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墨在厨房郁闷了好一会儿,才鼓起勇气走了出来,小白手端着一小碗热乎乎的白粥,里面还盛着两个大红枣,刚盛出来的白粥传热很快,碗边的热蒸汽使得他的手微微有些烫。
最后小跑起来放到茶几上,用力甩了甩手。
然后坐在离男朋友最远的沙发上,撅撅嘴,“喏,趁热喝,生病了就得清淡点,先喝粥,等会儿田叔就把菜和馒头送过来了。”两条腿坐在沙发上晃了晃,因为他不喜欢穿袜子,所以凉拖鞋中露出了小巧精致脚丫子。
他个子不是很高,脚丫子也不是很大,相比较之下,算是男孩子里面小点的脚丫子了。
秦故作妖做上瘾了,明明肖墨的白粥就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他伸手去拿的时候却一个缓冲摔倒了,一只胳膊搭在茶几上,一只托在地上,上半身还好,两条腿僵硬地放在地上,脸上的表情显示出一个病人的痛苦和无奈,还露出一抹苦笑。
肖墨被这波操作吓着了,急匆匆地跑上前,说:“别着急,我来,我来,老大,你有没有伤着啊,腿还好吗,胳膊呢,有没有扭。”
他一边问着一边双手环抱着秦故的上半身,“老大,腿不要用力,靠着我,慢慢的。”
肖墨的个子小,力气也不大,被秦故吃足了豆腐,夏天的衣服本来就薄,更何况秦故还真像棉花糖一样,软绵绵的,一点力气都没有,肖墨都把吃奶的劲儿使上了,还没放到沙发上,两个人就齐齐瘫倒。
在这个缓慢而又艰难的过程中,肖墨被累得气喘吁吁,小脸硬生生被憋红了,额头上还冒出了细小的汗珠,秦故双手抱着小馒头微微发软但骨架清晰的腰肢,脑袋还时不时放在他的后脖颈上,呼出的热气和喘息声每每都把肖墨弄得心跳加速,面红耳赤。
最后,肖墨实在是没力气了,瘫倒在铺着毯子的地上,连手指头都不想动,灰色T恤露出一角,白色的腰肢隐约可见,秦故盯着看了两眼,然后扭过头去,脸上的表情变了又变,最后恢复平静。
地上的空间还是有的,秦故被肖墨抬起了好几次,虽然最后都没有放到沙发上,但多少现在的姿势要比刚摔下来好很多,正当肖墨叹着气,小脸揪起来,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门铃响了。
小手一拍,高高兴兴地站起来跑去开门了,嘴里还念叨着:“田叔来得真是时候,这下不用发愁了。”
剩下秦故风雨中凌乱。
这正好应了两句话,人算不如天算,计划赶不上变化。
秦.自闭.大佬,无话可说。
刚五点多钟的时候,田叔就开始准备晚饭了,大少爷和小少爷都喜欢吃味儿重些的,而先生太太偏偏都吃不了这些,所以只能多做几道菜,每天晚上还得荤素搭配着,水果和营养汤都是少不了的。
尤其是水果,富含的营养和维生素都是很丰富的,所以他每天都必须给大家备几份水果盘或者水果沙拉,家里的水果从早到晚就没断过,小少爷爱吃芒果,大樱桃,提子,大少爷最爱吃榴莲,那个味而虽然闻起来够呛,但喜欢吃的人觉得香气四溢。
接到小少爷电话的时候,晚饭基本上都做好了,大少爷和先生都回来了,太太今天下午就没出去。
田叔把家里的晚餐分出两人份来,还给他们盛了一份冬瓜排骨汤,一份切好的水果拼盘,装在保温箱里出了门。
肖墨这次记得穿拖鞋跑去开门,除了沙发旁边铺着点毯子,家里的地板透着一股子凉气,踩在上头,脚丫子冰的还难受呢,开了门,笑眯眯地接过田叔的饭盒,拉着田叔的胳膊就进来了,“田叔,你来得太是时候了!”
田叔虽然是个厨师,但平日里最爱在小区里跑步了,田婶前些年的时候就因为身体不大好走了,田叔消沉了那么大半个月,后来才慢慢想开,每天晚上出去和小区里的大爷们唠唠嗑,下下棋,说说笑笑的,这日子也就一天一天过去了。
再说了,田叔可是大厨,每天那么重的锅都能拎起来抖一抖,更别说秦故这副身板了。
简直是小菜一碟。
田叔跟在小少爷后面,被拉得一个踉跄,“慢点儿,小少爷,慢点儿。”
肖墨小手拍拍田叔的后背,“没事儿吧,田叔。”
“没事儿没事儿,走吧。”
秦故这个样子确实狼狈,多亏了有主角光环的加持,给人的第一印象其实还可以,身上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一股上位者的威严和气势,腿上的残疾并不能引来田叔对他的偏见,更多的反而是心疼,父母之爱子女,比为之计深远,谁家的父母和秦家那个不着调的父母一样。
当年的事情,小少爷不够清楚,他们可是清楚得很,秦家大少爷他爸,也就是那个秦旭尧,和冉家小女儿算是一见钟情,谁能想到刚结婚对老婆那么好的人,才没过多久就外遇了呢,每天回来都是一副醉汹汹的样子,不仅如此,居然还在外头养着一个和自己儿子一般大的男孩儿。
也怪不得那冉家千金受不了,最后疯疯傻傻的,不过,毕竟她还有儿子,自杀的可能性应该微乎其微才对,怎么会在孩子那么小的时候就选择了轻生呢,真是奇哉怪哉!
秦故很讨厌外人看见他这副样子,但是小馒头还在这儿呢,不管有多么不适应,他都得尽力压抑住心里的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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