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天气不是很好,急雨伴随着狂风将路上猝不及防的行人淋成落汤鸡,乌云姗姗来迟,闪电藏在云里发出狰狞的声音,带着大自然的威力。
绫小路清隆站在一家店的屋檐下避雨,这次出来的比较匆忙也没有带伞,等反应过来已经被雨淋透了半边身子,湿漉漉的贴在身上,最后不得已只好蹲在这里等着雨小一点再走,但看上去雨丝毫没有小的架势,反而越下越大,随着风把他没湿的半身衣服也淋湿了。
甩了甩头发上的水渍,绫小路清隆不由自主的感叹:果然,雨天总没好事。
“找到了!”
“真是的,不要随便乱跑啊你。”年轻的男人举着一把伞走过来,手里是另一把折叠伞,“我一路找了好久才找到你。”
男人很高也很年轻,应该只有20岁,在这个春日的雨天穿着白色的长袖衬衫,下身是黑色的长裤,淡紫色的披肩发让他整个人显得格外温和,同样淡紫色的瞳孔像是随风摇曳的薰衣草,温柔又舒适,是一个看到了完全不会产生防备感的人。
绫小路清隆从他手中接过伞,“我也没想到今天会突然下这么大的雨。”
“说的也是,天气预报越来越不准了。”男人懒懒的打了个哈欠。
绫小路清隆看着他,“你昨晚又熬夜了。”
“哈哈,没办法,截稿日到了我却压根没写出多少东西来,只能熬夜写了一晚上。”男人揉了揉手腕,很是苦恼的样子,“果然写作这种事情我这辈子都讨厌。”
绫小路清隆打开伞走进雨里,“你每次都这么说,但如果你之前的时间写一点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男人笑着跟上去,“做不到啊,像你这样的小孩子怎么会懂大人的烦恼,我可是在怀着信念拖延,在仅限的时间里完成所有的工作,这难道不是一件逼迫自己更加进步的途径吗?”
“不要把拖延症说的这么文学性。”
“好严肃啊绫小路,小孩子要多笑笑才可爱,不,还是算了,想象不出绫小路笑起来是什么样子。”
绫小路清隆叹了口气,“收起你的脑补。”
“不要,这样不利于我收集素材,我最近好像到了瓶颈期,果然我这辈子都讨厌写作。”
言感,也就是这个像是没有长大的男人,他是一个新锐作家,但不同于其他人,他是一个兴趣使然的作家,出版的文字里都是让人惊悚到起鸡皮疙瘩的诡异情节,时常被各大媒体认为有害身心健康。
甚至有人猜测言感就是一个书中这么变态的家伙,因为只有这么变态的人才能写出这么变态的情节。
对此言感的回应是他的灵感来源于人,所有的情节都是来自于人类真实的想法,这种光明正大说不是他变态是全体人类变态的说法让人叹为观止,也让他的评价变得更加两极分化。
和这个人的相识充满了戏剧性,在这个犯罪率颇高的英雄社会,就算是绫小路也会遇到大规模的犯罪事件,那是这个社会中几乎被全部取缔的黑帮的临死反扑,去买便当的绫小路清隆不慎被卷入进去成为人质。
他就是在这里第一次见到言感。
“好厉害,你一点都不害怕。”言感笑眯眯的看着他,无视了瞪着他就差把刀比在他脖子上的犯人,“可以告诉我你不害怕的原因吗?”
绫小路清隆奇特的看着他,“我明明很害怕。”
“骗人!”言感靠在墙上不满的嘟囔着,“都是因为你,我刚才酝酿的紧张情绪都没有了。”
后来绫小路清隆才知道,言感的个性是可以感觉到人类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情绪,并且还会受到这种情绪的影响。
和这个家伙成为朋友实在是一件无可奈何的事情,因为这家伙太真实了,不管是他还是站在他面前的人,全部都是透明的,人类就算是能够控制脸上的表情也没有办法控制内心最真实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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