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骑机动车的话,虽说是方便,但是在中心点会形成一个交点,那样风险就太大了。除非是有某条小路,例如,从东方开到西方,然后可以绕路到南方,最后到北方直接逃走。我认为这样比较合理。”

“那为何不是走路呢?”

“尸块凶手肯定会用塑胶袋装,万一凶手走路形成了拖拽的痕迹,那么他行走的路线就会暴露,会留下更多的线索。这更能反映出凶手的心思较为缜密。”

“哦,原来是这样。那么现在该如何去证明这想法是正确还是错误的?”

“很简单啊,有地图就一切都明白了。”芷若瞥了一眼詹叔,看见他没说话,芷若继续解释,“这是这里的地图,你们大家看,每条后路的尽头都可以通往各个方向,可是却只有两条路可以通往大街上,所以凶手一定会从其中一条马路过来,最后从另一条马路出去。开端和终点都已经大致明确,现在最主要的任务是判断凶手会从哪地先进来。”

“嗯,芷若做的很不错。那么你怎么判断凶手会从何地先进来?”

“这个其实也很简单的。看地图上,其中一条路在南方,另一条路在西方。西方的马路是通往别的地区,而南方的马路是进入住宅区。要是我的话,肯定会先从南方进入,然后进入北方,再由北方进入到东方,最后从西方的马路出去。这就是凶手抛尸的路程。”

“芷若,如果按照你这样的说法,凶手对这片地区很熟悉,也就是说凶手可能是住在这区域的人。那在拐进某个方向的转弯处可能会有线索,是吗?”

“是的,詹叔。如果是我的话,我会这么做。”

果然,按照芷若所推测的那条路线,在转弯处提取到摩托车轮胎印,最后在西方的马路发现摩托车离开的痕迹。

芷若眉头紧锁,低头沉思后推理:“因为在案件发生之后,警方就派人把守现场,任何人禁止通行。所以我们所发现的痕迹就是凶手所留下来的。因此凶手的大致路径也知道。而且我们推断出凶手是这里的人。那第一现场也很有可能在这里。”

芷若刚说完,詹叔的手机就“叮铃铃”地响个不停。芷若心里一阵不详,说:“倩雪姐,肯定又发生命案了。”

倩雪姐瞥了一眼我,说:“嘘,乌鸦嘴,别乱说。”

“没乱说。因为詹叔会把不同人的来电设定为不同的铃声,所以通过铃声我也能知道打电话来的是什么人。这次明显是110指挥中心打来的,然后再观察詹叔的脸色就可以知道打电话的大概内容是什么。”

倩雪姐也是一阵无语

“走,我们去现场。”詹叔接完电话立刻对着他们说。

2010年11月26日上午1000天气:雪

这次的现场是一所出租屋。据其中一个居民反映,是因为房子内所散发出的恶臭味实在是受不了,于是左邻右舍一起过去看看。敲门没人回应,敲了好几次,然后居民找来居委会的人敲门,依然还是没有人开门,那只有居民自己们开门看看。可是,谁料想,打开门后看到的那幕场景触目惊心。很多居民都纷纷向外跑出,呕吐起来。有的居民还惊叫着。他们个个都面容失色,不敢相信眼前这一幕是发生在他们的眼前。

一进现场就看见一个女性头颅,摆在门口的位置,一双瞪大的眼睛直勾勾地望着大门进出的人。虽然头颅已经腐烂,但从头发的长度还是可以判断出死者是位女性。地板上全是干涸的血迹,在厨房还有一把沾满血迹的菜刀,一双被切断的手臂在盘里,肉已经被炸成金黄色,还撒上了辣椒酱大腿连着小腿放在高压锅,从外表可以看出双腿已经被烹煮过一对胸部放在凶手的床上躯干部分被凶手藏在门后,穿着死者的衣服,那模样甚是恐怖。

“现场的情况大致就是这样。”一位先赶到现场的警察向詹叔报告。

“你初看现场的那些尸块,有没有想过几个问题。手臂明显有被油炸过的痕迹,那为什么凶手不干脆把所有尸块全油炸一遍?或者放在高压锅里烹煮?为何还大费周章把尸体肢解完后,把尸块摆在各个不同的位置?最后一点,油炸头颅不是更好吗,可以隐藏死者的身份,凶手为什么没有这么做?”詹叔听完报告问芷若。

“是啊,我怎么都没有考虑过这些问题。詹叔,根据你提出的这些问题,你的意思是说,凶手不是同一个人?”

“我只是说有这种可能性。因为严谨、谨慎程度和第一件案子不同。我也只是猜测,是不是同一个人,还是要依靠我们所说的科学证据。”

刑事技术人员在现场提取到的物证有:,鞋套印,手套印,毛发,牙刷,菜刀,血迹,衣服技术人员正在紧锣密鼓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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