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

迷漫在黄泉路上的死气更浓郁了。

亡魂络绎不绝地踏上黄泉路,机械而又麻木地赶往望乡台。

如血一般红艳艳的彼岸花,开满黄泉路的两侧,那是黄泉路上唯一的色彩。

距离黄泉路百米远的山脚下,有一座孤零零的小茅屋。

程逍站在茅屋前,面无表情地凝视着黄泉路。

就这样站着,看着,不言不语。

黄泉路上的死气,在彼岸花的映衬下,宛如一片凄美的血色迷雾。

“球赛该开始了!”

程逍转身回到了茅屋。

朝屋后喊了一嗓子:“老雷!雷主播!赶紧转播球赛。”

程逍身前两米之处显现出一副画面。

那是一个面积只有十来平米的小餐馆。

里面稀稀拉拉地坐着三、五个男食客。

在餐馆的收银台右侧上方,悬挂着一块液晶电视。

食客们都抬头专心地看着一场英超球赛。

解说员声情并茂地讲解着球场上的战况。

“球到了利物浦的半场。”

“过得了戈麦斯,过不了范迪克!”

“范迪克断球,直接发动了反击。”

“火燎的金刚,马内!接到了范迪克的后场长传球。”

“脚后跟一撩,球给到了左路的菲尔米诺。”

“球进了!”

“巴西温兆伦,玉面郎君,菲尔米诺!接球后,转身射门,一剑封喉!”

“漂亮!”

“开场仅仅一分钟,利物浦1:0领先!”

餐馆内也跟着嗨了起来。

当然为了尽量不扰民,大家只是挥挥拳头,以示庆祝。

程逍死后已经有半年了。

他生前就经常会光顾这家餐馆,夜场直播也偶尔跟里面这些个老球迷一起看。

老张是餐馆老板,模样没变,他也是一个利物浦的死忠球迷,不然他不会深夜还开张给大家看球赛。

只是老张此时并没有专心看球赛直播,而是坐在收银台后,两眼迷离地看着店门外面的大马路发呆。

程逍猜不到老张遇到了什么烦心事。

毕竟,人到中年,烦心的事情也可能多起来。

坐在餐厅左侧的出租车司机老马,标准的油腻中年大叔,头上的白发似乎又添了一些。

街角屠宰场的屠夫郑东,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精壮汉子。

光看他那一身腱子肉,就知道力气很大。

郑东是餐馆中精神状态最饱满的一个。

他还特意点了一瓶啤酒。

还有一个食客程逍不认识,匆匆吃完夜宵就结账走人了。

餐馆的最右侧角落里,还有一个老熟人,小陈。

二十多岁的小陈,是斜对面“冥通商行”的伙计。

“冥通商行”这招牌中的一个‘冥’字显示了其经营范围。

程逍记得,这半年来,小陈这还是第一次来看球赛直播。

小陈看得很专注。

只是,程逍却总感觉他哪里不对劲。

“一身死气!”

小陈身上那一身死气,虽然经过特殊手段的遮掩,但还是逃不过程逍的双眼。

“原来他一直就是一个死人!”

死人看死人,程逍也就没觉得有什么奇怪的了。

“老雷,把镜头拉近一点电视!”

程逍朝屋后喊道。

“等等!”

就在镜头前移的时候,一个顾客走进了餐馆。

太眼熟了!

“嘶~~~”

程逍深吸了一口气!

“混~~~蛋!”

“嘭!”

程逍一拳把身前的小木桌打翻在了地上。

“这个混蛋,怎么没有被抓起来?

为什么?

难道,我这次是白死了吗?

肇事撞死了人,还逃逸,警察怎么就没发现呢?”

程逍切齿地自语道。

这个刚走进餐馆的人,就是半年前开车撞死了程逍的肇事者。

笔挺的浅灰色西装,

白净的皮肤,

金丝细框眼镜,

没有一丁点儿肥肚腩的标准身材。

这是一个年近四十的成功中年男人。

眼镜男径直走到收银台前面。

老张抬头看了对方一眼,没有出声。

眼镜男紧了紧腋下夹的公文包,问道:“老板,

这附近有一家店叫做‘春风十里’,

你知道在哪里吗?

我看导航显示就在这附近,但转了一圈都没找到。”

老张指着店外右手边道:“出门右拐,第二个巷口就是,店门外有彩灯招牌的。”

就在眼镜男提到“春风十里”的时候,店里的食客都用怪怪的眼神看着他。

问完老张,眼镜男发了一条微信语音:“小芸,我买点那个,马上就上来!”

“小芸?”程逍不由想到了一个人。

“也许只是巧合而已。”

但同样的地点,名字中都有一个芸字,让程逍心里有一点点不好的预感。

“老雷,镜头对着那个眼镜男!”

店门口,停着一辆锃亮的奔驰S级豪华轿车。

车头的奔驰立标,修好了!

半年前的一个晚上,

就是那个奔驰立标,

刺进了程逍的腰部,

然后整个三叉星车标断了,

完整地卡在他的肋骨中间!

一阵刺痛过后,

程逍倒在了奔驰车头下,

然后,

被顶着推行了十多米,

留下一地的血迹!

但是,程逍没有听到尖锐的刹车声!

也就是说,这个眼镜男撞上他之后,根本就没有急刹车!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