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王在城外大营,我赶紧回客栈收拾行李,这次我不硬闯了,我去了新兵登记处,文书问“姓名?”,“初成”,“住址?”,“随州绝尘山脚小叶村”,“家中可还有人口?”,“无”,“为什么当兵?”,“没其他本事,因小时候跟隔壁退伍老兵学过些拳脚,所以想靠力气混口饭吃。”,文书看我说话口音和样貌也不像奸细,于是道“瘦了点,去新兵营练练就好了,这是你的征兵牌,你拿着它去领五两银子和两套新兵服,去吧。”
于是我成功当上了新兵,去到了新兵营。
这边,雍王大帐里,只见大帐口走进个八尺高,身穿金色盔甲,戴着头盔的硬汉,正是姬长命。只见他取掉头盔一把抱住大帐里身穿月白长衫的书生,道了一声“表哥!!!”,“你怎么才来,我都想死你了”,书生道“不是来了嘛,来,这是你写信要喝的高粱酒”说完把包袱里的几个竹筒全都取出来。姬长命赶紧取出一个竹筒,拔开酒塞就往嘴里倒,喝完用袖子擦干下巴上,从嘴中流出的酒,“哈哈哈哈,爽,太爽了,还是表哥亲手酿的酒纯度高,酒性烈,过瘾,喝过表哥的酒,这边关的酒我是一个也瞧不上,我就是为这口而活”,书生答道“你呀你,喝酒要节制”,
姬长命道“军营里的规矩已经够多的了,在你面前还不让我快活快活,我们可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呀,要不是我一辈子都得留在封地,我还想跟你一起回太白书屋呢”,书生道“别,别,书屋不适合你,我的酒也经不起你喝”,姬长命“那你一年来看我两次,好不好?”,“正陵城离这边太远,关键是一路上尘土飞扬,来一趟都难受死了”,“那你这次就多在这边住几天,我给你在军营里弄个随行文书当当,也不用出去”,“好吧”。
这头,新兵营初尘每天都跟一些新兵蛋子一起操练,早出晚归,累得要死。晚上还要睡大通铺,每天都要小心翼翼的把旁边正陵城胶东县的傻大个的脚从身上移开,每次洗澡都要借口尿遁。出尘就在想雍王什么时候才来新兵营选人填充玄甲军呢。
这一日,新兵营正在操练,只见一个金色身影骑着一匹汗血宝马,身后跟着同样骑着宝马的几名玄甲兵。只见他肤色古铜,脸上轮廓棱角分明,剑眉星目,长得很硬朗,修长高大却不粗犷的身材,在军装的衬托下勃然英姿,如一把刚出鞘的利剑,锋芒毕露,夺目耀眼。
只听负责操练的校尉道“拜见大将军”,然后新兵齐刷刷的道“拜见大将军”,旁边胶东大傻个道“这就是雍王殿下,俺最最崇拜的人”,我脑子里怎么也无法把他跟记忆里白白嫩嫩,软软糯糯的团子挂上一点点关系,只见大将军对着校尉说着什么,然后校尉对大家道“现在前后两排对打,由雍王殿下亲自挑选玄甲新兵”。
我还在愣神,冷不防对面一枪刺过来,我赶紧回过神来全力应战,我要成为长命玄甲军的一员。这时雍王从台上下来,边走边挑选着合适的人“你”,“你”,“你”......,走到我背后时,我正好一脚把对方踢倒,然后只听身后传来富含磁性的一声“你”,我被选中了,我高兴得差点蹦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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