续等下去了,初来乍到,尚不熟悉周边的环境。

继续等下去,等到天黑,仅凭借己方这十来个人,恐怕猎手猎物要互换身份了。

赢耀刚要走,奉命侦查的骑兵突然道:“大人他们出来了。”

定睛看去,一队约有二十多人的盗匪大摇大摆的钻进东边的松树林。

赢耀不急不躁,摊开地图,手指划过,松树林,早已被邪恶的怪物占据,那是一窝猪头人。

无论科学家做了多少试验为猪证名,始终无法改变猪是愚蠢的代名词,膘肥体壮,好吃懒做等等。

猪头人本质上还是猪,如果用最严格的称呼称呼它们,那么应该是直立猪,只不过相对于猪,他们多了一种名为社会的行为。

猪头人成年后身体强度远超常人,但是它们的四肢孱弱,是它们比之愚蠢更大的缺点。

进入松树林的盗匪至多不超过三十人,这点人手和猪头人作对,纯粹找死。他们可不是什么主战兵种,相互之间莫说配合,不互相扯后腿都是好的。

赢耀盘算着所有的可能,他有预感盗匪已经发现了他们。

见捞不到好处,赢耀索性大大方方露出身形,呼啸一声所有骑兵翻身上马。

既然拿不下硬骨头,就挑个软柿子捏。

希望下个地方能碰到适合骑兵发挥的场地,不然部队战斗力削减的太多了。

同时应该培养一些步兵,让军队多元化,适应各种环境作战,而非现在这般,面对一个小小的盗匪营寨都感到束手束脚。

另外,去哪里搞一匹马呢?士兵骑着高头大马,而领主靠两条腿来回奔波,怎么说也不是那回事。

赢耀胡思乱想着,不经意间,突然看到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从路边的草丛中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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