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厂可不是那个软骨男吴浩天。
论力气,王厂比吴浩天大多了。论勇气,王厂可不会任女人像沙袋一样打,还站在那不还手!
但前两天王二顺却见到王厂脸那清晰的巴掌印,当时以为是他将要离婚的媳妇苏月蓉打的,但现在看来,并不是!
那人不但打了王厂,现在还以此来向王二顺挑衅,王二顺见此呵呵冷笑出声。
他迈开大步,不紧不慢地跟着那人,就看他能往哪里去。
那人的脚程极快,在城里七拐八绕得走了半天,最后在一间平房小屋前停下。王二顺本来仗一腔血勇紧跟过来,但现在看这人即熟路途,脚程又快,很可能就是县里的地头蛇。
最主要的是小屋里凶险未知,如果里面窜出来十几个彪形大汉,那王二顺去了真是羊入虎口、狼嘴送肉。
那人见王二顺迟疑,竖了竖中指作了挑衅姿势,之后将门打开一条小缝,一闪身躲了进去。
呵!王二顺见了怒心头,他侧耳倾听,屋里应该只有四五个人,那有什么打紧的?
便是堵在门口跟里面的人答话,到时候是战是走,还是是由得自己?王二顺缓步行至门边,伸手轻轻推开房门。
那是铁门,推开碰到墙壁“咣啷”有声,看来没有人躲在门的后面。
这间房子外面看是平房,屋里却富丽堂皇、灯火通明,足可用来招待客人——如果主人愿意多加两把椅子的话。
这间房屋的装饰有意思,只有一丈来长的经理办公桌一个,老板椅一张,此外,二三十平的房间,就再也没有别的东西了。
房间里果然是有五个人,王二顺眯着眼睛看向那坐在唯一老板椅的人,这人应该是这里的话事人了,只是一眼望去,却不由为之一愣,一句话脱口而出:“是你!”
坐在沙发椅的是一个女人,不但年轻,而且漂亮,最主要的是十分精致。
王二顺知道,她的头发是几千块钱做的,她的衣服是八千多买的,她的鞋子是一万多的以Z字开头的轻奢高跟鞋。这女人手戴的手镯,耳边坠的耳环,无不名贵……一般白领攒几个月都不舍得去买。
这女人肌肤白皙,气质空灵如仙,低眉眼角似是任何人都不放在眼下——至少这屋里的任何人,她都不放在眼中。
秦灵芳,这个曾经折辱了王二顺许久的女人,秦三先生不是说要对她动家法的吗?怎么这么快又能出来兴风作浪了?
王二顺正自沉思,却见那秦灵芳嘴角微微翘:“怎么了,擅长跪地讨钱,投机钻营、趋炎附势同时又会搬弄是非的王先生,不是拳脚无敌吗?怎么吓得不敢进来了?”
呵,成语用的一溜一溜的,都不知道她在说啥,王二顺淡然道:“秦小姐这样的阵仗,谁见了不是小心小心再小心呢?”
秦灵芳一边抹着指甲油,边拖长声音道:“你放心,他们只是保障我跟你谈话时的人身安全而已。现代社会,都是文明人,我秦灵芳是有家世的人,也是有教养的人,怎么会随便动粗呢。只不过王先生习惯用拳脚说话,跟你对谈,当然得保障人身安全了。”
这女人是长记性了?在天桥边挑衅王二顺,当时王二顺打她妇夫二人,比壮汉戏稚童还轻松,这回再见可是做足了安保措施。
她左右两边各叉手站着两个壮汉,一个个都是体胳健壮,肌肉结实、气血旺盛,想来都是练过的,王二顺打量了一圈之后,却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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