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二十八这天,大概六点多常兴国两口子就起了床,两人分工明确,一人负责给牛拌牛草,一人做早餐,不到半个小时就搞定了,然后再叫常笑起床吃饭。

看着琴瑟和鸣的两人,常笑想起开头两年惰性严重,又及其大男子主义的老爸,现在真的是变了许多,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不是没道理的。

虽然有时候也会不靠谱,在农忙的时候跑去钓鱼偷懒,但人嘛,有时候就是需要忙里偷个闲的。

吃过早饭,一家三口收拾好正式出门,常笑穿着大红色的棉衣,带着相配的毛线帽子,左手拉老爸,右手拉老妈,脑海中不由得开始唱起某支世界名曲: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背上还背着个……

胖啾:啊呸,大逆不道!

——

在去三河乡的路上,常笑这儿看一眼那儿瞧一下,一直走在夫妻俩前面,常兴国怕她累着想背背她都被拒绝了,路上偶尔遇到几个亲戚,纷纷夸她身体好不娇气。

其实她自己也不想这么“活泼”,这么做主要是想看看能不能在路上找到其他有用的药材,放到空间里进行培养。

终于到了三河乡上,常兴国也不管她乐不乐意,强制性地把她拉在身边,从场口一路下去,赶场的人越来越多。

看着挤得水泄不通的人群,常笑的嘴巴长成了一个大大的O型,记忆中前世三河的赶场天好像没有挤到这么夸张。

不过转念一想,她记忆中的时间已经是好多年后了,那个时候经济比现在发达了许多,人们的生活水平大大提升,买东西的渠道不再限于一个小小的场市,对赶场的热情自然是没有现在这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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